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喜打劫”的陋習該叫停了
據極目新聞12月3日報道,近日,有江蘇啟東(dong) 一新郎上門接親(qin) 時,婚車頭車車輪被掛上了幾十把鎖,要求新人家屬拿煙開鎖,“一條煙開兩(liang) 把鎖”。當地政府隨後回應稱,當時隻是親(qin) 友圖熱鬧,沒有要煙,很快就把鎖解開了。當地婚慶從(cong) 業(ye) 者表示,這是當地多年的舊俗。
在結婚迎親(qin) 的路上,新人主動向路人散發喜煙或者喜糖,以示喜慶,這是很多地方流傳(chuan) 至今的習(xi) 俗。在這樣的喜慶文化熏陶之下,有人主動討要“沾喜氣”。要一包喜糖或討幾根喜煙,你情我願,雙方皆大歡喜,但一涉及要錢或者索要大量財物,就變味兒(er) 了。
令人遺憾的是,現實中卻有些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機”,屢屢上演攔婚車索要錢財的鬧劇。“男子常年跪攔婚車要錢,漲到兩(liang) 百了”“占道攔婚車討彩頭,大媽稱5條煙打發不了”“結伴攔婚車不給喜錢不讓走,7人被拘”……媒體(ti) 曝光的類似“趁喜打劫”的新聞不少,這種陋習(xi) 給辦喜事的群眾(zhong) 造成了極大困擾。
“討喜”是中國婚俗文化的一部分,而鎖婚車車輪的行為(wei) 成為(wei) 所謂的“習(xi) 俗”,應該不會(hui) 有太長的曆史。這樣的現代版胡鬧,不能讓習(xi) 俗來背鍋。不僅(jin) 如此,給婚車車輪上鎖之類的行徑,還涉嫌違法。我國刑法明確,對被害人使用恐嚇、威脅或要挾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財物的行為(wei) 涉嫌敲詐勒索。利用辦喜事的人不願節外生枝的心理,強行索要財物的行為(wei) 可能已經觸法。此外,如果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yan) 重混亂(luan) 的,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破壞社會(hui) 秩序,情節嚴(yan) 重的行為(wei) ,還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
攔婚車之所以成為(wei) 惡俗,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趨勢,原因不一而足,這種披著習(xi) 俗外衣的打擦邊球行為(wei) 沒有得到及時有效懲處和製止,無疑是問題的一個(ge) 關(guan) 鍵。一方麵,辦喜事的人最擔心破壞喜慶氛圍,隻要對方不特別過分,寧願花錢買(mai) 平安;另一方麵,攔婚車索要的財物通常數額不會(hui) 特別大,即便報警也很難被嚴(yan) 懲,多是批評教育了事,造成交通堵塞才會(hui) 被處以行政拘留,屢教不改者才會(hui) 被警方立案調查。由於(yu) 違法成本較低,自然形成不了有效威懾,使得那些攔婚車者更加肆無忌憚。
法治時代,對於(yu) 攔婚車的添堵行徑,辦喜事的人固然要摒棄舊觀念,勇敢地站出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相關(guan) 部門更應該依法予以嚴(yan) 懲。在這方麵,一些地方的做法或許值得借鑒,比如,陝西等地曾對攔擋婚車違法亂(luan) 象開展專(zhuan) 項治理,禁止任何人員采取任何方式攔擋婚車,執法部門開展常態化巡查,凡違反公告攔擋婚車,有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等違法行為(wei) 的,予以行政拘留,構成刑事犯罪的追究刑責。
移風易俗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慢慢引導、改進,但婚車輪子被上幾十把鎖,這不是風俗而是敲詐勒索。整治如此惡俗需法律發力,絕不能慣著。(胡欣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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