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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招錄3.71萬人!2023年國考最新公告來了

發布時間:2022-10-25 09:51:00來源: 國家公務員局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定》等法律法規,國家公務員局將組織實施中央機關(guan) 及其直屬機構2023年度考試錄用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和其他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guan) 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報考者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一般為(wei)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6年10月至2004年10月期間出生),對於(yu) 2023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1年10月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和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ti) 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專(zhuan) 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中央機關(guan) 及其省級直屬機構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zhuan) 業(ye) 性較強的職位外,主要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曆的人員。市(地)級及以下直屬機構主要招錄應屆高校畢業(ye) 生。基層工作經曆,是指在縣(市、區、旗)、鄉(xiang) (鎮、街道)黨(dang) 政機關(guan) ,村(社區)黨(dang) 組織或者村(居)委會(hui) ,以及各類企業(ye) 、事業(ye) 單位工作過(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e) 單位不在此列)。在軍(jun) 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曆,退役士兵在軍(jun) 隊服現役的經曆,離校未就業(ye) 高校畢業(ye) 生到高校畢業(ye) 生實習(xi) 見習(xi) 基地(該基地為(wei) 基層單位)參加見習(xi) 或者到企事業(ye) 單位參與(yu) 項目研究的經曆,可視為(wei) 基層工作經曆。報考中央機關(guan) 的,曾在市(地、州、盟)直屬機關(guan) 工作的經曆,也可視為(wei) 基層工作經曆。直轄市區(縣)機關(guan) 工作經曆視同為(wei) 基層工作經曆。基層工作經曆計算截止時間為(wei) 2022年10月。

  地處艱苦邊遠地區的縣(區)級及以下直屬機構,根據《關(guan) 於(yu) 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可以采取降低學曆要求、放寬專(zhuan) 業(ye) 條件、不限製工作年限和經曆、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等措施,適當降低進入門檻。對於(yu) 通過降低進入門檻等傾(qing) 斜政策錄用的人員,應當在所報考市(地、州、盟)轄區內(nei) 的艱苦邊遠縣鄉(xiang) 機關(guan) 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未滿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開遴選)到本市(地、州、盟)內(nei) 的上級機關(guan) 和非艱苦邊遠地區的機關(guan) ,也不得交流(含公開遴選)到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內(nei) 其他市(地、州、盟)和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機關(guan) (包括其中艱苦邊遠地區的機關(guan) )。

  現役軍(jun) 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e) 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guan) (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黨(dang) 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wei) 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yan) 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wei) 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guan) (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wei) 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yu) 本人有夫妻關(guan) 係、直係血親(qin) 關(guan) 係、三代以內(nei) 旁係血親(qin) 關(guan) 係以及近姻親(qin) 關(guan) 係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二、報考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guan) 的招考人數、具體(ti) 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谘詢電話等詳見《中央機關(guan) 及其直屬機構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有關(guan) 報考政策規定、報名網絡技術和考場考務安排等事宜詳見《中央機關(guan) 及其直屬機構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以下簡稱《報考指南》)。《招考簡章》、《報考指南》通過中央機關(guan) 及其直屬機構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zhuan) 題網站(以下簡稱考錄專(zhuan) 題網站,https://bm.scs.gov.cn/kl2023)公布。

  報考者對《招考簡章》中有關(guan) 職位的專(zhuan) 業(ye) 、學曆、學位、工作經曆等資格條件有疑問需要谘詢時,可直接與(yu) 招錄機關(guan) 聯係。

  (二)網上報名

  本次招考主要采取網上報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 提交報考申請。報考者可於(yu) 2022年10月25日8:00至11月3日18:00期間登錄考錄專(zhuan) 題網站進行報名並提交報考申請,每次隻能選報1個(ge) 職位。報名時,應當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shu) ,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報考資格,涉及偽(wei) 造、變造有關(guan) 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guan) 規定嚴(yan) 肅處理。

  2. 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招錄機關(guan) 於(yu) 2022年10月25日8:00至11月5日18:00期間對報考申請進行審查,確認報考者是否具有報考資格。報考者可登錄考錄專(zhuan) 題網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2022年10月25日8:00至11月3日18:00期間,報考申請未審查或者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2022年11月3日18:00以後,報考申請未審查或者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對報考資格的審查貫穿錄用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3. 查詢報名序號。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可於(yu) 2022年11月7日8:00後登錄考錄專(zhuan) 題網站查詢報名序號,報名確認和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需提供該序號,請務必牢記。

