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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消防救援支隊建立“檢察+消防”工作協作機製

發布時間:2023-10-20 11:33:00來源: 西藏法製報

  為(wei) 進一步推進消防安全領域司法與(yu) 執法的協作配合,充分發揮消防監督管理職能、檢察監督職能,形成監督與(yu) 監管工作合力,有效化解消防安全風險隱患,保障人民群眾(zhong) 生命財產(chan) 安全和社會(hui) 穩定,山南市消防救援支隊高位推進消防行政執法與(yu) 檢察公益訴求有效銜接,建立“檢察+消防”協作機製,著力破解公共消防治理難題。

  聚焦消防執法規範化建設,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築牢消防安全司法保護屏障。山南市消防救援支隊、山南市人民檢察院高位部署,聯合印發《關(guan) 於(yu) 建立消防救援行政執法與(yu) 行政檢察監督工作銜接機製的意見》,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件通報、線索移送、典型案例共同發布等十項機製;明確消防救援機構定期向檢察機關(guan) 抄送消防執法卷宗材料,檢察機關(guan) 對消防救援機構行使職權過程進行監督等具體(ti) 措施,推動依法行政、嚴(yan) 格執法,促進消防執法規範化建設。

  聚焦火災防控問題,探索開展聯合整治,合力破解消防安全治理難題。 采取措施聯合整治,消防救援機構在開展日常消防安全檢查時,不定期邀請檢察機關(guan) 對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責任的情況進行監督;檢察機關(guan) 在履職中發現娛樂(le) 場所、小微企業(ye) 、生產(chan) 加工作坊、居民住宅等單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線索,及時移送消防救援機構,實現事前預警、事中監督、事後控製的科學監督方式,推動解決(jue) 一批長久困擾消防救援機構的監管難題、治理難題和涉法難題,達到雙贏多贏共贏的治理效果。

  聚焦助推檢消協作機製,凝心聚力,共築消防安全“防火牆”。多渠道、多形式就行政機關(guan) 的職能職責、法律適用、解決(jue) 對策進行充分溝通,增強行政機關(guan) 履職的主動性,推進檢察工作與(yu) 消防工作的深度融合。期間,支隊聘請2名檢察官擔任執法廉政監督員,積極向同級人民檢察院抄送行政執法卷宗材料24份,實現山南市人民檢察院對支隊機關(guan) 及12個(ge) 具有執法權大隊案卷核查全覆蓋,通過優(you) 勢互融、理論共創、信息共享,打造全方麵、多領域、立體(ti) 化的深度融合模式,爭(zheng) 取“檢察+消防”協作結出豐(feng) 碩成果。

  “檢察+消防”協作作為(wei) 一項探索性機製,是山南市消防救援支隊與(yu) 檢察院開展消防安全領域公益訴訟工作的全新嚐試;是防範廉政風險,監督行政行為(wei) ,督促消防執法公權力規範運行的有力舉(ju) 措;是消防部門與(yu) 檢察機關(guan) 充分履行公益訴訟職能、督促行政機關(guan) 履職、探索辦理公益訴訟的一次有益實踐。下一步,山南市消防救援支隊將以“檢察+消防”協作機製為(wei) 抓手,持續推動落實十項協作機製,緊盯重點行業(ye) 和重點場所,全麵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加強溝通聯係和監督指導,為(wei) 持續推進“檢察+消防”協作機製、共築消防安全屏障提供經驗支撐。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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