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要適應“大監管”和“大市場”的新要求
作者:吳漢洪(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授)
2022年1月27日,《“十四五”市場監管現代化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正式公布。《規劃》指出,“十四五”時期要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圍繞“大市場、大質量、大監管”一體(ti) 推進市場監管體(ti) 係完善和效能提升,推進市場監管現代化,著力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市場監管是政府為(wei) 克服市場失靈、保障公共利益,依法采取的用以規範、製約微觀經濟主體(ti) 行為(wei) 的一係列機製、體(ti) 製和製度的總稱。《規劃》的出台是我國市場監管領域的一件大事,不僅(jin) 涉及各個(ge) 負有監管職責的政府部門和相應的政策研究機構,還涉及領域廣泛的微觀市場主體(ti) 。
強調市場監管的“大監管”方向
創新和完善市場監管,推進市場監管現代化,是完善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的內(nei) 在要求。《規劃》明確提出了大監管的概念,這一概念的具體(ti) 內(nei) 容可以從(cong) 2021年12月17日即《規劃》公布前召開的中央全麵深化改革委員會(hui) 第二十三次會(hui) 議中得到說明。此次會(hui) 議審議通過了《關(guan) 於(yu) 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關(guan) 於(yu) 進一步提高政府監管效能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指出要著力解決(jue) 好“誰來管”“管什麽(me) ”“怎麽(me) 管”的問題。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理清責任鏈條,提高履責效能,嚴(yan) 肅問責追責。行業(ye) 主管部門要嚴(yan) 格落實行業(ye) 監管職責,相關(guan) 監管部門要切實履行各自職責範圍內(nei) 監管責任,地方政府要全麵落實屬地監管責任,企業(ye) 要加強自我管理、自我約束。對涉及多個(ge) 部門、管理難度大、風險隱患突出的監管事項,要建立健全跨部門綜合監管製度,完善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的協同監管機製。要統籌推進市場監管、質量監管、安全監管、金融監管,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立體(ti) 化監管體(ti) 係,實現事前事中事後全鏈條全領域監管,堵塞監管漏洞。上述表述,可以認為(wei) 是對《規劃》提出的大監管概念的具體(ti) 解釋。概括地說,大監管不僅(jin) 涉及的監管內(nei) 容廣泛,而且涉及事前事中事後全鏈條全領域監管。
重視市場監管在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中的作用
加快建設高效規範、公平競爭(zheng) 、充分開放的全國統一大市場,建立全國統一的市場製度規則,有助於(yu) 商品要素資源在更大範圍內(nei) 實現暢通流動。市場監管在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中至少具有如下作用。
第一,克服市場的不完善性。市場是資源配置的有效手段,但市場具有不完善性,市場不完善的一個(ge) 後果是市場失靈,傳(chuan) 統的市場監管理論就是以市場失靈為(wei) 基礎論證了市場監管的必要性和正當性。在現實市場中,當市場參與(yu) 者出現欺詐或反競爭(zheng) 行為(wei) 時,市場就會(hui) 出現失靈;當不完全信息導致市場出現逆向選擇或道德風險時,市場也會(hui) 出現失靈。市場失靈顯然與(yu) 統一大市場的要求相悖。市場監管作為(wei) 一種矯正市場失靈的工具和手段,被廣泛應用於(yu) 市場經濟實踐。市場監管可以根據不同市場的具體(ti) 情況,及時做出針對性的規製,以保障市場機製資源配置功能的充分發揮。世界各國的市場監管實踐表明,市場經濟越發達,市場監管製度的責任就越大。
