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三市將實現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
近日,記者從(cong) 西藏自治區公安廳了解到,按照公安部部署,昌都、林芝、那曲三市10日起啟動與(yu) 山西、內(nei) 蒙古、黑龍江等10省(市)間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試點工作,取消居民身份證首次申領必須在戶籍所在地申領的要求。實現群眾(zhong) 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可在現居住地就近辦理。
此次啟動的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的受理範圍有山西、內(nei) 蒙古、黑龍江、安徽、福建、重慶、山東(dong) 、貴州、湖南、河南10個(ge) 省區市在西藏合法穩定就業(ye) 、就學、居住的居民。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在條件成熟後將陸續納入通辦範圍。
受理地點為(wei) 昌都市、林芝市、那曲市三市居住地公安政務服務大廳或公安戶籍派出所。
年滿16周歲公民申領居民身份證,需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以及合法穩定就業(ye) 、就學、居住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
未滿16周歲公民申領居民身份證,需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如未登記與(yu) 監護人親(qin) 屬關(guan) 係還需提交出生醫學證明等其他證明監護關(guan) 係的材料)、監護人居民身份證以及監護人合法穩定就業(ye) 、居住或者申請人合法穩定就學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並簽訂書(shu) 麵承諾書(shu) 。
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申請人需到居住地公安政務服務大廳或派出所交驗申請材料,簽訂書(shu) 麵承諾書(shu) ,填寫(xie) 核對《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未滿16周歲的,需監護人陪同代為(wei) 申請。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
-
西藏自治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有序恢複對外服務
記者從西藏自治區司法廳了解到,在自治區司法廳黨委的統籌安排下,自治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已於近日有序恢複對外服務,向市民群眾提供法律服務。 [詳細] -
西藏自治區文化廳開展職稱評審業務培訓
培訓中,自治區文化廳相關科室負責人向參訓人員詳細解讀了職稱製度改革的背景、過程和內容、崗位設置管理以及《西藏自治區藝術係列職稱評價標準(試行)》等政策文件,並在線解答了參訓人員在職稱評審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詳細] -
西藏自治區2022年“119”消防宣傳月活動在“雲”上啟動
11月4日,以“抓消防安全,保高質量發展”為主題的西藏自治區2022年“119”消防宣傳月活動啟動儀式在“雲”上舉行,西藏自治區各市(地)也將陸續以舉辦啟動儀式、召開新聞發布會(新聞通氣會)等方式拉開消防宣傳月活動序幕。[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