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攥指成拳 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

劉維濤 江琳 發布時間:2020-08-07 10:12:00來源: 人民日報

  又一名“紅通人員”回國投案!8月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通報,“紅通人員”、職務犯罪嫌疑人曲誌林回國投案,並主動退繳贓款。而就在7月22日,通過“圍獵”領導幹部獲取經濟利益的“紅通人員”、廣東(dong) 佛山市富禦房地產(chan) 開發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梁榮富回國投案。

  “不管腐敗分子逃到哪裏,都要緝拿歸案、繩之以法。”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將國際追逃追贓工作提升到國家政治和外交層麵,納入反腐敗工作總體(ti) 部署,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高度重視、親(qin) 自推動,發表一係列重要講話、作出一係列重要指示批示。

  2014年6月,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追逃追贓工作協調機製建立,設立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中央追逃辦”),標誌著追逃追贓工作一個(ge) 嶄新起點;2018年3月,隨著國家監委成立、監察法實施,製度優(you) 勢進一步轉化為(wei) 治理效能,推動追逃追贓工作高質量發展。

  據統計,2014年至2019年,全國共從(cong) 120多個(ge) 國家和地區追回外逃人員7242人,其中黨(dang) 員和國家工作人員1923人、“百名紅通人員”60人,追回贓款185.76億(yi) 元……這一係列重要成果,釋放出黨(dang) 中央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強烈信號,彰顯了我們(men) 黨(dang) 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的堅定決(jue) 心。

  充分發揮黨(dang) 的領導政治優(you) 勢,收攏五指攥成拳

  2019年9月11日,外逃5年多的“百名紅通人員”、職務犯罪嫌疑人黃平回國投案並積極退贓。至此,2015年4月22日集中公開曝光的“百名紅通人員”已到案60人。

  中央追逃辦負責人表示,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追逃追贓工作取得顯著成效,關(guan) 鍵在於(yu) 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堅強有力的領導;在於(yu) 建立完善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協調機製,發揮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優(you) 勢。

  “追逃追贓工作涉及國內(nei) 、國際兩(liang) 個(ge) 戰場,司法、執法、反洗錢等多個(ge) 部門,過去,追逃追贓是分兵作戰,綜合效應發揮不出來。”該負責人介紹,追逃追贓工作協調機製建立後,由中央紀委監察部(現為(wei)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牽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外交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人民銀行為(wei) 成員單位,充分發揮黨(dang) 的領導這一政治優(you) 勢,把以前分散的職能、力量集中起來,收攏五指攥成拳,大大地提高了追逃追贓工作效率。

  建立黨(dang) 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外逃信息統計報告製度,公布“百名紅通人員”名單、公開曝光外逃人員線索,發布敦促自首公告……中央追逃辦一係列基礎性、全國性工作,為(wei) 追逃追贓奠定了堅實基礎。

  為(wei) 著力推動個(ge) 案攻堅,中央追逃辦連續6年組織開展“天網行動”,統籌協調有關(guan) 部門,集中力量資源開展追逃追贓,一係列重大案件捷報頻傳(chuan) ——

  2015年5月,涉嫌貪汙公款9400萬(wan) 元、潛逃新加坡4年之久的“百名紅通人員”二號嫌犯李華波被遣返回國;

  2016年11月,潛逃海外13年零7個(ge) 月,輾轉7個(ge) 國家和地區的“百名紅通人員”頭號嫌犯、浙江省原建設廳副廳長楊秀珠歸國投案;

  2018年7月,外逃17年的中國銀行開平支行案主犯許超凡被強製遣返回國;

  ……

  體(ti) 係作戰、協同推進、疊加發力,在黨(dang) 中央堅強領導下,追逃追贓工作有效遏製了外逃蔓延勢頭,充分體(ti) 現了懲治腐敗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對內(nei) 凝聚了黨(dang) 心民心、對外占據了道義(yi) 製高點,產(chan) 生了政治、外交、反腐、社會(hui) 綜合效應。

  國家監委依法履職,提升追逃追贓領域治理效能

  2018年11月30日,外逃13年之久的職務犯罪嫌疑人、浙江紹興(xing) 市新昌縣原常務副縣長姚錦旗被引渡回國,這是國家監委成立後成功引渡第一案。從(cong) 他被保加利亞(ya) 警方抓獲到完成引渡,曆時僅(jin) 44天。

  姚錦旗案是國家監察體(ti) 製改革後,推動製度優(you) 勢轉化為(wei) 治理效能的生動注腳。國家監察體(ti) 製改革後,紀檢監察機關(guan) 不僅(jin) 要繼續統籌協調追逃追贓工作,還要主辦職務犯罪追逃追贓案件,既做指揮員,又當戰鬥員。

  據中央追逃辦有關(guan) 負責人介紹,隨著國家監委成立、監察法實施,特別是2019年國家監委部署開展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zhuan) 項行動以來,追逃追贓工作展現新思路新特點,取得新進展新成效:

  ——不斷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追逃追贓的豐(feng) 富實踐,有效推進了反腐敗相關(guan) 立法,除製定實施監察法外,還出台首部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修改刑事訴訟法、增設缺席審判程序。

