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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石窟保護理念是如何演變的?

發布時間:2022-01-17 16:45:00來源: 光明網

  最初,隻關(guan) 注精美的壁畫和塑像;現在,把開鑿的崖壁、山體(ti) ,周圍的河流、植被,都與(yu) 洞窟視為(wei) 一個(ge) 整體(ti)

  中國石窟保護理念於(yu) 上世紀初內(nei) 憂外患的背景下、出於(yu) 民族自尊心和文化自覺性而萌發,經曆了戰爭(zheng) 年代的初期嚐試、新中國成立之初艱苦卓絕條件下的開端,在改革開放、思想解放曆史條件下得以發展、形成,在新世紀對文化遺產(chan) 高度重視的環境下不斷完善。

  石窟包含石窟寺、石刻等,隨著文化遺產(chan) 學科的發展,人們(men) 對其的認識不斷加深。最初人們(men) 的目光隻關(guan) 注精美的壁畫和塑像,將石窟單純地當做珍貴藝術品來欣賞與(yu) 保護。隨著新中國成立後對文物價(jia) 值的研究與(yu) 認定,石窟的曆史見證價(jia) 值、選址和開鑿的科學技術價(jia) 值也逐漸得到了理解和重視。今天,石窟被看成一個(ge) 整體(ti) 。開鑿的崖壁、山體(ti) ,周圍的河流、植被,都與(yu) 洞窟一起,共同構成了具有文物價(jia) 值、文化意義(yi) 、社會(hui) 效益和時代價(jia) 值的完整文化遺產(chan) 。對保護對象認知的轉變也導致保護思想的變化:從(cong) 單純的臨(lin) 摹、保護藝術品,到保護石窟本體(ti) ,再到現在的石窟洞窟本體(ti) 與(yu) 周邊景觀環境一並被納入保護體(ti) 係內(nei) 。

  通過100餘(yu) 年的保護實踐,保護程序、價(jia) 值觀、技術手段都逐步完善

  從(cong) 20世紀初期算起,中國石窟保護已經走過了逾100年的曆程。石窟保護和管理體(ti) 係從(cong) 無到有,保護工程從(cong) 少到多,在對石窟寺這一特殊的佛教遺產(chan) 類型的保護上,做出一係列有意義(yi) 的嚐試,積累了寶貴的經驗。自20世紀40年代開始,幾乎每10年都有創新。在20世紀40至50年代,莫高窟建立簡單看護體(ti) 係和防沙牆,初步做到了石窟的“不塌不漏”。20世界60年代,莫高窟加固工程是第一次從(cong) 國家層麵上關(guan) 注的大型保護工程,通過加設擋牆做到了保證莫高窟的穩定和參觀、管理。20世紀70年代,龍門盧舍那大佛維修、雲(yun) 岡(gang) 三年加固工程首次嚐試化學灌漿方法,並開啟了“搶救性”保護序幕。20世紀80年代麥積山保護工程首創的“噴錨粘托”方法,屬於(yu) 當時最先進的技術之一並獲得了1985年國家科技進步獎,對此後諸多石窟保護加固工程產(chan) 生了深遠影響。20世紀90年代進行的龍門、大足石窟等保護工程,為(wei) 改善石窟保存環境作出了貢獻。

  進入2000年後,隨著保護工程類型、數量上的豐(feng) 富和增多,保護理念在崖體(ti) 、造像、壁畫、窟簷、環境等各個(ge) 方麵都進行了有重要意義(yi) 的實踐。正確的保護程序、完善的保護價(jia) 值觀和更豐(feng) 富的保護技術手段都是本階段石窟保護取得的進步。這些實踐不僅(jin) 保護了全國幾十處重要的石窟寺、摩崖石刻造像,而且為(wei) 我國遺產(chan) 保護理念發展提供了必要的實踐依據與(yu) 佐證。

