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建立健全長江禁捕聯合執法工作機製
據青海省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廳8日消息,近日,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玉樹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與(yu) 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及下屬各縣簽署《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十年禁漁”聯合執法合作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持續深化長江禁捕相鄰重點水域合作,建立健全聯合執法工作機製。
2021年7月,四川和青海兩(liang) 省共同簽訂《四川省青海省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十年禁漁”聯合執法合作協議》,建立健全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十年禁漁”聯合執法工作機製,加強長江上遊跨界交界水域執法聯動,協同防範和嚴(yan) 厲打擊非法捕撈、非法銷售違法行為(wei) ,共同“守護好長江源頭”。
青海是長江、黃河、瀾滄江的發源地,也是全球高海拔地區唯一的大麵積濕地,生態係統極其脆弱。由於(yu) 青藏高原高寒、高海拔、貧營養(yang) 水體(ti) 等獨特的自然條件,孕育了諸多能夠適應高原特殊環境的水生野生動物,這些物種維係了高原水體(ti) 生態環境,是重要的生物資源和基因庫,也是青藏高原地理、自然演變和全球生態變化的重要依據。
此次《協議》對建立聯席會(hui) 商製度、執法聯絡員製度、聯合巡查機製、協作共治機製、應急協同機製、信息共享機製等內(nei) 容進行了細致全麵的規劃。根據《協議》安排,各地農(nong) 業(ye) 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將集中力量開展聯合執法、交叉執法,對跨界、交界水域違法行為(wei) 實現嚴(yan) 查嚴(yan) 打,推動重點水域執法監管走深走實。
同時,各地農(nong) 業(ye) 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將繼續強化協調配合,健全工作機製,密織禁捕網格,形成打擊合力,加強跨界交界水域禁捕執法監管,協同防範打擊各類涉漁違法活動,徹底斬斷非法捕撈、運輸、銷售野生魚類黑色產(chan) 業(ye) 鏈,為(wei) 長江流域青海段生態恢複和保護提供堅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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