  ——發揮製度優(you) 勢,突破一批重點難點追逃案件。職務犯罪嫌疑人袁國方外逃25年、職務犯罪嫌疑人席飛外逃16年、職務犯罪嫌疑人於(yu) 善福外逃近17年等一批曆經多年的案件相繼取得突破。

  ——依法調查處置職務犯罪外逃案件,全要素運用監察法賦予的法律措施。各級監察機關(guan) 充分運用法律手段開展追逃追贓,擠壓外逃人員境外生存空間。2019年,國家監委對外提出刑事司法協助、引渡、執法合作請求50餘(yu) 項,首次牽頭通過執法合作方式開展集中緝捕行動,將4名藏匿在柬埔寨的職務犯罪嫌疑人緝捕歸案。

  ——落實監察全覆蓋要求,加大對國企金融領域外逃人員追緝力度。各級監察機關(guan) 將新增監察對象、職務犯罪涉案人納入追逃防逃追贓範圍,實現全覆蓋。2019年以來,“百名紅通人員”、廣東(dong) 廣弘華僑(qiao) 鋁加工公司原總經理黃平,安徽桐城市農(nong) 商銀行原董事長蘇紹雲(yun) 等一批國企金融機構負責人被追回;涉嫌行賄的錢建芬、張紀華、梁榮富等被勸返歸案,配合接受監察調查。

  據統計,從(cong) 2018年3月國家監委成立至2019年底,全國共追回外逃人員3259人,其中包括黨(dang) 員和國家工作人員1154人、“紅通人員”100人、“百名紅通人員”8人,追回贓款88.33億(yi) 元,追回人數、追贓金額同比均大幅增長,改革形成的製度優(you) 勢進一步轉化成為(wei) 追逃追贓治理效能。

  中央追逃辦在大力推進追逃追贓重點個(ge) 案的同時,高度重視防逃工作,將新增監察對象全部納入防逃體(ti) 係中,做到防逃工作全覆蓋、無死角;不斷健全防逃機製,加強對黨(dang) 員幹部的日常監督,完善“人、錢、證”管控製度;設置防逃程序,將防逃工作貫穿職務犯罪案件辦理全過程,尤其是注重將防逃關(guan) 口前移,在審查調查工作中嵌入防逃程序,對黨(dang) 員幹部的外逃苗頭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防逃“籬笆”越紮越緊,新增外逃人員數量大幅下降,腐敗分子外逃勢頭得到有效遏製。

  追逃追贓工作成為(wei) 遏製腐敗蔓延的重要一環,為(wei) 鞏固發展反腐敗鬥爭(zheng) 壓倒性勝利提供了有力支撐。

  深化多雙邊交流合作,織密反腐敗國際合作網絡

  “謝浩傑,我們(men) 是菲律賓移民局官員,應中國政府要求,因你在中國涉嫌職務犯罪,我們(men) 將逮捕你……”2019年1月13日19時許,在菲律賓移民局配合下,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謝浩傑被抓捕歸案。該案是國家監委首次與(yu) 外國反腐敗機構合作緝捕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特別是國家監察體(ti) 製改革以來,我國積極參與(yu) 全球反腐敗治理,不斷深化反腐敗多邊雙邊交流合作,織密反腐敗國際合作網絡,推動構建國際反腐敗新秩序。

  切實履行《聯合國反腐敗公約》,不斷夯實法律基礎。2019年10月,國家監委首次與(yu) 聯合國簽署合作備忘錄,促進公約實施;我國多次頒布並修訂相關(guan) 法律,基本建立與(yu) 公約銜接、較為(wei) 完備的反腐敗法律法規體(ti) 係。

  加強與(yu) 國際刑警組織、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和重點國家反腐敗交流合作。包括與(yu) 世界銀行共同舉(ju) 辦加強國際合作共建廉潔之路研討會(hui) ,多次舉(ju) 辦“一帶一路”參與(yu) 國家反腐敗研修班、發展中國家反腐敗研修班和非洲國家反腐敗研修班,攜手打造共商共建共享的反腐治理體(ti) 係。

  推動簽署引渡條約和司法協助條約。目前,我國已與(yu) 81個(ge) 國家締結引渡條約、司法協助條約、資產(chan) 返還與(yu) 分享協定等共169項,與(yu) 56個(ge) 國家和地區簽署金融情報交換合作協議,初步構建起覆蓋各大洲和重點國家的反腐敗執法合作網絡。

  推進雙邊交流合作機製化建設。國家監委先後與(yu) 9個(ge) 國家反腐敗司法執法機構簽署了10份反腐敗合作諒解備忘錄,反腐敗執法合作體(ti) 係不斷完善。

  廣泛參與(yu) 國際司法執法合作。國家監委成立以來,參與(yu) 12項雙邊引渡條約和刑事司法協助條約談判、商簽和批約工作。在《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和雙邊條約框架下,不僅(jin) 積極對外提出刑事司法執法合作請求,還受理19個(ge) 國家提出的刑事司法協助請求27項。

  反腐敗國際合作中,我國始終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觀,堅持多邊主義(yi) ,推動反腐敗國際合作向縱深發展,為(wei) 全球反腐敗治理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責編: 賈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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