  從(cong) 思想萌芽到普及、繁榮和創新,中國石窟寺、石刻保護可分為(wei) 多個(ge) 階段

  自20世紀初至1949年間,可以視為(wei) 中國石窟保護的“思想萌芽階段”。那時,外國人的探險與(yu) 考察,激發了國人保護文物的願望,以營造學社等為(wei) 代表的有識之士迫切希望能夠為(wei) 中國自己的傳(chuan) 統與(yu) 文化作出貢獻。1930年,梁思成先生在東(dong) 北大學講授《中國雕塑史》時,借鑒了許多外國人的研究資料,不由感慨“日本之常盤大定,關(guan) 野貞……具有著述,供我南車。而國人之著述反無一足道者,能無有愧?”此後,1933年,梁思成、林徽因、劉敦禎赴大同調查古建築與(yu) 雲(yun) 岡(gang) 石窟,撰寫(xie) 了《雲(yun) 岡(gang) 石窟中所表現的北魏建築》一文,發表於(yu) 《中國營造學社匯刊》第四卷第三、四期。1937年抗日戰爭(zheng) 全麵爆發後,梁思成等人轉移到西南後方,但仍未停止工作。在1939年9月開始的川康地區古建築調查中,梁思成、劉敦楨、陳明達、莫宗江考察了35個(ge) 縣的眾(zhong) 多摩崖石刻,其中以大足寶頂山、北山兩(liang) 處最為(wei) 重要。這也為(wei) 隨後梁思成將大足石刻第一次引向世界打下了基礎。

  這一時期,雖然社會(hui) 動蕩,但如營造學社、考古學家夏鼐為(wei) 首的西北考察團、大足石刻考察團等的工作仍然熠熠生輝。1942年,在於(yu) 右任先生呼籲下,敦煌藝術研究所作為(wei) 第一個(ge) 石窟保護機構成立。為(wei) 敦煌藝術所傾(qing) 倒、從(cong) 而毅然回國的愛國藝術家常書(shu) 鴻擔任所長。在當時艱苦的條件下,常書(shu) 鴻先生帶領有限的人員完成了清理洞窟積沙、修建圍牆等工作。雖然簡陋,卻是“保存或留存以示後人”的樸素保護思想體(ti) 現。

  自1949年新中國成立至1979年改革開放前的30年間,可以稱為(wei) 保護思想的初步確立階段。1960年,新中國首部綜合性文物保護法規《文物保護管理暫行條例》公布,明確提出“在進行修繕、保養(yang) 的時候,必須嚴(yan) 格遵守恢複原狀或者保存現狀的原則。”由此,“保存現狀或恢複原狀”成為(wei) 這一時期包括石窟保護在內(nei) 的主要思想。

  這一階段,石窟保護以“搶救性”為(wei) 主,基本遵循“以保存現狀為(wei) 主,小規模恢複原狀嚐試”的原則,主要解決(jue) 石窟結構穩定性問題。1963年至1966年開展的敦煌莫高窟保護工程、1971年至1986年進行的龍門盧舍那大佛保護工程和1974年至1976年進行的雲(yun) 岡(gang) 石窟加固工程,都是重要的實踐代表。另一方麵,龍門大佛保護、雲(yun) 岡(gang) 石窟加固都創造性地都使用了環氧樹脂等化學加固保護手段,雲(yun) 岡(gang) “圍岩裂隙灌漿加固技術”在第一次全國科學大會(hui) 上獲得嘉獎,見證了石窟科學保護嚐試的開端。

  改革開放後,石窟寺、石刻保護思想進入了重要的發展階段。從(cong) 1980年至2000年的20年間,隨著《文物保護法》等一係列法律、法規文件的出台,“不改變文物原狀”作為(wei) 我國文物保護的基本原則被確立了下來。另一方麵,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擴展,《威尼斯憲章》等國際遺產(chan) 保護的理論、經驗也逐漸引入。這一時期,在石窟基礎測繪研究上,隨著對偏遠地區石窟調研、測繪工作有條不紊開展,關(guan) 於(yu) 石窟的圖書(shu) 資料出版成果大大豐(feng) 富,不少成果還獲得國家、省部級獎勵。在保護工程方麵成果更為(wei) 突出。新中國成立後50年內(nei) 的石窟保護工程,有85%以上都是在20世紀80年代後完成的。專(zhuan) 業(ye) 保護隊伍也不斷擴大。在古建築和石窟寺保護專(zhuan) 家餘(yu) 鳴謙,我國岩土文物保護學科奠基人、石質文物保護專(zhuan) 家黃克忠,中國首個(ge) 文保博士、敦煌研究院原副院長李最雄和我國文物保護領域國際合作的領軍(jun) 人物、“敦煌的女兒(er) ”樊錦詩這些學者的努力下,中國逐步走出了一條獨特的石窟保護道路,中國特色的保護原則和科學保護體(ti) 係初步建立。

  1986年至1992年,在維護中首次總結出“遠看差不多、近看有區別”等中國特色石窟保護原則的樂(le) 山大佛前期研究和危岩加固工程,就是這一階段的重要實踐代表。敦煌莫高窟於(yu) 1987年列入《世界遺產(chan) 名錄》。這也大大加強了在石窟保護方麵的國際交流與(yu) 國際合作。

