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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知新覺:運用信息技術提升訴訟效率

高豔東 張瓊琿 發布時間:2018-08-22 10:29:00 人民日報

近年來,智慧法院建設不斷推進,人民法院審判流程、庭審活動、裁判文書(shu) 、執行信息四大公開平台開通,全國3525個(ge) 法院和10759個(ge) 人民法庭實現“一張網”辦公辦案。電子訴訟等信息化手段減少了群眾(zhong) 出行,節約了訴訟成本。大數據應用也持續推進,人民法院大數據管理和服務平台建成。在浙江杭州設立全球首家互聯網法院,“互聯網+”司法已經成為(wei) 提升司法效能、促進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的新路徑。

傳(chuan) 統司法活動強調審判的在場性、親(qin) 曆性。以往,當事人需要到法庭現場口頭陳述,法官需要麵對麵詢問當事人才能判斷案情,進行審理。如今,信息技術高度發展,一些傳(chuan) 統司法活動中“眼見為(wei) 實”的要求,可以借助信息技術、人工智能技術實現。隨著技術運用成本降低和政策支持力度加大,智慧法院在我國許多地方迅速發展。在保證公正司法的前提下,這些智慧法院在推動訴訟效率進一步提高、更好服務群眾(zhong) 方便群眾(zhong) 方麵發揮了重要作用。

運用信息技術提高司法效率,解決(jue) 案件多法官少的矛盾,努力讓人民群眾(zhong) 在每一個(ge) 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yi) ,已經成為(wei) 推動新時代司法工作展現新氣象新作為(wei) 的重要方向。日前,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又推出借助微信小程序的移動審判模式——浙江微法院。微法院麵向社會(hui) 公眾(zhong) 提供全天候、零距離、無障礙的訴訟服務,當事人不再受時間空間限製,用手機就能打官司,實現了“互聯網+”法院的再次升級。在微法院平台上,當事人可實現在線立案、證據交換、開庭審理、判決(jue) 執行。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不再依賴傳(chuan) 統審判模式所需的固定場所和設備,同時也克服了用計算機終端進行在線訴訟的各種硬件和場地限製。此外,很多在線法律工具有專(zhuan) 門的APP(手機應用軟件),需要下載安裝,耗費時間及流量。微法院不必下載獨立APP,以微信小程序為(wei) 載體(ti) 實現即需即用,更加簡便高效。

目前,依據民事訴訟法的精神,法院進行網上審理,還必須在線下送達判決(jue) 書(shu) ,無法實現全程在線訴訟。之所以要求判決(jue) 書(shu) 、裁定書(shu) 、調解書(shu) 等不適用電子送達,是為(wei) 了防止案外人冒名頂替當事人、文書(shu) 被篡改、當事人忽略甚至拒絕簽收等情況。實踐中,刷臉支付、指紋認證等身份識別技術,在電子商務等領域已經有了比較成熟的應用。技術成熟的即時通信工具比傳(chuan) 真、電子郵件更容易做到實人認證。運用互聯網身份認證技術識別送達人的身份,就能消除線上送達風險,為(wei) 實現全程在線訴訟提供技術可能。借助技術手段,線上送達還可以具有全程留痕、全程監控、確保文書(shu) 不被篡改等優(you) 勢。利用即時通信功能,送達過程中可以實時在線溝通,有助於(yu) 促使當事人接受法律文書(shu) ,提高送達成功率。同時,線上送達與(yu) 線下送達並不矛盾。當司法人員發現采用線上送達風險過大或是當事人拒絕配合時,隨時可以轉為(wei) 線下送達。在這方麵,蘊藏著巨大的司法創新空間。

隨著互聯網法院、微法院等“互聯網+司法”模式的推廣,我國在司法創新領域將逐步走向世界前列。在技術提升司法效率的大背景下,司法智能化建設已經成為(wei) 推動形成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製的重要內(nei) 容,正在讓人民群眾(zhong) 在每一個(ge) 司法案件中都享受到實實在在的便捷與(yu) 效率。這就需要在運用創新技術的同時,進一步推動訴訟規則創新,在訴訟模式革新方麵推動深化司法體(ti) 製改革邁出堅實步伐。(作者單位: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互聯網法律研究中心)

(責編: 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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