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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印發《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

發布時間: 2022-12-05 09:15:00 來源: www.easyfundingllc.com新聞網

  近日,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財政廳聯合印發《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違法行為(wei) 舉(ju) 報獎勵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通過有獎舉(ju) 報的方式,鼓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發生在西藏境內(nei) 的生態環境違法行為(wei) 進行舉(ju) 報,旨在進一步引導公眾(zhong) 積極參與(yu) 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形成打擊生態環境違法行為(wei) 合力。

  據了解,《辦法》共22條,主要對屬地管理、資金保障、獎勵範圍和金額、舉(ju) 報途徑、獎勵兌(dui) 現、監督管理等內(nei) 容進行詳細規定。《辦法》明確,舉(ju) 報人可以通過12369舉(ju) 報熱線、來信來訪、互聯網、微信平台等途徑舉(ju) 報環境違法行為(wei)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根據舉(ju) 報的內(nei) 容、性質、生態環境違法行為(wei) 的危害情況等,結合舉(ju) 報核實情況和獎勵範圍,按照一般違法行為(wei) 、較重、重大違法行為(wei) 分級,采取一事一議方式,分1000元至5000元、5000元至10000元、10000元至20000元三個(ge) 檔次進行獎勵。

  《辦法》要求,對較重以上違法行為(wei) 舉(ju) 報獎勵,由實施獎勵的生態環境部門根據調查核實情況,綜合舉(ju) 報問題的嚴(yan) 重程度、造成的影響及舉(ju) 報對違法行為(wei) 查處發揮的作用等因素在獎勵金額範圍內(nei) 確定獎勵金額。除資金獎勵之外,還鼓勵各地對舉(ju) 報人實施通報表揚、發放榮譽證書(shu) 、授予榮譽稱號等精神獎勵。

(責編: 李雅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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