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麻江否認女子“被拐”33年:當年係外嫁,改嫁後因聾啞與娘家失聯
金某某(右)與(yu) 母親(qin) 團圓 視頻截圖
3月29日早上,貴州省麻江縣婦聯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表示,媒體(ti) 報道的“女子金某某被拐33年”消息不屬實,金某某1991年經人介紹嫁到廣西,當時是其母親(qin) 羅某某陪同送到男方家。1993年改嫁後,因金某某是聾啞人、肢體(ti) 殘疾等,當時的通訊、交通也不方便,和家人失去了聯係。
麻江縣委宣傳(chuan) 部工作人員也向澎湃新聞介紹了上述情況,稱不存在拐賣。
近日有自媒體(ti) 發布消息稱,3月27日,“被拐”33年的金女士在貴州麻江與(yu) 88歲的老母親(qin) 團聚。金女士與(yu) 家人失去了聯係,被“賣”到廣西以後,隻有一張紙條,上麵記錄著她來自貴州黔東(dong) 南麻江縣。因金女士常獨自哭泣,其女兒(er) 替母尋親(qin) ,終於(yu) 成功回家。金女士顯得蒼老幹瘦,頭發比80多歲的母親(qin) 還白,此事引起社會(hui) 關(guan) 注。
“前天,金某某在子女的陪同下,到麻江和家人相認。目前,還在麻江和家人團聚。”3月29日,前述麻江縣婦聯工作人員對澎湃新聞說,金某某1991年經人介紹嫁到廣西桂平,因金某某是聾啞人、肢體(ti) 殘疾,行動不便,生活有些不能自理,婚後一年,就和男方離婚,也沒有生育。1993年,金某某再婚,婚後生育一個(ge) 男孩和一個(ge) 女孩。因是聾啞人,當時的通訊、交通也不方便,她和家人失去了聯係。其女兒(er) 長大後,就想幫母親(qin) 尋找家人,完成父親(qin) 去世前的這個(ge) 心願。後來,金某某女兒(er) 就通過網絡平台尋親(qin) ,並和金某某的娘家人聯係上了。
該工作人員介紹,金某某女兒(er) 說,母親(qin) 當時是經其大伯介紹嫁給父親(qin) 的。目前,相關(guan) 部門也已經介入,應該會(hui) 公布相關(guan) 情況。
麻江縣公安局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警方已經關(guan) 注到網上金某某尋親(qin) 回家一事,相關(guan) 情況目前正在進一步核實中。對“被拐是否屬實”,該工作人員表示,需詢問宣傳(chuan) 部門。此後,麻江縣委宣傳(chuan) 部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介紹了縣婦聯工作人員所述情況,稱不存在拐賣。其後又再向澎湃新聞表示,金某某家人表示不願透露信息,如果要采訪可以到當地。“感謝大家對這個(ge) 事情的關(guan) 心、關(guan) 注,相關(guan) 情況我們(men) 也在進一步跟進。”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