  (三)報名確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可於(yu) 2022年11月10日0:00至11月15日24:00期間登錄考錄專(zhuan) 題網站進行報名確認並繳費。逾期未完成網上報名確認並繳費的,視為(wei) 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可以直接與(yu) 當地考試機構聯係辦理報名確認和減免費用手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試機構的谘詢電話將於(yu) 2022年11月9日以後通過考錄專(zhuan) 題網站公布。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確認成功的報考者,請於(yu) 2022年11月29日0:00至12月4日15:00期間登錄考錄專(zhuan) 題網站打印準考證。如遇問題,請與(yu) 當地考試機構聯係解決(jue) 。

  三、考試內(nei) 容、時間和地點

  (一)筆試

  1. 內(nei) 容。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zhuan) 業(ye) 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ye) 能力測驗和申論兩(liang) 科。其中,行政職業(ye) 能力測驗為(wei) 客觀性試題,申論為(wei) 主觀性試題,滿分均為(wei) 100分,詳見《中央機關(guan) 及其直屬機構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公共科目筆試試卷分為(wei) 3類,分別適用於(yu) 中央機關(guan) 及其省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市(地)級及以下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和行政執法類職位。所有報考者均需參加公共科目筆試。

  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外交部等部門日語、法語、俄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德語、朝鮮語(韓語)、葡萄牙語等8個(ge) 非通用語職位的報考者,還需參加統一組織的外語水平測試,考試大綱可在考錄專(zhuan) 題網站和外交部網站查詢。

  中國銀保監會(hui) 及其派出機構職位、中國證監會(hui) 及其派出機構職位,以及公安機關(guan) 人民警察職位的報考者,還需參加統一組織的專(zhuan) 業(ye) 科目筆試,考試大綱可在考錄專(zhuan) 題網站和中國銀保監會(hui) 、中國證監會(hui) 、公安部網站查詢。

  2. 時間地點。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wei) :

  2022年12月4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ye) 能力測驗

  2022年12月4日下午 14:00—17:00 申論

  8個(ge) 非通用語職位外語水平測試,中國銀保監會(hui) 及其派出機構職位、中國證監會(hui) 及其派出機構職位以及公安機關(guan) 人民警察職位專(zhuan) 業(ye) 科目筆試時間為(wei) :

  2022年12月3日下午 14:00—16:00

  筆試在全國各直轄市、省會(hui) 城市、自治區首府和部分較大城市設置考點。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為(wei) 減少跨省流動、利於(yu) 順利參考,報考者在網上報名時,須將考點選擇為(wei) 本人工作地或者學習(xi) 地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並攜帶準考證和報名時使用的身份證件等參加考試。

  3. 成績查詢。筆試閱卷結束後,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各類職位筆試合格分數線,對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職位、基層職位和特殊專(zhuan) 業(ye) 職位等,將予以適當傾(qing) 斜。

  報考者可於(yu) 2023年1月登錄考錄專(zhuan) 題網站查詢筆試成績和合格分數線,具體(ti) 時間另行通知。其中,8個(ge) 非通用語職位,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ye) 能力測驗、申論、外語水平測試成績(考試成績均按百分製折算,下同)分別占25%、25%、50%的比例合成;中國銀保監會(hui) 及其派出機構職位和中國證監會(hui) 及其派出機構職位,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ye) 能力測驗、申論、專(zhuan) 業(ye) 科目筆試成績分別占25%、25%、50%的比例合成;公安機關(guan) 人民警察職位,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ye) 能力測驗、申論、專(zhuan) 業(ye) 科目筆試成績分別占40%、30%、30%的比例合成;其他職位,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ye) 能力測驗、申論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

  (二)麵試

  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招考簡章》中規定的麵試人數與(yu) 計劃錄用人數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cong) 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進入麵試的人選,並在考錄專(zhuan) 題網站上公布。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人數與(yu) 計劃錄用人數比例低於(yu) 規定麵試比例的職位,將麵向社會(hui) 進行調劑。調劑在公共科目考試內(nei) 容相同(即指報考者應答的是同一類試卷)的職位之間進行,調劑公告、職位等通過考錄專(zhuan) 題網站發布。

