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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更新三大配套文件5月10日起施行 確定區域綜合性更新項目可統籌實施

發布時間:2024-04-11 14:05:00來源: 北京青年報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委員會(hui) 日前正式印發《北京市城市更新實施單元統籌主體(ti) 確定管理辦法(試行)》《北京市城市更新項目庫管理辦法(試行)》《北京市城市更新專(zhuan) 家委員會(hui) 管理辦法(試行)》)三個(ge) 規範性文件,首次立法明確了“區域綜合性項目或多個(ge) 城市更新項目可劃定為(wei) 一個(ge) 實施單元,由統籌主體(ti) 統一謀劃、統籌實施”,北京市城市更新項目庫實行閉環管理,入庫項目可享受多項政策支持等社會(hui) 關(guan) 切的內(nei) 容,三份文件將於(yu) 2024年5月10日正式施行。

  鼓勵專(zhuan) 業(ye) 企業(ye) 參與(yu) 城市更新項目

  據市住建委相關(guan) 負責人介紹,北京城市更新從(cong) 群眾(zhong) 最關(guan) 心、最直接的利益出發,通過完善空間形態和城市功能,補足公共服務短板,打造城市活力空間。此次出台的《北京市城市更新實施單元統籌主體(ti) 確定辦法(試行)》明確了北京市城市更新實施單元統籌主體(ti) 的確定路徑,重點解決(jue) “誰能當主體(ti) ”“誰來確定主體(ti) ”“如何確定主體(ti) ”“主體(ti) 能幹什麽(me) ”“如何監督管理”5個(ge) 方麵的問題。

  北京市首次在立法中明確,可以將區域綜合性更新項目或者多個(ge) 城市更新項目,劃定為(wei) 一個(ge) 城市更新實施單元,統一規劃、統籌實施。例如東(dong) 城區隆福寺文化街區項目、朝陽區朝外大街沿線提升項目、石景山區模式口曆史文化街區項目等都是區域綜合性項目,整合保護性修繕改造、環境整治、補齊現代都市功能、增設社區交往空間等需求於(yu) 一體(ti) ,就采用了實施單元統籌主體(ti) 的模式開展城市更新。

  文件還明確了區政府根據城市更新實施單元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實施單元範圍內(nei) 物業(ye) 權利人、相關(guan) 權益主體(ti) 需要,明確統籌主體(ti) 應當符合的基本條件。鼓勵引入規劃設計和策劃運營能力強、公共關(guan) 係處置經驗豐(feng) 富、商業(ye) 信譽突出的專(zhuan) 業(ye) 企業(ye) ,通過采取與(yu) 物業(ye) 權利人聯營、合作、入股等多種方式,實現資源整合和權責明晰,推動項目高水平策劃、專(zhuan) 業(ye) 化設計、市場化招商、企業(ye) 化運營。

  本著適配項目、按需賦能的原則,重點從(cong) 推動達成區域更新意願、整合市場資源、推動項目統籌組合、推進更新項目實施及其他需明確事項等5個(ge) 方麵對實施單元統籌主體(ti) 進行了賦權賦能,提高主體(ti) 參與(yu) 城市更新的吸引力。

  入庫項目可享受多項政策支持

  《北京市城市更新項目庫管理辦法(試行)》明確了北京市城市更新項目庫定位與(yu) 管理要求,理順了城市更新項目庫運行機製,並與(yu) 現行審批機製無縫銜接,實現了支持引導北京市城市更新項目的生成、實施與(yu) 運營,加強服務保障、優(you) 化實施程序、規範建設管理等功能。

  根據《辦法》,北京城市更新項目庫由各區項目庫共同組成,包括儲(chu) 備項目庫和實施項目庫。項目庫實行動態管理,對於(yu) 還不具備實施條件、處於(yu) 謀劃階段的項目可以先行納入儲(chu) 備項目庫;儲(chu) 備項目具備實施條件後應調整為(wei) 實施項目,並按規定納入計劃,集中加大各類政策支持,加快手續辦理,推動項目落地。

  北京市城市更新項目庫采取閉環管理,即“更新意願和項目征集——儲(chu) 備項目庫——實施項目庫——編製計劃——審批實施——項目出庫”管理體(ti) 係。城市更新項目納入儲(chu) 備項目庫後,各區政府、區城市更新主管部門及行業(ye) 主管部門將提供“靠前服務、聯合會(hui) 商、專(zhuan) 家谘詢”等專(zhuan) 項服務保障,推動項目孵化、生成和實施。

  納入計劃的項目可享受建築用途混合、綜合確定土地價(jia) 款、提前勘察設計招標、信貸及住房公積金等各項政策支持。同時,納入計劃的項目視同完成“多規合一”平台初審,實施主體(ti) 即可開展實施方案編製工作。方案通過聯審後,與(yu) “多規合一”平台實現有效銜接。

  專(zhuan) 家委員會(hui) 為(wei) 重大決(jue) 策建言獻策

  城市更新涉及土地及規劃、城市設計、建築設計、工程建設、產(chan) 業(ye) 研究、市政交通、風景園林、生態環境、城市安全、曆史文化、社會(hui) 治理、金融投資、政策法律和谘詢策劃等多個(ge) 專(zhuan) 業(ye) 領域,需要各方麵專(zhuan) 家的“最強大腦”為(wei) 人民群眾(zhong) 的美好生活提供技術支撐和智力支持。

  此次出台的《北京市城市更新專(zhuan) 家委員會(hui) 管理辦法(試行)》明確了專(zhuan) 家的職責、權利及義(yi) 務等內(nei) 容。文件明確指出,專(zhuan) 家委員會(hui) 專(zhuan) 家要為(wei) 北京市城市更新重大決(jue) 策和重要工作提供專(zhuan) 家論證和決(jue) 策谘詢;為(wei) 城市更新的重要政策製定、重大規劃編製、重要文件出台進行專(zhuan) 業(ye) 論證;對重大城市更新項目提出谘詢意見;對北京城市更新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積極建言獻策;每位專(zhuan) 家每年至少完成一份專(zhuan) 項報告。專(zhuan) 家的入選由行業(ye) 主管部門推薦,由市住房城鄉(xiang) 建設委聘任並頒發聘書(shu) ,每屆任期3年,可以連聘連任。

  值得一提的是,其中還明確了專(zhuan) 家回避及退出原則。若存在專(zhuan) 家是相關(guan) 項目或政策製定工作的負責人或參與(yu) 人員,專(zhuan) 家與(yu) 相關(guan) 負責人有近親(qin) 屬關(guan) 係或經濟利害關(guan) 係,專(zhuan) 家所在單位與(yu) 被谘詢工作承擔單位及協作單位有行政隸屬關(guan) 係等情形的,專(zhuan) 家應當回避。退出的專(zhuan) 家不得再以專(zhuan) 家委員會(hui) 專(zhuan) 家身份從(cong) 事城市更新相關(guan) 活動。

  市住房城鄉(xiang) 建設委相關(guan) 負責人介紹,今後將按照《北京市城市更新條例》要求,進一步跟進改善相關(guan) 配套政策文件,打造城市更新政策“工具箱”,及時跟進項目進展,積極推動項目實施,聚焦重點工作、群眾(zhong) 關(guan) 切,圍繞完整社區、精品街區、活力片區、站城融合等專(zhuan) 題,謀劃推動一批有影響力的示範項目落地。

(責編: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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