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民生

鼓勵曆史建築引入圖書館、博物館等功能擬獲立法

發布時間:2020-11-26 15:02:00來源: 中新網北京

  中新網北京新聞11月25日電 (陳杭)25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hui) 第二十六次會(hui) 議審議《北京曆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下稱二審稿)。二審稿促進曆史建築和曆史名園的開放利用。鼓勵曆史建築結合周邊區域的功能定位,引入圖書(shu) 館、博物館等文化和服務功能;鼓勵曆史名園采取多種開放方式,使曆史名園貼近市民生活。

  二審稿共7章76條,分為(wei) 總則、保護體(ti) 係、保護規劃、保護措施、保護利用、法律責任、附則。

  二審稿完善了革命史跡的保護利用,規定革命史跡的保護利用應當維護革命史跡本體(ti) 安全和特有的曆史風貌。鼓勵結合重大曆史事件等,依托革命史跡組織開展紀念活動,注重發掘整理、宣傳(chuan) 展陳史料和英烈史跡,弘揚愛國主義(yi) 和革命傳(chuan) 統精神。

  二審稿還明確了非首都功能疏解騰退與(yu) 保護對象騰退安置的銜接,規定市政府應當組織編製保護對象騰退規劃和實施計劃,做好與(yu) 非首都功能疏解騰退計劃的銜接。非首都功能疏解騰退的空間和場所可以用於(yu) 對保護對象騰退單位或個(ge) 人的安置。

  在細化完善曆史建築申請變更使用用途方麵,二審稿提出,工業(ye) 遺產(chan) 等曆史建築在符合規劃、正麵清單以及結構、消防、環保等要求的前提下,實際使用用途與(yu) 權屬登記中土地用途不一致的,可以向規劃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申請變更使用用途,有關(guan) 部門按照變更後的用途依法辦理審批手續。

  今年10月28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hui) 第二十五次會(hui) 議對《北京曆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修訂草案)》進行了第一次審議。

(責編: 賈春玲)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