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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餐必須掃碼、強製索取信息 便利同時該如何保證安全?

發布時間:2024-03-14 15:33:00來源: 央視新聞客戶端

  近年來,掃碼點餐在餐飲行業(ye) 迅速普及。然而也有消費者注意到,掃碼點餐時常常需要“關(guan) 注公眾(zhong) 號、授權登錄小程序”等。如此一來,消費者的個(ge) 人信息就會(hui) 被商家獲取。這樣的做法是否涉嫌侵權呢?來看一起因掃碼點餐引發的侵權糾紛案↓

  當事人孔先生說,2021年7月,他和朋友來到一家烤魚店就餐。服務員告訴他們(men) ,一行人要掃碼點餐,於(yu) 是孔先生拿著手機操作起來。

  當事人 孔先生:掃完碼以後,就會(hui) 馬上彈出公眾(zhong) 號的頁麵,裏麵就點關(guan) 注,因為(wei) 這是唯一的,沒有其他供選擇的。點完關(guan) 注以後,進入公眾(zhong) 號頁麵,就會(hui) 彈出一個(ge) 點餐的小程序。

  

  孔先生說,他繼續點擊點餐小程序,就會(hui) 彈出一個(ge) 讓消費者“授權”的窗口。隻有允許商家獲取消費者登錄賬號的昵稱、頭像、地區、性別、手機號碼等信息之後,消費者才能進入下單點餐的頁麵。

  孔先生認為(wei) ,商家設置的掃碼點餐流程,強製獲取了他的個(ge) 人信息,並且他還發現,即使他取消關(guan) 注商家的公眾(zhong) 號,自己仍是會(hui) 員,他無法自行刪除仍然存儲(chu) 在商家處的個(ge) 人信息。於(yu) 是,孔先生以侵害個(ge) 人信息權益為(wei) 由,將這家餐飲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對方停止侵權行為(wei) 。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wei) ,被告餐飲公司不構成侵權,但應尊重孔先生的個(ge) 人信息決(jue) 定權,判決(jue) 餐飲公司將與(yu) 孔先生相關(guan) 的個(ge) 人信息進行刪除。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 陳曉東(dong) :理由是孔先生點餐的時候,餐廳應當是告知了他有人工點餐的服務,然後孔先生點擊這個(ge) 微信公眾(zhong) 號,也是孔先生自己的行為(wei) 。所以在強製收集信息上,餐廳不構成強製收集,沒有構成對孔先生的侵權。

  孔先生不服,向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二審中,餐飲公司認為(wei) ,顧客點單時,他們(men) 都會(hui) 提供線上及人工兩(liang) 種點餐方式,從(cong) 未誤導孔先生一定要掃碼點餐。

  

  審判長 陳曉東(dong) :你去點餐的時候,他告知你可以人工點餐嗎?

  上訴人 孔先生:沒有。我再補充一下,第一次開庭完之後,他說進店之後,肯定先告訴你進行人工點餐。開完庭當天晚上我又到店去,我全程做了錄音,我說怎麽(me) 點餐,服務員說掃碼點餐。

  

  孔先生說,他嚐試通過取消關(guan) 注商家公眾(zhong) 號的方式注銷會(hui) 員,來刪除存儲(chu) 在餐飲公司處的個(ge) 人信息,但這樣做並沒有作用。餐飲公司在庭審上辯稱,刪除會(hui) 員信息需要消費者去店麵提交書(shu) 麵申請。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 陳曉東(dong) :民法典專(zhuan) 門有個(ge) 人信息保護的章節和條款,處理個(ge) 人信息的原則是要正當、合法、必要。餐廳的這些行為(wei) ,在很大程度上也違反了民法典個(ge) 人信息保護的規定。

  二審法院審理認為(wei) ,根據現有證據,2021年7月27日,餐飲公司服務人員未告知孔先生可以人工點餐,誤導其以為(wei) 隻有掃碼點餐一種服務方式。餐飲公司自行設置的掃碼點餐程序,要求孔先生必須關(guan) 注商家公眾(zhong) 號,並授權其獲取孔先生的相關(guan) 信息,屬於(yu) 變相強製獲取消費者個(ge) 人信息,餐飲公司構成侵權。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 陳曉東(dong) :第一,餐廳對已收取的孔先生的個(ge) 人信息進行刪除;第二,要向孔先生書(shu) 麵告知收集這些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第三,要向孔先生進行書(shu) 麵賠禮道歉;第四,要賠償(chang) 孔先生相應的經濟損失,包括公證費用5000元。

  設置掃碼消費不應忽視消費者自主選擇權

  針對這一現象,專(zhuan) 家認為(wei) ,商家設置掃碼消費,不應忽視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知情權。

  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民法研究室助理研究員 蔡睿:對這個(ge) 問題,個(ge) 人信息保護法專(zhuan) 門有一個(ge) 規定,商家處理個(ge) 人信息必須征得自然人同意,並且不能以自然人不同意為(wei) 由拒絕提供服務。換句話說,即使是消費者拒絕,這個(ge) 時候,商家也是不能夠拒絕提供服務的。

  

  專(zhuan) 家介紹,許多商家將掃碼點餐小程序的開發和運營,委托給第三方技術公司,經由掃碼收集的消費者個(ge) 人數據也由其獲取。由於(yu) 監管上很難精準觸達第三方公司,這就讓消費者麵臨(lin) 數據泄露的風險。如果信息被泄露、丟(diu) 失、濫用,將會(hui) 給消費者帶來諸多麻煩:比如收到大量的垃圾短信、電話、廣告,甚至遭遇詐騙等。

  

  中國政法大學傳(chuan) 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嚴(yan) 重的話,有可能涉及比如電信詐騙等,比如他知道你在什麽(me) 地方吃飯了,打個(ge) 電話說,你在這個(ge) 地方吃飯了,我們(men) 的食品有問題,現在想退給你錢,要點一個(ge) 鏈接。其實消費者原來是不會(hui) 相信這樣的謊話的,但是他知道你在什麽(me) 地方吃過飯,消費過什麽(me) ,消費者就有可能相信說的退錢是真的。

  

  掃碼消費不應是單選題,消費者的個(ge) 人數據,理應得到妥善的保護和使用。目前,多地監管部門發布了關(guan) 於(yu) 掃碼消費服務方麵的合規指引,規範當地的掃碼消費服務經營行為(wei) 。專(zhuan) 家認為(wei) ,一方麵,商家應當依法依規,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和誠信的原則來收集、處理消費者的個(ge) 人信息。另一方麵,消費者也需提高個(ge) 人信息保護意識,避免不必要的信息泄露,麵對商家的不合理要求勇於(yu) 說“不”,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責編: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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