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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2億靈活就業者沒有後顧之憂 權益應得到法律保護

發布時間:2022-03-07 15:48:00來源: 中國青年報

  中國人一年要收發多少份快遞?答案是一個(ge) 12位數。

  2021年12月,根據國家郵政局的監測數據,中國快遞年度第1000億(yi) 個(ge) 包裹誕生,我們(men) 進入了快遞“千億(yi) 件時代”。

  這一年,網約車完成訂單量83.2億(yi) 單,5.4億(yi) 人次點外賣。國家統計局對外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約2億(yi) 靈活就業(ye) 者支撐著前述行業(ye) 。此外,網絡表演(直播)行業(ye) 的注冊(ce) 賬號數以億(yi) 計,各類內(nei) 容平台上還活躍著難以計數的網絡寫(xie) 手和自由撰稿人。

  靈活就業(ye) 已成為(wei) 中國勞動力市場一種重要的就業(ye) 形態,從(cong) 業(ye) 者的權益應該得到法律保護。

  大數據背後是一個(ge) 個(ge) 具體(ti) 的人的奮鬥。一直關(guan) 注這個(ge) 群體(ti) 的全國政協委員、北京金台律師事務所主任皮劍龍看到,近兩(liang) 年,靈活就業(ye) 者的權益得到了一定的保障,但是,“關(guan) 於(yu) 靈活用工還有一個(ge) 根本問題沒有解決(jue) ,就是這些新業(ye) 態勞動者的身份沒有得到確認”。

  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提出,“完善靈活就業(ye) 社會(hui) 保障政策,開展新就業(ye) 形態職業(ye) 傷(shang) 害保障試點”。

  “三無”與(yu) “三難”

  在皮劍龍調研的樣本中,僅(jin) 43%的從(cong) 業(ye) 者與(yu) 平台或第三方勞務派遣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29%的從(cong) 業(ye) 者簽訂了勞務協議,21%的從(cong) 業(ye) 者沒有簽訂任何形式的合同或協議。

  皮劍龍指出,當前,平台企業(ye) 以及各類采用靈活用工的“巨頭”具有一定壟斷性。靈活就業(ye) 人員麵臨(lin) 著“三難”,即很難與(yu) 平台企業(ye) 或者外包公司進行平等協商,很難與(yu) 它們(men) 平等對抗,很難去爭(zheng) 取合法權利。一些平台企業(ye) 為(wei) 了規避法律責任、降低成本,往往不與(yu) 從(cong) 業(ye) 者簽訂書(shu) 麵勞動合同,或以勞務合同、承攬合同等其他形式的合同替代。

  這種方式讓這些勞動者常常處於(yu) 缺失社保的境地。全國人大代表柴閃閃在調研中發現,不少外包公司會(hui) 通過異地繳納社保來降低企業(ye) 運營成本,或通過低價(jia) “折現”的方式引導從(cong) 業(ye) 者放棄社保。事實上,不少受教育程度不高的靈活就業(ye) 人員對社保的重要性認識不夠,“認為(wei) 到手的錢多一點就行”。

  “在同一個(ge) 地方做了2年,我好像還是一個(ge) 臨(lin) 時工。”在調研時,柴閃閃聽一名快遞小哥說,他所屬的勞務派遣公司未在上海給他繳納社保,導致他無法辦理暫住證,隻能將孩子送回老家上學。

  普通的勞務派遣人員也很難享受到工作地的保障性住房、就醫、教育等福利,更不用說那些“沒有勞動合同、沒有社會(hui) 保險,沒有社會(hui) 保障”的“三無”人員。“法律沒法給他們(men) 撐腰。”皮劍龍說。

  “快跑”“快送”“快接”……這是消費者對靈活用工者的期待。與(yu) 此同時,為(wei) 了得到算法係統給予的獎勵,少受處罰,這些“騎手”“小哥”也必須在單位時間內(nei) 爭(zheng) 取完成更多的訂單。

  對速度的追求常常使他們(men) 麵臨(lin) 交通事故風險,甚至自身也成為(wei) 交通安全的隱患。闖紅燈、逆行、超速……一旦事故發生,他們(men) 很可能陷入維權困境。

  “隻有問題真的出現時,他們(men) 才發現維權有多難。”柴閃閃發現,在這個(ge) 領域,“一包了之”“層層分包”或者“層層轉包”的現象並不鮮見,這不僅(jin) 導致一些靈活就業(ye) 者的收入被層層“扒皮”,當他們(men) 遇到問題時,也“不知道該找誰負責”。

