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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門提醒:家長應增強校外培訓消費維權意識

發布時間:2021-01-25 14:03:00來源: 新華社

  寒假來臨(lin) ,校外培訓進入高峰期。鑒於(yu) 往年寒假後部分校外培訓機構倒閉、停業(ye) ,學員課時無法完成,家長交費得不到妥善退還等問題,教育部門提醒,家長應增強消費維權意識,查看培訓機構資質,簽訂正規合同,控製交費時長,並做好自身和孩子的衛生防護。

  江蘇省泰州市海陵區政府教育督導室副主任王涵子介紹,麵向中小學生從(cong) 事語文、數學、英語等學科類培訓的機構,須持有辦學許可證和營業(ye) 執照,而從(cong) 事藝術、體(ti) 育、科技、研學等非學科類培訓的機構須持有營業(ye) 執照。

  王涵子表示,家長給孩子報班前,可登錄監管平台查詢機構是否具有辦學資質,如果發現學科類培訓機構存在“無證無照”等違規情況,應及時向教育部門反映查處,非學科類培訓機構的問題應向市場監管部門或綜合執法部門投訴舉(ju) 報。

  江蘇省揚州市教育局職業(ye) 教育與(yu) 社會(hui) 教育處處長韓國誌提醒,家長應與(yu) 機構簽訂正規的培訓合同協議,交費前仔細閱讀合同條款,特別是違約、免責條款,不輕信機構人員尤其是銷售人員的口頭承諾,應要求將具體(ti) 內(nei) 容全部落實到合同中去,特別是收費金額、收退費方式、優(you) 惠贈送等方麵。

  “家長還要注意保存合同文本、交易憑據、溝通記錄等相關(guan) 證據。”韓國誌表示,按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ge) 月的費用,少數培訓機構采取“預收返還”“折扣累進”等方式收費,家長不要被所謂“實惠”迷惑,堅決(jue) 不交3個(ge) 月以上的費用,並主動要求將費用交到政府推出的資金監管平台上。

  “寒假是孩子休息調整的時期,家長不應跟風給孩子報培訓班,要根據孩子的個(ge) 性特點和學習(xi) 情況,選擇適合孩子的培訓內(nei) 容,做到勞逸結合。”王涵子說。

(責編: 常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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