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就業人員開始申報社保繳費基數
近日,北京市社會(hui) 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明確本市靈活就業(ye) 人員申報2023年度各項社會(hui) 保險(養(yang) 老、失業(ye) )繳費基數和繳費周期的有關(guan) 問題。
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通知明確,在市、區兩(liang) 級人力資源公共服務等經(代)辦機構以個(ge) 人身份存檔,且參加社會(hui) 保險的個(ge) 人,以及在各街道(鄉(xiang) 鎮)便民服務中心(原社保所)繳納社會(hui) 保險的個(ge) 人(簡稱靈活就業(ye) 人員),須在規定的期限內(nei) 申報2023年度社會(hui) 保險繳費基數和繳費周期。
通知提到,個(ge) 人可通過北京市政務服務網(https://banshi.bejing.gov.cn),搜索“靈活就業(ye) ‘一件事’集成服務”事項,選擇“靈活就業(ye) 人員社會(hui) 保險繳費申報與(yu) 變更”業(ye) 務,進行網上申報;也可到市、區兩(liang) 級人力資源公共服務等經(代)辦機構或街道(鄉(xiang) 鎮)便民服務中心(原社保所)申報。繳費周期可以選擇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或按年繳費。
通知強調,申報2023年度各項社會(hui) 保險(養(yang) 老、失業(ye) )繳費基數和繳費周期的期限為(wei) 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7月25日。未按期辦理申報手續的,其2023年度社會(hui) 保險繳費基數將依據本人上一年度的繳費基數確定,低於(yu) 職工養(yang) 老保險繳費下限的,以下限作為(wei) 繳費基數;繳費周期默認為(wei) 按月繳費。
靈活就業(ye) 人員在辦理“靈活就業(ye) 人員社會(hui) 保險繳費申報與(yu) 變更”業(ye) 務時如有疑問,可以撥打社會(hui) 保險谘詢熱線12333。2023年度各項社會(hui) 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將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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