  招錄機關(guan) 負責麵試實施,時間、地點等事項詳見招錄機關(guan) 在本部門網站和考錄專(zhuan) 題網站上發布的麵試公告。麵試時,報考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原件、所在學校或者單位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凡有關(guan) 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機關(guan) 有權取消報考者參加麵試的資格。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可從(cong) 考錄專(zhuan) 題網站下載、打印。

  部分招錄機關(guan) 在麵試階段組織專(zhuan) 業(ye) 能力測試,專(zhuan) 業(ye) 能力測試設置情況和測試內(nei) 容、分值比重等見《招考簡章》或者招錄機關(guan) 發布的麵試公告。

  麵試結束後,招錄機關(guan) 通過考錄專(zhuan) 題網站發布報考者的麵試成績以及綜合成績。其中,未組織專(zhuan) 業(ye) 能力測試的,綜合成績按照筆試、麵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組織專(zhuan) 業(ye) 能力測試的,綜合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占50%、麵試成績和專(zhuan) 業(ye) 能力測試成績共占50%的比例合成。

  四、體(ti) 檢和考察

  招錄機關(guan) 按照綜合成績從(cong) 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ti) 檢和考察的人選。個(ge) 別參加麵試人數與(yu) 計劃錄用人數比例低於(yu) 3:1的職位,報考者麵試成績應當達到其所在麵試考官小組使用同一套麵試題本麵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或者招錄機關(guan) 在麵試公告中確定的麵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體(ti) 檢和考察。

  招錄機關(guan) 負責體(ti) 檢和考察實施。體(ti) 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ti) 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ce) 執行。對身體(ti) 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有關(guan) 體(ti) 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ti) 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涉及個(ge) 別職位調整體(ti) 檢有關(guan) 項目標準的,詳見《招考簡章》或者招錄機關(guan) 發布的麵試公告。

  考察工作按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有關(guan) 規定進行。招錄機關(guan) 將采取實地走訪、個(ge) 別談話、審核人事檔案(學籍檔案)、查詢社會(hui) 信用記錄、同本人麵談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xi) 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yu) 招考職位的匹配度等情況,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ge) 意識”、堅定“四個(ge) 自信”、做到“兩(liang) 個(ge) 維護”,熱愛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部分中央一級招錄機關(guan) 實行差額考察。

  根據職位需要,部分招錄機關(guan) 將對報考者有關(guan) 心理素質進行測評,測評結果作為(wei) 擇優(you) 確定擬錄用人員的重要參考。公安機關(guan) 人民警察職位,將對報考者有關(guan) 體(ti) 能情況進行測評,測評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安機關(guan) 錄用人民警察體(ti) 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等執行,體(ti) 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wei) 擬錄用人員。

  五、公示

  體(ti) 檢和考察結束後,招錄機關(guan) 根據綜合成績、體(ti) 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等擇優(you) 確定擬錄用人員,並在本部門網站和考錄專(zhuan) 題網站上公示。公示內(nei) 容包括招錄機關(guan) 名稱、擬錄用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ye) 院校、工作單位等,同時公布舉(ju) 報電話,接受社會(hui) 監督。公示期為(wei) 5個(ge) 工作日。

  六、備案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人員,辦理備案手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並查實的,不予備案;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備案,待查清後再決(jue) 定是否備案。

  七、補充錄用

  招考期間出現空缺的職位或者招錄機關(guan) 由於(yu) 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時補充人員的職位,將麵向社會(hui) 統一進行補充錄用。補充錄用公告、職位等通過考錄專(zhuan) 題網站發布。

  八、疫情防控

  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guan) 要求,嚴(yan) 格采取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guan) 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別提醒:

  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shu) ,不舉(ju) 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者個(ge) 人舉(ju) 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凡有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hui) 、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yi) 舉(ju) 辦的有關(guan) 公務員考試培訓、網站或者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yu) 本次招考無關(guan) ,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誤導幹擾,謹防上當受騙。請社會(hui) 各界加強監督,如發現以上情況,請向相關(guan) 部門舉(ju) 報,依法依規嚴(yan) 肅查處。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將積極協調有關(guan) 部門,共同維護良好的考試秩序,營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試環境。

  國家公務員局

  2022年10月

  點擊本行文字查看中央機關(guan) 及其直屬機構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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