兩部門:今年4月1日至7月31日 黃河流域休漁禁漁
日前,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部、公安部聯合印發通知,決(jue) 定自2024年4月1日至7月31日,在沿黃九省(自治區)同步開展2024年黃河休禁漁期專(zhuan) 項執法行動,切實維護黃河休禁漁期秩序,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專(zhuan) 項行動明確四項主要任務:
一是嚴(yan) 打非法捕撈行為(wei) ,持續加大執法投入,創新執法手段,提升執法質效;加強行刑銜接。
二是實施流域分段管控,黃河河源區和上遊水域實行常年禁漁,中遊和下遊水域實行階段性休禁漁。
三是加強市場銷售監管。四是強化垂釣監管。
兩(liang) 部門強調,沿黃各地漁業(ye) 漁政和公安部門要強化部門聯動、區域聯防,以更大力度、更實舉(ju) 措、更高要求,嚴(yan) 厲打擊各類違反黃河休禁漁期規定違法違規活動,確保黃河休禁漁期製度執行到位、黃河水生生物資源得到有效養(yang) 護。(總台央視記者 梁麗(li) 娟 陳燁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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