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今年1月至10月共起訴電信網絡詐騙犯罪3.4萬餘人
為(wei) 提升檢察機關(guan) 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guan) 聯犯罪能效,今天(3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檢察機關(guan) 辦案工作情況,係統分析當前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guan) 聯犯罪主要態勢,並就當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嚴(yan) 峻形勢進行風險提示及建議。
據了解,隨著打擊治理特別是境外抓捕力度加大,檢察機關(guan) 起訴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同比呈明顯上升趨勢,2023年1月至10月,全國檢察機關(guan) 共起訴電信網絡詐騙犯罪3.4萬(wan) 餘(yu) 人,同比上升近52%。起訴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案件仍高位運行,但上漲幅度逐步放緩。與(yu) 此同時,起訴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激增,已成為(wei) 僅(jin) 次於(yu) 幫信罪的第二大電信網絡詐騙的關(guan) 聯犯罪。此外,起訴妨害國(邊)境管理犯罪快速上漲,已成為(wei) 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鏈條上的多發罪名。
同時,犯罪人員低齡、低收入、低學曆特征依然明顯,但文化程度較高人員涉罪呈上升趨勢。2023年前三季度,全國檢察機關(guan) 起訴電信網絡詐騙、幫信、掩隱三類犯罪人員中,大學專(zhuan) 科以上(包括本科、碩士、博士)人員分別為(wei) 4400餘(yu) 人、5900餘(yu) 人、7600餘(yu) 人。
對於(yu) 從(cong) 境外陸續抓獲的犯罪分子,檢察機關(guan) 逐案跟蹤,該捕則捕、當訴則訴,從(cong) 嚴(yan) 提出量刑建議,加大資金追繳力度。最高檢、公安部聯合督辦的四川南充“4·01”專(zhuan) 案,檢察機關(guan) 已起訴430餘(yu) 人,涉及多個(ge) 緬北詐騙團夥(huo) ;聯合督辦的浙江“12·30”專(zhuan) 案,已抓獲11名主犯,判決(jue) 4名,主要組織者葛某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ge) 人全部財產(chan) ,其餘(yu) 3名主犯均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形成有力震懾。
最高檢表示,檢察機關(guan) 將進一步加強國(區)際執法司法合作,圍繞重點地區、重大集團、重要案件,深挖徹查案件線索,嚴(yan) 厲打擊境外詐騙集團的組織者、領導者、幕後“金主”、骨幹分子,以及為(wei) 其提供人員偷渡、跑分洗錢、技術服務、犯罪場所和管理服務等幫助的黑產(chan) 集團組織者、領導者,持續釋放從(cong) 嚴(yan) 懲治強烈信號。廣大人民群眾(zhong) 要切實提高防詐意識和識詐能力,堅決(jue) 做到“不輕信、不貪利、不點擊、不泄露、不轉賬”。
(總台央視記者 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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