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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打造服務型監管模式

徐衛星 發布時間:2020-11-12 15:54:00來源: 中國環境報

  達標排放是企業(ye) 履行環境責任的基本義(yi) 務和底線要求。隨著汙染源在線監測設備在各行各業(ye) 得到越來越多的應用,在線監測數據運行中出現超標數據、異常數據的情況時有發生。如何讓企業(ye) 及早知曉並辨別處置排汙數據超標異常,提升自身環境風險防範預警能力?

  記者近日從(cong) 甘肅省生態環境調查中心了解到,甘肅率先在全國完成了汙染源自動監控係統的升級改造和自動監測數據超標(異常)督辦管理係統(以下簡稱督辦係統)的研發,使汙染源在線監控不光是生態環境部門監督企業(ye) 的有力手段,也是服務企業(ye) 解決(jue) 汙染源自行監測過程中不規範、不合理問題的載體(ti) ,進一步落實企業(ye) 汙染源自行監測主體(ti) 責任。

  平台改造和研發的完成,也標誌著甘肅逐步實現了汙染源監控的事前預警防控、事中常態監督、事後規範處置的汙染源精準監管新模式。

  省級自動監控管理辦法和督辦考核係統率先出台

  管理提升,製度先行。為(wei) 提高甘肅省汙染源自動監控工作水平,加強汙染源監管力度以及響應生態環境部汙染源自動監測數據超標(異常)的管理要求,甘肅率先製定了《甘肅省汙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甘肅省汙染源自動監測數據超標(異常)督辦考核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辦法》作為(wei) 自動監控方麵架構性的重要製度,主要想說清楚汙染源自動監控管理應該做什麽(me) 、誰來做、怎麽(me) 做。”甘肅省生態環境廳總工程師李佐康表示,《辦法》以汙染源自動監控工作流程和內(nei) 容為(wei) 主線,明確企業(ye) 和政府各自的職責,並突出了企業(ye) 作為(wei) 排汙者落實自行監測數據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的主體(ti) 責任。

  作為(wei) 環境行政處罰等監管執法的依據,自動監測數據超標(異常)應具體(ti) 如何管理和處置,《細則》通過信息化管理和實際工作管理相結合的方式,一方麵理清數據超標的管理流程,以及流程中各環節的主要工作,另一方麵對具體(ti) 處置和考核工作加以明確。

  “應用督辦係統開展數據超標的管理工作,利用軟件流程對應數據超標處置各個(ge) 工作環節進行規範,同時實現每個(ge) 環節對應部門機構和負責人的聯動,做到超標異常、及時發現,一人做事、全體(ti) 了解,各司其職、處置有力。”李佐康指出。

  企業(ye) 多了個(ge) 監測數據好管家

  在蘭(lan) 州主城區,隨著1989年投運的兩(liang) 台11萬(wan) 機組正式關(guan) 停,承擔蘭(lan) 州市居民供熱重任的國家能源集團蘭(lan) 州熱電有限公司老廠完成曆史使命,取而代之的是位於(yu) 30公裏外城郊榆中縣金崖鎮的新電廠。

  “電廠作為(wei) 重點排汙單位,要開展汙染源自動監測的手工比對,及時處理異常情況,確保監測數據完整有效。”電廠安環部工作人員王建介紹,在過去,他們(men) 不得不24小時輪班駐廠值守,緊盯數據。

  “督辦係統上線後,相當於(yu) 提供了一個(ge) 在後台實時監控數據的助手,我們(men) 也不用24小時駐廠了。”王建解釋到,一旦出現數據異常或超標的情況,督辦係統將會(hui) 自動生成待辦任務,發送到企業(ye) 相關(guan) 環保責任人的手機上。