  要考慮到這個(ge) 群體(ti) 的未來

  柴閃閃更關(guan) 注另一個(ge) 問題——靈活就業(ye) 者的前路在何方。

  進城,選擇一個(ge) 平台或者一家外包公司,成為(wei) 一名快遞員、外賣員、網約車司機……是當下不少農(nong) 村青年的職業(ye) 選擇,對於(yu) 處於(yu) 就業(ye) 迷茫期的他們(men) 來說,這些靈活用工的行業(ye) 門檻不高,收入尚可,進出自由。

  柴閃閃看到,在這個(ge) 群體(ti) 中,不少人都長期處於(yu) 超負荷勞動狀態,常常一天工作10多個(ge) 小時,節假日還要加班,卻拿不到加班補償(chang) 。對此,全國人大代表朱列玉在接受媒體(ti) 采訪時呼籲,應對外賣送餐員的勞動強度進行核定。參照一些重體(ti) 力勞動者擁有的經濟補貼和調休假期,外賣送餐員也“應該有這個(ge) 行業(ye) 的一般標準”。

  更重要的是,一些企業(ye) 沒有針對他們(men) 製訂培養(yang) 計劃,他們(men) 疲於(yu) 奔命,也沒有時間進行自我提升。

  “他們(men) 被層層外包以後,沒有任何一家單位或者責任主體(ti) 會(hui) 培養(yang) 他們(men) 。”柴閃閃表示,特別是一些20多歲的年輕人,會(hui) 錯過學習(xi) 的黃金時期。

  柴閃閃的另一個(ge) 發現是,“外包用工帶來的高質量就業(ye) 通道縮小”。當前,為(wei) 降低用工成本,不少用人單位逐步開始縮小或關(guan) 閉傳(chuan) 統招工的通道,更多地采用靈活用工方式,這導致參照勞動關(guan) 係維護勞動者權益的守法企業(ye) 用工成本相對上升,在行業(ye) 競爭(zheng) 中處於(yu) 不利地位,也逐步開始或考慮將部分業(ye) 務外包,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

  需要從(cong) 法律上確認他們(men) 的身份

  保障靈活就業(ye) 人員的權益,首先要能依法認定他們(men) 的身份。皮劍龍建議,盡快修改我國勞動法,補齊勞動立法短板,對“新業(ye) 態勞動者權益保障”進行專(zhuan) 章規定,將新業(ye) 態勞動者勞動權益保障作為(wei) 特定職業(ye) 類型,納入勞動法的保護範圍。

  他還表示,勞動法要賦予新業(ye) 態勞動者在平等就業(ye) 、最低工資、工作時間與(yu) 休息時間、基本養(yang) 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等方麵的基本勞動權利。

  “這部分人基本上長期在一個(ge) 地方工作,但享受不到這個(ge) 城市的福利待遇,長期下去,怎麽(me) 讓他們(men) 融入這個(ge) 城市呢?”柴閃閃也建議,加大屬地工會(hui) 及行業(ye) 工會(hui) 的建立和覆蓋力度,及時吸收遊離在企業(ye) 工會(hui) 之外的外包工、派遣工及靈活就業(ye) 類勞動者入會(hui) ,明確共同用工主體(ti) 的工會(hui) 經費支出責任。以行業(ye) 員工代表的形式就勞動者休息休假、職業(ye) 培訓、報酬福利、勞動保護等內(nei) 容開展協商;訂立集體(ti) 合同,采取集體(ti) 協商的方式,督促和引導業(ye) 務發包方和承包方自覺維護勞工合法權益,真正讓以工資收入為(wei) 主要生活來源的勞動者在實際工作地能享受到工人應有的待遇,如被異地社保排除在外的城市福利、法定假日工作的應有收入等。

  針對靈活用工人員維權難,柴閃閃還建議,提高經營外包業(ye) 務類公司的行業(ye) 市場準入資質審查要求,要以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為(wei) 出發點,分類從(cong) 嚴(yan) 完善外包類人力資源公司的企業(ye) 行政許可;同時明確勞動關(guan) 係、不完全勞動關(guan) 係、靈活就業(ye) “三分關(guan) 係下”各方的職責,建議明確采用外包類靈活用工發包方的不完全勞動關(guan) 係責任,對於(yu) 外包及多層轉包帶來的糾紛責任方無法有效履償(chang) 時,由源頭發包方兜底後再對過錯方追償(chang) 。他還建議,行業(ye) 監管部門及勞動監察部門主動加大勞動保障監察麵及執法力度,把維護責任區內(nei) 勞動者權益做為(wei) 重要考核指標之一。今年兩(liang) 會(hui) ,柴閃閃在他的《關(guan) 於(yu) 對進一步規範外包類靈活用工模式提升就業(ye) 質量的建議》中呼籲,“健全勞務外包法規,暢通這一群體(ti) 的維權解紛渠道”。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趙麗(li) 梅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編: 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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