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意物業公司服務 想換為什麽這麽難?
央廣網北京1月5日消息 據中央廣播電視總台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物業(ye) 服務的優(you) 劣和小區業(ye) 主的生活品質息息相關(guan) ,如果小區物業(ye) 服務不到位,會(hui) 讓人很鬧心。北京溪水花園七、九、十區多位業(ye) 主日前向《天天315》節目組反映,他們(men) 認為(wei) ,目前管理小區的北京華成國泰管理有限公司屬於(yu) 非法進駐,因為(wei) 這家公司既沒有在當地住建部門備案,也沒有向物業(ye) 項目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和鄉(xiang) 鎮政府部門抄送備案資料。而且這家公司進駐後,小區內(nei) 原本優(you) 美的居住環境每況愈下。他們(men) 因此想要換掉物業(ye) 公司,卻發現想換個(ge) 物業(ye) 公司,真的好難。
業(ye) 主郭女士介紹,2016年11月份,她在北京溪水花園小區買(mai) 了一套房,當時在簽訂購房合同的同時,她還和開發商簽訂了前期物業(ye) 服務合同,物業(ye) 公司名稱為(wei) 北京市溪水花園物業(ye) 管理有限公司,這份合同中明確寫(xie) 有物業(ye) 服務等級和收費標準。
郭女士說,入住小區半年後,她從(cong) 小區業(ye) 主群裏得知,溪水花園物業(ye) 公司在業(ye) 主不知情的情況下,把物業(ye) 服務合同的權利和義(yi) 務整體(ti) 轉讓給了第三方——北京華成國泰物業(ye) 管理有限公司。一些業(ye) 主當時被新物業(ye) 公司要求簽訂《合同權利義(yi) 務轉讓協議》。而她則自始至終都沒見到過這份協議。郭女士說:“有些業(ye) 主對這種轉換不太了解,有的就簽了,但是有些人就發現有問題。很多人都沒有簽這個(ge) 協議,也沒有跟華成國泰簽合同。自始至終沒有給我看任何東(dong) 西,也沒有找過我說換物業(ye) 公司了。我們(men) 小區是300多戶,至少有200戶手裏持有的還是原來的物業(ye) 公司合同。”
多位業(ye) 主介紹,當時不少業(ye) 主認為(wei) ,新物業(ye) 公司屬於(yu) 非法進駐小區,拒絕簽訂協議,並拒絕繳納物業(ye) 費。然而,新物業(ye) 公司並沒有因此撤離,而是繼續為(wei) 小區提供服務,但業(ye) 主們(men) 發現服務質量明顯不如以前,比如,存在小區安保形同虛設、經常發生偷盜事件;公共綠化缺乏養(yang) 護;小區內(nei) 私搭亂(luan) 建沒人管等問題。有業(ye) 主說:“對他們(men) 的服務水平、管理模式我們(men) 都不認可,安防的這些設施設備不健全,最嚴(yan) 重的一次,有一個(ge) 晚上15家被盜。”
於(yu) 是,部分業(ye) 主想通過成立業(ye) 主委員會(hui) 的方式換掉物業(ye) 公司,但發現阻力重重。多位業(ye) 主告訴記者,他們(men) 在2020年6月份開始籌備成立業(ye) 主委員會(hui) ,並通過各種合法渠道去了解華成國泰物業(ye) 公司是否具有進駐小區的合法手續。一查才發現這家公司既沒有在當地住建部門備案,也沒有向物業(ye) 項目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和鄉(xiang) 鎮政府部門抄送備案資料,而且還發現新舊物業(ye) 交接查驗手續不全,物業(ye) 管理相關(guan) 資料缺失嚴(yan) 重。
好在後來小區順利成立了業(ye) 委會(hui) ,業(ye) 主們(men) 都為(wei) 此而歡欣鼓舞,但好景不長,就在小區業(ye) 委會(hui) 準備通過公開招投標的方式選聘物業(ye) 服務企業(ye) 的時候,也就是在2021年7月份,業(ye) 委會(hui) 的多名成員卻突然提出辭職。郭女士說:“業(ye) 委會(hui) 的人辭職就剩了一個(ge) 人,然後我們(men) 又停下來招投標的工作,又開始重新補選業(ye) 委會(hui) 委員,一直到現在還沒弄完。補選人員報名的時候,物業(ye) 公司的人舉(ju) 報這些人有違建,大家覺得物業(ye) 公司一直在阻撓在搗亂(luan) ,都很氣憤。”
業(ye) 主們(men) 認為(wei) ,目前業(ye) 主維權之路陷入了“死循環”。業(ye) 主王女士向記者抱怨:“想要換掉物業(ye) 公司,為(wei) 什麽(me) 這麽(me) 難?沒辦法成立業(ye) 委會(hui) ,其實現在就是一個(ge) 怪圈,或者說就是一個(ge) ‘死循環’,這個(ge) 事隻能成立委員會(hui) ,才能對物業(ye) 公司進行規範或者進行約束,現在沒有人約束,他連備案都沒有做。我想知道物業(ye) 的這種做法,算不算是非法入駐、強迫交易?”
記者核實發現,北京市密雲(yun) 區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委員會(hui) 曾給予業(ye) 主書(shu) 麵答複說:“業(ye) 主申請獲取‘北京華成國泰物業(ye) 管理有限公司是否由開發商(北京市潮雲(yun) 房地產(chan) 開發有限公司)在密雲(yun) 區住建委備案及備案時間’的信息,經查,北京華成國泰物業(ye) 管理有限公司沒有在我委備案。”
現任物業(ye) 公司是否屬於(yu) 非法進駐小區?進駐後為(wei) 何遲遲沒有備案?記者進一步向華成國泰物業(ye) 公司和小區開發商核實相關(guan) 問題,兩(liang) 方現任負責人都說自己剛上任不久,對小區以前的事情不清楚,並且互踢皮球,稱相關(guan) 事宜都由對方負責。
物業(ye) :我也是剛上,知道不?你有事你找開發商去。
開發商:這可能得問物業(ye) 公司了,是物業(ye) 公司去備案。這事有可能是在老股東(dong) 時期發生的事,所以我不太掌握這塊信息。
現任物業(ye) 公司是否屬於(yu) 非法進駐小區?對此,社區維權專(zhuan) 家陳鳳山認為(wei) :“在沒有經過全體(ti) 業(ye) 主允許的情況下,原物業(ye) 公司把合同權利義(yi) 務轉讓給新物業(ye) 公司是有問題的,或者說是涉嫌違法的。在小區交房後,小區的公共部分實際上已經轉移給了全體(ti) 業(ye) 主,全體(ti) 業(ye) 主對公共部分具有共同管理權,其中包括物業(ye) 公司的選聘權利。業(ye) 主們(men) 要查清物業(ye) 公司的選聘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是關(guan) 鍵。”
業(ye) 主如何能查清物業(ye) 公司之間的轉讓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接下來如何維權?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胡鋼建議:“一是推選信譽良好、熱心公益、能力較強的業(ye) 主代表負責相關(guan) 維權事宜;二是自行或選聘專(zhuan) 業(ye) 律師,搜集物業(ye) 服務合同、權利義(yi) 務、轉讓協議、服務質量等方麵的證據材料;三是積極推動物業(ye) 管理委員會(hui) 、業(ye) 主大會(hui) 、業(ye) 主委員會(hui) 的建立健全和有效運作,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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