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使館提醒在坦桑尼亞公民勿購瀕危野生動植物製品
中國僑(qiao) 網8月14日電 據中國駐坦桑尼亞(ya) 大使館網站消息,近年來,坦警察、稅務、移民等部門不斷加大執法力度,並在調查期間進入被調查人辦公、居住場所取證,隨時針對新發現的涉嫌違法行為(wei) 增加指控罪名。如在現場發現大額外幣現金和野生瀕危動植物製品等,易被指控涉嫌洗錢和持有野生瀕危動植物製品等罪名。
中國駐坦桑尼亞(ya) 大使館鄭重提醒在坦中國公民嚴(yan) 守坦法律法規,增強法治觀念和守法意識,切勿購買(mai) 、儲(chu) 存、出口國際公約規定的象牙、犀牛角、貝類等各類瀕危野生動植物製品以及手提塑料袋等違禁品,切勿在辦公室、家中存有來源、用途不合規的大額現金。如通過正當渠道購買(mai) 坦當地黑木雕及坦桑藍等寶石製品,需保留機打發票及複印件隨時備查。攜帶坦桑藍出境時,需出示正規機打發票、出口許可和證書(shu) 。不能提供合法手續的,坦海關(guan) 官員將沒收寶石並處罰款甚至拘禁。
相關(guan) 鏈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
https://www.cites.org.cn/citesgy/fl/201911/t20191111_5240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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