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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等三部門聯合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牛秋鵬 發布時間:2020-07-20 17:50:00來源: 中國環境報

  為(wei) 遏製非法排放、傾(qing) 倒、處置危險廢物案件頻發態勢,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民群眾(zhong) 身體(ti) 健康,近日,生態環境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印發《關(guan) 於(yu) 嚴(yan) 厲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wei) 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jue) 定於(yu) 2020年7月至11月,組織全國生態環境部門、公安機關(guan) 、檢察機關(guan) 開展嚴(yan) 厲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wei) 的活動。

  《通知》要求,地方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公安機關(guan) 、檢察機關(guan) 要密切配合,突出重點行業(ye) 、重點地區、重點打擊的環境違法犯罪行為(wei) ,認真摸排,及時發現環境違法犯罪線索;重點監管,及時查處涉危險廢物企業(ye) 環境違法行為(wei) ;專(zhuan) 案經營,對大案要案實施精確打擊。要對投訴舉(ju) 報和信訪案件、行政處罰案件以及危險廢物專(zhuan) 項治理發現的突出問題進行梳理回顧,加大遠程執法手段運用,強化網絡信息平台監控,深挖、嚴(yan) 懲一批涉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大案要案,鏟除非法收集、利用、傾(qing) 倒、處置危險廢物鏈條,嚴(yan) 厲打擊違法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各地“12369”等舉(ju) 報熱線將暢通危險廢物非法排放、傾(qing) 倒、處置舉(ju) 報渠道,實施生態環境違法行為(wei) 舉(ju) 報獎勵,對內(nei) 部知情人員舉(ju) 報予以重獎,希望廣大人民群眾(zhong) 共同參與(yu) ,積極提供違法犯罪線索。

  活動期間,生態環境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將強化對地方專(zhuan) 項行動開展情況的督促指導,對重大疑難案件實行現場督辦,對情節惡劣、影響較大的典型案件實施聯合掛牌督辦。同時,對查辦環境違法犯罪案件工作有力的地方生態環境部門、公安機關(guan) 和檢察機關(guan) ,三部門將聯合予以通報表揚。

  為(wei) 落實《通知》要求,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將針對線索摸排和重點企業(ye) 監管中發現的涉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問題,抽調環境執法、固體(ti) 廢物管理、環境監測人員組成專(zhuan) 案組,對非法轉移、傾(qing) 倒的危險廢物追根溯源,摸清產(chan) 生、運輸、傾(qing) 倒鏈條,對鏈條上全部涉案企業(ye) 和個(ge) 人,依法實施嚴(yan) 懲重罰。對符合移送行政拘留條件的和涉嫌環境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guan) ,杜絕“有案不移”“以罰代刑”。

  各級公安機關(guan) 將結合“昆侖(lun) 2020”專(zhuan) 項行動,把涉危險廢物汙染環境違法犯罪納入打擊重點,組織強有力的工作專(zhuan) 班,開展破案攻堅。積極開展線索排查、信息研判,堅持全環節、全鏈條打擊思路,充分運用多種偵(zhen) 查手段,強化收集固定證據,摸排查清涉案犯罪事實,及時抓獲涉案人員,摧毀斬斷危險廢物非法處置產(chan) 業(ye) 鏈條。加強與(yu) 生態環境部門的協作配合,依法及時受理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適時開展聯合調查,提高辦案效率。加強與(yu) 檢察機關(guan) 的溝通協調,在案件定性、證據固定等方麵加強案情會(hui) 商,確保案件順利移送起訴。

  各級檢察機關(guan) 對提請批準逮捕或者移送審查起訴的,將及時審查,嚴(yan) 把事實關(guan) 、證據關(guan) 、法律適用關(guan) ,對符合逮捕、起訴條件的犯罪嫌疑人及時批準逮捕、提起公訴,並對偵(zhen) 查活動是否合法進行監督。

(責編: 賈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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