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黨(dang) 委組織部12月8日發布消息稱,為(wei) 深入貫徹中央人才工作會(hui) 議精神,西藏製定出台了《關(guan) 於(yu) 加強和改進新時代西藏人才工作的若幹措施(試行)》,該措施共19條,從(cong) 育才、引才、用才、留才等方麵製定激勵政策,為(wei) 西藏長治久安和高質量發展提供人才支持。
據了解,西藏將實施“珠峰英才”計劃,每年遴選支持一批珠峰戰略人才、珠峰領軍(jun) 人才、珠峰拔尖人才、珠峰青年人才和科技創新團隊,在5年支持期內(nei) 給予生活補貼和項目經費支持,項目經費最高可申請1000萬(wan) 元;實施學曆提升行動,支持在職人才攻讀研究生,並協調全國頂尖高校為(wei) 西藏定向培養(yang) 博士研究生。
在引才方麵,支持引進人才或區外人才申報“珠峰英才”計劃。加大柔性引才支持力度,參照進藏幹部工資補差相關(guan) 規定對柔性引進人才給予工資補差,並對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的用人單位給予工作經費補助。轉變急需緊缺人才引進方式,提高引才待遇,強化引進高層次人才編製保障等。
西藏自治區黨(dang) 委組織部相關(guan) 負責人介紹,西藏還將在用才留才方麵給予更多支持,比如支持科研創新平台成長,對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以及院士工作站、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工作站)等給予經費支持,推行“珠峰英才卡”為(wei) 優(you) 秀人才提供工作生活便利和優(you) 待服務,采取多種方式為(wei) 人才提供住房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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