  前不久,因電廠#2爐脫硫淨煙NOx數據為(wei) 零值,王建收到了來自微信公眾(zhong) 號“企業(ye) 環保雲(yun) 服務”的待辦任務提醒後,立刻通知在線監測第三方運維公司到現場進行處理。運維公司檢查發現是NOx分析儀(yi) 安定器出現故障,在更換處理並標定NOx分析零點量程正常後設備投運。王建將上述情況的文字描述連同運維公司的情況說明附件通過督辦係統反饋到生態環境部門。

  “當連續6小時出現數據零值、恒值、負值或無數據的情況,或者小時數據超標的情況,督辦係統將自動生成電子警示單通過環保雲(yun) 服務發送給企業(ye) 。企業(ye) 需要按規定時間完成標記+反饋工作。”甘肅省生態環境調查中心主任司翔峰告訴記者,若企業(ye) 未在2小時內(nei) 進行標記,將再次發送給企業(ye) (再次提醒),同時報送地方生態環境部門。若企業(ye) 在24小時內(nei) 仍未完成反饋,將升級為(wei) 電子督辦單,發送給省級生態環境部門,並自動推送移動執法任務,由移動執法係統反饋現場核實情況。

  幫助企業(ye) 及早知道排汙數據超標異常

  “督辦係統對企業(ye) 環境管理者來說,既是數據是否造假的監督者,也是提高環境管理水平的促進者。”王建表示,從(cong) 被動去查處到主動發現問題,督辦係統在為(wei) 企業(ye) 提供便利的同時,提升了對企業(ye) 汙染源超標(異常)排放的提前預警、提前處置能力,幫助企業(ye) 及早知曉排汙數據超標異常,在環境管控、應對處置突發問題時更加從(cong) 容。

  “依托汙染源自動監控及電子督辦等信息化監管手段實現的‘監督企業(ye) —服務企業(ye) ’並不矛盾,而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目的都是為(wei) 了促進企業(ye) 綠色環保高質量發展。”司翔峰表示。

  而對於(yu) 生態環境執法人員而言,過去汙染源在線監控平台數據分析簡單不科學,會(hui) 產(chan) 生大量報警信息,推送至執法人員現場核實,造成本就有限的執法資源的嚴(yan) 重浪費。而督辦係統的運行強化了企業(ye) 自身對在線數據監管的主體(ti) 責任,為(wei) 環境管理和現場執法提供了更加精準的信息。

  近年來,憑借“線上—線下”和“督企—幫企”的配合,甘肅省大大降低了對疑似汙染源超標排放“一刀切”的現象,不僅(jin) 從(cong) 源頭避免了人力物力的大量浪費,相關(guan) 環境行政處罰案件數量也明顯減少。

  據統計,2018年5月1日-2019年5月1日,全省環境行政處罰案件中,涉及超標或超總量排汙、違反限期治理製度的案件共46起;2019年5月,督辦係統運行後,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1日,全省環境行政處罰案件中,涉及超標或超總量排汙、違反限期治理製度的案件共36起,較運行前一年度同期案件數下降了21.7%。

  打破信息孤島,實現汙染源的“監測—預警—處置—反饋—督導”閉環監管

  一直以來,甘肅省生態環境廳就非常注重各類業(ye) 務數據的整合應用。

  據了解,為(wei) 了打破業(ye) 務係統各自為(wei) 政、數據重複孤立的信息孤島現狀,甘肅創新性地建立了一係列數據應用規則,將汙染源自動監控係統、督辦係統、移動執法業(ye) 務係統、動態管控業(ye) 務係統、涉稅信息管理平台等多個(ge) 業(ye) 務平台數據進行準確交換,實現跨業(ye) 務之間管理係統的無縫對接。

  “通過對全省各類業(ye) 務監測數據的篩選和動態分析,不僅(jin) 增強了對汙染源監測及數據的統籌管理能力,還規範了汙染源監管過程中各個(ge) 環節的工作,加強了全省汙染源監管的精準執法能力,實現了汙染源的‘監測—預警—處置—反饋—督導’的閉環監管。”司翔峰表示。

(責編: 賈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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