  2000年後,特別是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石窟寺、石刻保護進入到了繁榮、普及與(yu) 創新的階段

  在這一階段,保護敦煌莫高窟第85窟壁畫、建立白鶴梁題刻水下博物院、大足千手觀音保護工程、千佛崖保護性設施研究及試驗工程等重要工程開始實施,相比之前,“原址保護”的觀念更加深入人心,對待文物本體(ti) 的態度更加謹慎,保護程序更加嚴(yan) 謹。工程中圍繞“真實性完整性”“使用恰當的保護技術”等原則產(chan) 生的爭(zheng) 論,引發了廣泛的社會(hui) 關(guan) 注,這些都是石窟保護思想發展和進步的見證,也體(ti) 現了石窟保護工作從(cong) 搶救性保護到搶救與(yu) 預防性保護並重的轉變。隨著數字化、虛擬現實等技術的發展,以“數字敦煌”為(wei) 代表的展示利用工程,能夠使千裏之外的人們(men) 獲得真實的遺產(chan) 體(ti) 驗,也反映出石窟寺保護、利用與(yu) 傳(chuan) 播“三位一體(ti) ”新目標的建立和探索。

  (作者:呂寧,為(wei) 國家文物局專(zhuan) 家庫專(zhuan) 家,高級工程師、博士,北京國文琰文化遺產(chan) 保護中心主任工程師,多年從(cong) 事文化遺產(chan) 研究和保護實踐。本文係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中國文物古跡保護思想史”成果)

  中國石窟寺“家底”摸清(延伸閱讀)

  本報電 (記者趙曉霞)國家文物局組織開展的全國石窟寺專(zhuan) 項調查最新結果顯示,全國共有石窟寺2155處,摩崖造像3831處,共計5986處。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共288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417處,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1285處,尚未核定公布為(wei) 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3361處,另有新發現635處。

  “十四五”時期,我國將繼續全麵推進石窟寺保護利用工作,深化多學科合作研究模式,推進重點區域重點石窟寺考古,推動重點石窟寺考古資料發表和成果轉化;建設國家石窟寺資源數據平台,分級分類開展石窟寺保護,提升石窟寺科技支撐能力,推動石窟寺預防性保護和防災減災,打造石窟寺安全創新體(ti) 係,守護石窟寺本體(ti) 安全,實現石窟寺保護、研究、科技互聯互通。同時,融合整合石窟寺資源,推動重要石窟寺展示提質,促進石窟寺更好融入生活、服務社會(hui) ,拓展石窟寺國際交流合作平台,促進流失石窟寺文物追索返還;培養(yang) 專(zhuan) 業(ye) 隊伍,持續加強石窟寺人才培養(yang) ,加強機構建設,健全國家和區域兩(liang) 級石窟寺協調保護研究機製等。

  列入世界遺產(chan) 的中國石窟(鏈接)

  截至2021年,中國共有8處石窟寺、石刻被列入《世界遺產(chan) 名錄》,分屬於(yu) 6項文化遺產(chan) 、文化與(yu) 自然混合遺產(chan) 項目。

  ● 1987 莫高窟

  ● 1996 峨眉山-樂(le) 山大佛(樂(le) 山大佛)

  ● 1999 大足石刻

  ● 2000 龍門石窟

  ● 2001 雲(yun) 岡(gang) 石窟

  ● 2014 絲(si) 綢之路:長安-天山廊道的路網(麥積山石窟、彬縣大佛寺、克孜爾千佛洞)

  為(wei) 樂(le) 山大佛開出“治水藥方”(鏈接)

  石窟保護是一個(ge) 動態過程。近日,來自中國文化遺產(chan) 研究院、敦煌研究院、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等單位的專(zhuan) 家為(wei) 樂(le) 山大佛石窟“會(hui) 診”。經過現場勘查後,專(zhuan) 家一致認為(wei) ,樂(le) 山大佛最主要“病根”在於(yu) 水患。治理內(nei) 部裂隙、防風化、用什麽(me) 材料修複、是否建立遮擋以及遊客承載量極限等都需要係統規劃、分步落實。

  由於(yu) 氣候潮濕、雨水多、依存岩體(ti) 性質等因素,樂(le) 山大佛的水害、生物病害、風化病害、修複層開裂剝落等問題突出。1914年以來,樂(le) 山大佛先後進行了7次較大規模的表麵修複。但都沒有係統性地從(cong) 根源上解決(jue) 保護難

(責編: 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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