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箔食品”能吃嗎?壽司中添加金箔餐飲企業被罰
金箔巧克力、金箔冰淇淋、金箔蛋糕……出於(yu) 美觀和噱頭的原因,市場上突然流行起在食品中添加金箔。那麽(me) 金箔到底能不能食用?在食品中添加金箔的行為(wei) 是否合法?
30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官方微信發布了一起案例,某餐飲企業(ye) 因將金箔作為(wei) 食品原料,添加、使用在菜品中銷售被行政處罰。市場監管部門提示,金箔既不是食品的生產(chan) 原料,也不能作為(wei) 食品添加劑使用,被禁止添加進食品中。
據悉,2021年8月12日,上海長寧區市場監管局對轄區某餐飲企業(ye) 檢查時,現場在廚房生食操作吧台上查見1瓶已開封、處於(yu) 使用中的金箔。經查,當事人於(yu) 2021年5月30日從(cong) 淘寶網某店鋪購入2瓶金箔,並於(yu) 2021年6月2日起,將金箔作為(wei) 食品原料,添加、使用在生產(chan) 菜品“炙烤和牛壽司”中,並對外以每份人民幣48元進行銷售。自2021年6月2日起至案發,當事人共生產(chan) 、銷售添加金箔的“炙烤和牛壽司”122份,銷售金額共計人民幣5856元,違法所得為(wei) 人民幣5856元。
市場監管部門表示,金箔既不是食品的生產(chan) 原料,也不能作為(wei) 食品添加劑使用,被禁止添加進食品中。當事人使用金箔生產(chan) 、經營食品的行為(wei)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禁止生產(chan) 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guan) 產(chan) 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chan) 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ti) 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wei) 原料生產(chan) 的食品”的規定,構成用非食品原料生產(chan) 經營食品的違法行為(wei)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長寧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市場監管部門提示,金箔早在2001年被原衛生部明令禁止加入食品中。因此,廣大消費者在外出就餐時,要加強自我防護意識,警惕食品安全風險,不食用有風險或是自己不熟悉的食品,尤其不要食用國家明令禁止的食品。如若發現食品中添加了金箔或其他不明物質,應立即停止食用,並向市場監管部門反映情況。(記者孫紅麗(l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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