第二,有助於(yu) 確立市場競爭(zheng) 規則。在市場經濟中,競爭(zheng) 既有積極的作用,也有消極的後果。競爭(zheng) 的積極作用,是對微觀經濟主體(ti) 有較強的激勵作用,可以使社會(hui) 資源得到合理配置;競爭(zheng) 的消極後果,表現為(wei) 優(you) 勝劣汰過程中會(hui) 使生產(chan) 和資本趨於(yu) 集中,超過一定限度的集中可能會(hui) 導致壟斷,而壟斷會(hui) 排除和限製競爭(zheng) ,阻礙競爭(zheng) 機製作用的正常發揮。此外,競爭(zheng) 過程中可能會(hui) 產(chan) 生不正當競爭(zheng) 行為(wei) ,從(cong) 而破壞正常的競爭(zheng) 秩序,削弱競爭(zheng) 作用的發揮。競爭(zheng) 規則的製定和實施是市場監管的重要組成部分,一方麵有利於(yu) 市場競爭(zheng) 秩序的形成,促進各市場主體(ti) 的正當交易、生產(chan) 要素的合理流動,從(cong) 而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yan) 、違法必究的良好的市場秩序,為(wei) 競爭(zheng) 的開放、統一和有序掃清障礙;另一方麵,有利於(yu) 建立社會(hui) 保障製度,為(wei) 優(you) 勝劣汰機製的實現提供社會(hui) 基礎。顯然,這些都有利於(yu) 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競爭(zheng) 規則主要包括兩(liang) 個(ge) 方麵的內(nei) 容,一是保護正當競爭(zheng) ,反對或禁止不正當競爭(zheng) ;二是預防和製止壟斷行為(wei) ,保護市場公平競爭(zheng) 。
第三,有助於(yu) 優(you) 化營商環境。營商環境是指企業(ye) 等市場主體(ti) 在市場經濟活動中所涉及的體(ti) 製機製性因素和條件。營商環境的優(you) 劣直接影響著市場主體(ti) 興(xing) 衰、生產(chan) 要素聚散、發展動力強弱,這些都是形成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基本要素。市場監管水平高,意味著有更好的營商環境,更好的營商環境能夠進一步促進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建設。近年來,我國高度重視優(you) 化營商環境工作,2019年公布《優(you) 化營商環境條例》並於(yu)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7月發布《關(guan) 於(yu) 進一步優(you) 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ti) 的實施意見》。優(you) 化營商環境涉及領域廣、部門多,是一項長期性的係統工程,監管部門必須以市場需求為(wei) 導向,深刻轉變政府職能,對標國際先進水平,全麵貫徹新發展理念,在改善市場環境、提升政府政務服務質量、包容審慎監管執法、強化法治保障等方麵持續加以推進。
進一步完善現代化市場監管機製
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麵臨(lin) 新形勢、新特點和新挑戰,對市場監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監管部門必須聚焦市場運行中的各類問題,著力補短板、挖潛力、增優(you) 勢,進一步完善現代化市場監管機製,其中應注重把握好以下關(guan) 係:
一是把握好活力和秩序的關(guan) 係。市場得以有效順暢運行的一個(ge) 前提條件,是要有良好的市場秩序。良好的市場秩序表現為(wei) “活而有序”。在現實經濟活動中經常會(hui) 看到兩(liang) 種極端的情況,要麽(me) 市場活動很活躍,但違法、違規活動大量存在;要麽(me) 市場監管嚴(yan) 苛,但過於(yu) 死板,市場不活躍,死氣沉沉。為(wei) 避免這兩(liang) 種極端情況,監管機構應適時對監管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及時做出合理調整,努力使市場監管工作形成“活而有序”的局麵。監管從(cong) 本質上說是政府對微觀經濟主體(ti) 施加的約束和規範,有鬆和緊、寬和嚴(yan) 之分。理想的監管應該是有效監管,其特征是鬆緊適度、寬嚴(yan) 適中,既要防止監管過於(yu) 寬鬆,流於(yu) 形式,也要防止因監管過於(yu) 嚴(yan) 苛使被監管對象,即微觀經濟主體(ti) ,喪(sang) 失了發展活力。
二是把握好靜態效率和動態效率的關(guan) 係。在市場監管的重要組成部分反壟斷領域,一個(ge) 重要問題是需要考慮靜態效率和動態效率的關(guan) 係。靜態效率包括配置效率和生產(chan) 效率,前者指現有資源能夠提供消費者願意購買(mai) 的產(chan) 品或服務的最大總量,後者指生產(chan) 者能以最少資源和最低成本提供的產(chan) 品或服務。動態效率則與(yu) 技術進步、創新和新產(chan) 品的研發績效相關(guan) 聯。在當代反壟斷案件的調查中,特別是在互聯網或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案件中,當事企業(ye) 的一些行為(wei) 可能既涉及靜態效率,又涉及動態效率,在某些情況下,基於(yu) 兩(liang) 種效率的判斷或評估結果可能會(hui) 是相反的,這時就需要監管部門運用成本—收益分析方法進行綜合考慮,必要時需要請專(zhuan) 業(ye) 人員對相關(guan) 的成本和收益進行細致科學的評估,作出合理決(jue) 斷。
《光明日報》( 2022年02月22日 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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