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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區政府:歐盟涉港措施錯誤 促停止政治操作

楊佳 發布時間:2020-07-30 15:09:00來源: 海外網

  海外網7月30日電 針對歐盟日前決(jue) 定限製對香港出口敏感技術設備並對《香港國安法》實施表達擔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29日晚發布新聞公報稱,歐盟的措施基於(yu) 毫無根據的指控,是錯誤決(jue) 定,敦促歐盟停止政治操作。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歐洲聯盟(歐盟)因應製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而公布的結論和措施屬錯誤決(jue) 定。特區政府呼籲歐盟成員國務實理性,避免采取損害香港與(yu) 歐盟之間長久以來互惠關(guan) 係的措施。

  發言人重申,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一個(ge) 在“一國兩(liang) 製”下享有高度自治權、直轄於(yu) 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特區事務屬我國的內(nei) 部事務,任何其他國家都無權直接或間接幹預該等內(nei) 部事務。貫徹落實“一國兩(liang) 製”方針切合香港市民的利益,滿足維持香港繁榮穩定的需要,以及符合國家的根本利益。中央人民政府一再表明會(hui) 堅定不移地落實“一國兩(liang) 製”政策。每個(ge) 國家都有權利和義(yi) 務維護其國家安全。

  特區政府發言人稱,國家安全屬中央事權,香港特別行政區在過去23年未能履行其憲製責任,透過本地立法維護國家安全,因此製定《香港國安法》絕對是合憲、合法、合情、合理。《香港國安法》不會(hui) 影響香港的高度自治、司法獨立和法治,也不會(hui) 影響香港市民的合法權益。該法針對的是極少數觸犯《香港國安法》規定的四類嚴(yan) 重危害國家安全罪的人,保護的是絕大多數市民的生命財產(chan) 、基本權利和自由。

  就歐盟公布的具體(ti) 措施,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歐盟以《香港國安法》為(wei) 借口,擬向香港居民提供更寬鬆的庇護、移居和居留政策,是粗暴幹涉香港事務,我們(men) 對此深表遺憾。現在,香港特區與(yu) 七個(ge) 歐盟成員國(捷克共和國、芬蘭(lan) 、法國、德國、愛爾蘭(lan) 、荷蘭(lan) 及葡萄牙)簽訂了移交逃犯協定。香港特區具備完備的移交逃犯合作機製,一直秉持互助互惠原則,與(yu) 國際社會(hui) 其他成員依法進行執法合作,打擊犯罪活動。我們(men) 反對任何嚐試將司法合作政治化,破壞雙方長久以來建立的良好合作基礎,偏離司法合作維護正義(yi) 和法治的宗旨的行動。

  發言人指出,歐盟建議對香港實施有關(guan) 敏感設備和科技的出口管製是基於(yu) 毫無根據的指控。特區政府一直依法采取執法行動,敦促歐盟停止這些不符合香港居民和我們(men) 歐盟夥(huo) 伴利益的政治操作,並會(hui) 繼續按需要尋找合適的供應商進行采購。

  公報稱,香港和歐盟成員國的經貿關(guan) 係緊密,近年來雙方亦一直促進雙邊文化和科技合作。在2019年,超過2300家母公司位於(yu) 歐盟的企業(ye) 駐港,較2017年上升7.5%。根據歐盟數字,歐盟與(yu) 香港的貨物貿易總額達480億(yi) 歐元,歐盟對香港的貿易順差為(wei) 254億(yi) 歐元。此外,超過29000名歐盟公民以香港為(wei) 家,亦有不少歐洲商會(hui) 在香港營運多年。同時,兩(liang) 間國際學校在香港開辦歐洲課程。

(責編: 賈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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