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2人走私案成功偵辦 實現全鏈條打擊
原標題:12人走私案成功偵(zhen) 辦 實現全鏈條打擊
追繳稅款判處罰金近1億(yi) 元
記者昨天(21日)從(cong) 北京市檢四分院獲悉,檢察院依法嚴(yan) 打以邊貿為(wei) 掩護的走私犯罪行為(wei) ,成功辦理一起12人走私案,加大補偵(zhen) 力度,成功追訴漏犯,實現全鏈條打擊,追繳稅款及判處罰金近1億(yi) 元。
在之前5年間,被告人洪某甲等人進口凍白蝦等水產(chan) 品過程中,通過王某某等人,以化整為(wei) 零、更換包裝等方式,將應當以一般貿易方式進口的水產(chan) 品近500個(ge) 貨櫃,通過邊民互市貿易的渠道進口,逃避海關(guan) 監管。經計核,偷逃應繳稅額人民幣五千餘(yu) 萬(wan) 元。
洪某甲負責整體(ti) 組織指揮;洪某乙負責采購進口;張某甲負責銷售、財務;張某乙負責協助洪某乙采購進口……被告人之間分工協作,鏈條隱蔽。
市檢四分院細致審查證據,及時要求偵(zhen) 查機關(guan) 重新核稅,並加大補偵(zhen) 力度。主犯洪某甲等8名犯罪嫌疑人均拒不供述,對邊貿走私的主觀故意進行否認。
審查起訴期間,為(wei) 核實重要證據,檢察院對3名證人自行進行詢問,提出三十多項補充偵(zhen) 查取證意見。該專(zhuan) 案犯罪嫌疑人聘請了十多名辯護律師,多名主犯均不認罪,形成攻守同盟。檢察院分析梳理洪氏團夥(huo) 與(yu) 外商、過貨團夥(huo) 往來的電子數據,有針對性地訊問;同時開展釋法說理和認罪認罰工作,提起公訴時,3人適用了認罪認罰從(cong) 寬製度,自此攻守同盟宣告瓦解。
經市檢四分院提起公訴,法院一審判決(jue) 洪某甲等人犯走私普通貨物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至13年不等,並處罰金。洪某甲等人提出上訴,最終市高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檢察院強化監督追訴漏犯,實現全鏈條打擊。該案移送審查起訴時犯罪嫌疑人逮捕5名、取保候審6名、另案處理3名。專(zhuan) 案組經審查田某甲與(yu) 洪某甲等人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罪的共同犯罪,要求偵(zhen) 查機關(guan) 將其移送審查起訴;發現為(wei) 洪氏團夥(huo) 付匯的林某某亦涉嫌其他犯罪,要求偵(zhen) 查機關(guan) 移送地方公安機關(guan) 偵(zhen) 查。
此案既起訴了貨主,也起訴了過貨人員、運輸人員和付匯人員,3名主犯均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犯罪嫌疑人均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追繳稅款加判處罰金近1億(yi) 元,為(wei) 國家挽回了巨額經濟損失,也讓洪氏團夥(huo) 付出了巨大的經濟代價(jia) ,實現了對邊貿走私的全鏈條打擊,維護了社會(hui) 經濟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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