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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多部門合力提升外來入侵物種治理效能 推動生物安全法治建設

發布時間:2023-01-05 16:57: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記者4日從(cong) 青海省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青海省人民檢察院與(yu) 該省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林業(ye) 和草原局、西寧海關(guan) 會(hui) 簽《抵禦外來入侵物種行政執法與(yu) 公益訴訟檢察銜接促進加強生物安全管理的協作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旨在深入貫徹黨(dang) 的二十大關(guan) 於(yu) “加強生物安全管理,防治外來物種侵害”的重大要求,突出風險防範、關(guan) 口前移、源頭治理,助推青海生物安全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促進重要生態係統、生物物種和生物遺傳(chuan) 資源得到全麵有效保護。

  青海省是中國第一個(ge) 國家公園體(ti) 製試點省份,位於(yu) 青藏高原東(dong) 部,是世界上高海拔地區生物多樣性、物種多樣性、基因多樣性、遺傳(chuan) 多樣性最集中的地區,也是高寒生物自然物種資源庫。

  《意見》指出,要把好抵禦外來物種入侵關(guan) 口,檢察機關(guan) 需加強與(yu) 海關(guan) 相關(guan) 部門的工作協作,發揮海關(guan) 反走私綜合治理作用,加大對非法引進、攜帶、寄遞、走私外來物種等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有效堵截外來物種非法入境渠道。

  同時,加強口岸查驗設施設備配備,提升海關(guan) 口岸把關(guan) 能力,築牢外來入侵物種口岸檢疫防線,做好外來入侵物種的風險評估,充分掌握外來入侵物種發生、擴散和傳(chuan) 播情況,發現重要外來有害生物侵入,進行快速準確檢測,及時通報相關(guan) 部門。對外來物種的引入嚴(yan) 格審批,強化引入後使用管控,發揮公益訴訟檢察預防功能和治理效能。對已評定為(wei) 外來入侵物種的,結合農(nong) 牧業(ye) 、物理、生態、化學等防治措施,進行綜合防治。

  在健全行政執法與(yu) 刑事司法聯動機製方麵,《意見》強調,要對涉及外來物種入侵的重大案件進行聯合掛牌督辦,對因非法引進外來入侵物種,嚴(yan) 重破壞重要生物物種、生物遺傳(chuan) 資源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檢察機關(guan) 在辦案中應通過溝通磋商、公開聽證、檢察建議等方式協同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履職,實現雙贏多贏共贏,建立健全案件線索互通共享機製,積極構建多部門參與(yu) 外來物種入侵應急防範機製,助推健全完善應急處置防範預案,有效化解危情。

  《意見》要求,相關(guan) 行政主管部門向檢察機關(guan) 提供有關(guan) 外來物種入侵領域的案件線索和相關(guan) 行政執法信息,檢察機關(guan) 及時向行政主管部門通報相關(guan) 領域辦案情況,實現信息資源互通共享;相關(guan) 行政主管部門為(wei) 檢察機關(guan) 辦案提供專(zhuan) 業(ye) 谘詢和技術支持,檢察機關(guan) 可聘請相關(guan) 行政主管部門業(ye) 務骨幹為(wei) 特邀檢察官助理,共同參與(yu) 公益訴訟檢察辦案工作;同時相互通報涉及抵禦外來物種入侵方麵的重大輿情、重大問題、重大案件,及時處理重大問題,切實維護社會(hui) 公共利益。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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