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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深化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改革

發布時間:2023-04-07 15:03:00來源: 中國教育報

  近日,廣東(dong) 省教育廳發布《關(guan) 於(yu) 做好2022年度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廣東(dong) 提出,深化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改革;同一縣域中小學教師崗位出現空缺的,支持鼓勵各地開展“跨校評聘”。

  《通知》提出,各地各有關(guan) 單位要樹立正確評價(jia) 導向,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wei) 先原則,嚴(yan) 格落實師德師風第一標準要求,加強教師思想政治素質考察,嚴(yan) 格師德考核,注重師德考核結果的運用,對師德失範行為(wei) 實行“零容忍”。強化職稱評審與(yu) 崗位聘用相結合,在崗位結構比例內(nei) 開展職稱評審。

  《通知》要求,深化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改革,加強縣域內(nei) 不同教育段各層級教師崗位的統籌管理,盤活崗位資源,滿足教師專(zhuan) 業(ye) 成長需求。同一縣域中小學教師崗位出現空缺的,支持鼓勵各地開展“跨校評聘”,原則上跨校聘任高一級教師崗位的,3年內(nei) 不得再調動。各地要積極落實向鄉(xiang) 村教師或援派教師適當傾(qing) 斜的政策,鼓勵和吸引更多優(you) 秀人才堅守鄉(xiang) 村振興(xing) 發展。

  廣東(dong) 還要求,各地各單位在推薦過程中,要堅持向一線優(you) 秀教師傾(qing) 斜,統籌考慮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以及與(yu) 基礎教育相關(guan) 的其他教育機構的教師。同時,注意推薦人選在學段、學科、學校(單位)間的分布,推薦人選的結構,要與(yu) 所轄地區教師隊伍規模、結構和教育教學水平相適應。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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