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加碼打壓隻能自損 全球產業鏈將被迫站隊
華為(wei) 發表聲明痛斥美國無底線修改規則——
加碼打壓隻能自損 全球產(chan) 業(ye) 鏈將被迫站隊
本報記者 劉 豔
5月18日下午,華為(wei) 在第十七屆全球分析師大會(hui) 上發布《關(guan) 於(yu) 美國商務部針對華為(wei) 修改直接產(chan) 品規則的媒體(ti) 聲明》(以下簡稱《聲明》),痛斥“美國政府為(wei) 了進一步扼製華為(wei) 的發展,無視諸多行業(ye) 協會(hui) 和企業(ye) 的擔憂,無底線地擴大並修改直接產(chan) 品規則”。
5月15日,美國將華為(wei) 列入實體(ti) 清單一周年,美國商務部下屬工業(ye) 和安全局(BIS)發布針對華為(wei) 的新規定。
該規定提出,在美國境外生產(chan) 的產(chan) 品,如直接使用受到美國《出口管理條例》監管的技術或者軟件,或生產(chan) 該產(chan) 品的設備、廠房直接使用了受到美國《出口管理條例》所監管的技術或者軟件,應當受到該條例監管,需要獲得許可證方可出口。
按華為(wei) 員工的解釋,隻要生產(chan) 鏈中有一絲(si) 美國的技術,就有可能受到出口禁令影響。即便用了一個(ge) 美國製造的螺絲(si) 刀加工的產(chan) 品出口至華為(wei) ,也算使用了美國技術。
同時,該規定對5月15日已經開始生產(chan) 的產(chan) 品,給出了120天暫時不受禁令約束的限期。
在這期間,國際局勢及產(chan) 業(ye) 環境如何發展,尚難預測。因此,美國此項規定所帶來的影響也待觀望。
華為(wei) 在《聲明》中表示,正在對此事件進行全麵評估,並承諾盡最大努力尋找解決(jue) 方案,希望客戶和供應商與(yu) 華為(wei) 一起盡力消除此歧視性規則帶來的不利影響。
半導體(ti) 領域知名專(zhuan) 家、電子創新網創始人張國斌對科技日報記者說:“華為(wei) 是中國高科技領域的一麵旗幟,美國精準打擊華為(wei) ,打擊的是中國的高科技產(chan) 業(ye) 和全球產(chan) 業(ye) 鏈,這已不是華為(wei) 一家的事。”
這種供應鏈上的軟硬件無限追溯,將不可避免地影響華為(wei) 的業(ye) 務。華為(wei) 2000多家供應商就這樣被美國硬推到了台前,不同企業(ye) 在不同的地緣政治壓力下、出於(yu) 其自身的商業(ye) 利益考量,可能不得不麵臨(lin) “站隊”選擇。
華為(wei) 輪值董事長郭平表示,過去一年,在大量產(chan) 業(ye) 技術不可獲得的情況下,華為(wei) 艱難地生存並努力向前發展。當今世界已形成一體(ti) 化協作體(ti) 係,這個(ge) 體(ti) 係不應也不可逆轉。標準和產(chan) 業(ye) 鏈割裂對任何一方都沒有益處,會(hui) 給整個(ge) 產(chan) 業(ye) 帶來嚴(yan) 重衝(chong) 擊。
《聲明》指出,“長期來看,芯片等產(chan) 業(ye) 全球合作的信任基礎將被破壞,產(chan) 業(ye) 內(nei) 的衝(chong) 突和損失將進一步加劇。美國利用自己的技術優(you) 勢打壓他國企業(ye) ,必將削弱他國企業(ye) 對使用美國技術元素的信心,最後傷(shang) 害的是美國自己的利益。”
張國斌表示,美國商務部的舉(ju) 措可以說是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美國第一輪禁令就讓一批美國公司蒸發了幾十億(yi) 美元市值,讓大批小運營商的設備斷了維護。
張國斌表示,美國這種不合國際現行通用貿易規則的規定,給產(chan) 業(ye) 鏈帶來的打擊前所未有,但人為(wei) 的藩籬阻止不了市場需求與(yu) 商業(ye) 逐利。中國是世界經濟最重要的參與(yu) 者,也是全球企業(ye) 尤其是科技企業(ye) 發展的重要引擎。相關(guan) 美國公司對這一規定引發的連鎖反應已深表憂慮。
這是任正非早就預料到的打擊。
深度全球化的今天,幾乎沒有任何一家高科技企業(ye) 可脫離美國技術而生存,華為(wei) 再多的準備也不可能零使用美國技術。
2009年,任正非在四川旅遊時,寫(xie) 的文章《深淘淺,低作堰》中有句話放到現在仍然不過時:“未來的競爭(zheng) 將是一條產(chan) 業(ye) 鏈與(yu) 一條產(chan) 業(ye) 鏈的競爭(zheng) ,從(cong) 上遊到下遊的產(chan) 業(ye) 鏈的整體(ti) 強健,就是華為(wei) 生存之本。”
前所未有的長臂管轄和打壓下,華為(wei) 的業(ye) 務雖然受到一定影響,但總體(ti) 依然健康向上。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