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開區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石江被“雙開”
央廣網北京5月10日消息 據天津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天津市委批準,市紀委監委對南開區政協原黨(dang) 組副書(shu) 記、副主席石江嚴(yan) 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石江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違規收受禮金;違背組織原則,長期隱瞞不報多套房產(chan) 情況;任性用權,違規決(jue) 定低價(jia) 向他人出售下屬企業(ye) 開發的房產(chan) ;紀法意識淡漠,利用職務便利為(wei) 他人在工程承攬、員工招錄等方麵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石江嚴(yan) 重違反黨(dang) 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yan) 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dang) 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yan) 重,影響惡劣,應予嚴(yan) 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guan) 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hui) 會(hui) 議研究並報市委批準,決(jue) 定給予石江開除黨(dang) 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guan) 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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