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長江出版傳媒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陳義國被“雙開”
央廣網北京4月19日消息 據湖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湖北省委批準,湖北省紀委監委對湖北長江出版傳(chuan) 媒集團有限公司、長江出版傳(chuan) 媒股份有限公司原黨(dang) 委書(shu) 記、董事長陳義(yi) 國嚴(yan) 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義(yi) 國理想信念坍塌,背棄初心使命,結交“政治騙子”,落實黨(dang) 中央的決(jue) 策部署打折扣、搞變通,妄圖逃避組織調查,串供堵口,轉移、隱匿贓款,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熱衷“圈子文化”,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接受宴請,擅自改變出國公務行程,借機旅遊;無視組織規矩,在國企改革期間,違規突擊提拔幹部;道德敗壞,搞權色、錢色交易;貪欲膨脹,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wei) 他人在承接工程項目、減輕刑事處罰等方麵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陳義(yi) 國嚴(yan) 重違反黨(dang) 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yan) 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dang) 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yan) 重,影響惡劣,應予嚴(yan) 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guan) 規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hui) 會(hui) 議研究並報湖北省委批準,決(jue) 定給予陳義(yi) 國開除黨(dang) 籍處分;由湖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湖北省第十二次黨(dang) 代會(hui) 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guan) 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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