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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化高等學曆繼續教育發展環境

發布時間:2021-10-15 14:31:00來源: 《中國教育報》

  10月14日,記者從(cong) 教育部獲悉,教育部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中央網信辦秘書(shu) 局、工信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guan) 於(yu) 加強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廣告發布管理的通知》,對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廣告發布、內(nei) 容、程序等提出規範性要求,並部署開展違法違規廣告專(zhuan) 項整治行動,推動建立長效監管機製。

  高等學曆繼續教育為(wei) 何頻現違法違規廣告?加強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廣告發布管理有哪些重點?廣大受教育者又該如何選擇?記者就這些問題采訪了相關(guan) 專(zhuan) 家學者。

  虛假信息滿天飛,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廣告亟待規範

  “無需考試,兩(liang) 年包拿本科畢業(ye) 證,低學曆上班族的機會(hui) 來了!”

  許多人都有這樣的經曆:在上網時,會(hui) 遇到網頁彈窗稱某機構不用考試就能拿到本科學曆,投入少、收益多,非常“誘人”。近年來,這些關(guan) 於(yu) 高等學曆繼續教育的虛假廣告,引起社會(hui) 各界和相關(guan) 高校的強烈不滿。

  “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包含成人教育、網絡教育、開放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形式,是麵向社會(hui) 在職從(cong) 業(ye) 人員提供的高等學曆教育。這一屬性決(jue) 定了其在辦學過程中會(hui) 出現大量廣告發布行為(wei) 。”上海商學院國際教育學院院長陳巍認為(wei) ,自媒體(ti) 的發展引發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廣告發布主體(ti) 多元化、發布渠道扁平化,廣告管理方式滯後,管理效果不佳。

  全國高校現代遠程教育協作組常務副秘書(shu) 長李德芳指出,這些虛假宣傳(chuan) 廣告所說的“包過”“包畢業(ye) ”“包獲文憑”,是對國家繼續教育製度的公然挑戰,是對高等學曆繼續教育的扭曲和誤導,是對國家人力管理製度和人力資源、人才條件的欺騙和破壞,嚴(yan) 重危害高質量教育體(ti) 係建設,亟待規範。

  多管齊下組合拳,堵疏結合規範廣告發布行為(wei)

  記者注意到,《通知》多管齊下,堵疏結合,打出了一套規範廣告發布行為(wei) 的“組合拳”。

  一方麵,《通知》明確未經高校法人書(shu) 麵授權或省級自學考試管理機構審查備案,企事業(ye) 單位、社會(hui) 組織或個(ge) 人不得發布或以教育谘詢、學曆提升服務等名義(yi) 變相發布涉及具體(ti) 高校的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和自學考試助學活動廣告。高校應嚴(yan) 格履行辦學主體(ti) 責任,完善廣告宣傳(chuan) 統一歸口管理製度。各地有關(guan) 主管部門應督促門戶網站、搜索引擎、新媒體(ti) 平台等互聯網媒介加強審核,對涉及虛假誇大違規信息進行有效過濾。

  另一方麵,《通知》還特別強調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廣告內(nei) 容特別是有關(guan) 入學條件、最低學習(xi) 年限、學費標準及收取方式、報名途徑、高校招生網站地址、畢業(ye) 證書(shu) 和學位證書(shu) 獲取條件等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合法,並以負麵清單方式規範了發布內(nei) 容的4項判斷標準。

  ——不得混淆辦學主體(ti) 。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廣告的發布主體(ti) 是主辦高校,在各類辦學廣告的內(nei) 容中不能模糊自學考試助學活動與(yu) 主考學校學曆教育的關(guan) 係區別。

  ——不得模糊辦學類型。廣告內(nei) 容不得混淆技師學院、專(zhuan) 修學院、研修學院等非學曆高等教育機構與(yu) 開展學曆教育高校的性質區別。

  ——不得誤導教學過程。廣告內(nei) 容中反映的教學過程必須真實、準確,不能出現諸如“無需學習(xi) ”“無需上課”等虛假違規內(nei) 容。

  ——不得承諾教育效果。廣告中不得出現“快速取證”“免考包過”“考不過退款”等對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

  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熊丙奇建議,權威機構、合法正規的學曆繼續教育機構應主動發布信息,避免“劣幣逐良幣”,維護高等學曆繼續教育的辦學秩序。

  長效監管顯威力,支撐技能型社會(hui) 學習(xi) 型社會(hui) 建設

  根據《通知》部署,各地將開展為(wei) 期3個(ge) 月的違法違規廣告專(zhuan) 項整治行動,分自查自糾、集中整治、總結鞏固3個(ge) 階段實施。下一步,五部門將推動治理常態化,推動建立長效監管機製,有效規範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廣告發布秩序,守護好人民群眾(zhong) 更新專(zhuan) 業(ye) 知識和提升職業(ye) 能力的重要途徑。

  在教育部考試中心命題二處李騏看來,此次專(zhuan) 項整治行動突破了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培訓招生管理原先囿於(yu) 教育行政係統內(nei) 部的限製,直擊繼續教育培訓招生虛假宣傳(chuan) 執法打擊難的痛點。有了工商、網信、公安等部門的協同配合,就可以打造一張防範和打擊自考助學培訓虛假宣傳(chuan) 的“網”,保障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

  未來,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又該如何支撐技能型社會(hui) 、學習(xi) 型社會(hui) 建設呢?

  陳巍建議,相關(guan) 高校應立足高等學曆繼續教育的主要任務和社會(hui) 在職人員的學習(xi) 特點,提高“含金量”和“美譽度”,讓更多的學習(xi) 者願意通過個(ge) 人的努力奮鬥取得學習(xi) 成果,促進辦學環境和學習(xi) 風氣不斷優(you) 化,從(cong) 根本上杜絕滋生違法違規廣告的土壤。

  熊丙奇提醒廣大受教育者,選擇學曆繼續教育,不能有花錢買(mai) 文憑的混文憑心理,更不要相信“天上掉餡餅”。受教育者接受高等學曆繼續教育,要選擇合法正規的機構,要分析其師資、課程與(yu) 育人模式,不但要關(guan) 注所獲得的文憑,更要關(guan) 注教育質量與(yu) 自身能力的提升。

(責編: 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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