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35周歲職場門檻 防止和糾正就業歧視
打破35周歲職場門檻保障就業(ye) 平等
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堅決(jue) 防止和糾正就業(ye) 歧視 多位代表委員呼籲
本報記者 蒲曉磊
兩(liang) 周前,一家互聯網公司的人力資源經理詢問劉偉(wei) ,是否有跳槽的意願,工資可以給到現在的兩(liang) 到三倍。再三思考之後,在北京市某事業(ye) 單位工作的劉偉(wei) ,決(jue) 定放棄這次機會(hui) 。
“我今年34歲了,即使跳槽後年薪能給到現在的3倍,但還是覺得不放心。最近這幾年,很多企業(ye) 裁員比較厲害,如果被裁後再找工作,我連35歲這個(ge) 就業(ye) 門檻都邁不過去。”劉偉(wei) 說。
劉偉(wei) 擔憂的35歲就業(ye) 門檻,也是今年全國兩(liang) 會(hui) 期間多位代表委員關(guan) 心的問題。
連續兩(liang) 年提出相關(guan) 建議的全國人大代表、溫州大學研究員蔣勝男直言,35歲的隱形年齡歧視,在職場其實一直存在,“這條限製不僅(jin) 針對職場,更影響結婚率、生育率、職場投入度、職業(ye) 規劃等方方麵麵,其實是一個(ge) 大的社會(hui) 問題”。全國政協委員、合興(xing) 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洪明基呼籲,相關(guan) 部門通過立法方式懲治“35周歲就業(ye) 歧視”行為(wei) 。
對於(yu) 年齡就業(ye) 歧視現象,多位代表、委員和專(zhuan) 家指出,應當通過立法的方式解除“35周歲限製”,在製度上進一步保障就業(ye) 平等。同時,政府機關(guan) 和國有企事業(ye) 單位要率先作出改變,並對民營企業(ye) 采取引導政策和措施,以此來逐步改變全社會(hui) 的觀念。
招聘設置年齡門檻普遍存在
春節過後的三四月份,往往是招聘旺季。然而,對於(yu) 不少35周歲以上的求職者而言,這個(ge) 旺季的感受並不明顯。
智聯招聘近日發布的《2022年春招市場行情周報(第二期)》顯示,將“年齡原因”作為(wei) 求職難原因的人數占比,隨著工作經驗的增長呈現加速上升的趨勢。工作10年以上的求職者,有56.9%認為(wei) “年齡原因”造成了求職難。
“通常而言,除非有經驗豐(feng) 富、資源豐(feng) 富、成果豐(feng) 碩等顯著優(you) 勢,否則的話,超過35周歲再求職就會(hui) 特別難。以高校為(wei) 例,超過35周歲後如果還想進入高校任教,除非是從(cong) 其他單位調過來且成果豐(feng) 碩的人才,否則很難進來。而這種現象,幾乎存在於(yu) 各行各業(ye) 。”華東(dong) 政法大學中國法治戰略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孫煜華說。
正如孫煜華所言,“35周歲限製”的現象,存在於(yu) 眾(zhong) 多行業(ye) 。不僅(jin) 報考公務員要求“18至35周歲”,許多高校、事業(ye) 單位的招聘公告上也都標有“不超過35周歲”。而大多數企業(ye) 在招聘時,或是明文規定了35周歲的年齡限製,或是在暗地裏遵守這一規則。
洪明基回憶道,自己30年前回國創業(ye) 時,基層的年輕幹部年齡分界線是35歲以下,然而,30多年以後,經濟水平日新月異,但衡量人才年齡的標準卻停滯不前。
多重原因導致“35周歲限製”
近年來,“35歲之前是人力資源,35歲之後是人力成本”觀念十分盛行。
孫煜華分析道,隨著經濟社會(hui) 的快速發展,知識更新速度也在加快,很多人都被這種快節奏淘汰。相對而言,年輕人的可塑性更強、服務周期更長,在知識更新和儲(chu) 備方麵都更占優(you) 勢。因此,雇主更願意選擇年輕的求職者。
“年輕人在工作上有衝(chong) 勁,在生活上牽絆少,創新性、適應力、可塑性都要更強,對於(yu) 薪酬待遇的要求也不是很高,這些都更受到企業(ye) 的青睞。尤其是在競爭(zheng) 激烈的互聯網行業(ye) ,這種情況更是明顯,35周歲以下的求職者會(hui) 更有優(you) 勢、更受歡迎。”一位大型互聯網企業(ye) 的人力資源經理告訴記者。
一些代表、委員和專(zhuan) 家認為(wei) ,導致“35周歲限製”現象的另一個(ge) 重要原因,就是製度層麵的影響。
1994年實施的《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明確,報考國家公務員,必須具備“年齡為(wei) 三十五歲以下”的條件。2007年實施的《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沿用了這一規定。2019年修訂的《公務員錄用規定》明確,報考公務員,應當具備“年齡為(wei) 十八周歲以上,三十五周歲以下”資格條件。
“在20多年的時間裏,這一標準不僅(jin) 成為(wei) 公務員的報考條件,也逐漸被部分事業(ye) 單位及企業(ye) 在招聘時采用,久而久之,形成了現在的‘35周歲就業(ye) 限製’現象。”孫煜華說。
在蔣勝男看來,“一刀切”地劃定35周歲求職門檻,有些過於(yu) 簡單粗暴。近幾年,一些企業(ye)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經營狀況不善,部分員工需要再就業(ye) ,“這些人並不是因為(wei) 知識水平跟不上才失去工作的。不少人經驗、水平都不錯,但找工作還是被35歲這道坎兒(er) 難住了”。
蔣勝男認為(wei) ,如果因為(wei) 年齡限製,就把這群人排除在職場之外,不僅(jin) 是對人才的巨大浪費,也會(hui) 讓很多人擔心自己到了一定年齡被淘汰,繼而影響結婚率、生育率、職場投入度、職業(ye) 規劃等,這會(hui) 成為(wei) 很大的社會(hui) 問題。
全國政協委員、全國總工會(hui) 辦公廳主任呂國泉認為(wei) ,這種年齡限製具有不小的局限性,既不符合職工的權益,也不符合目前我國擴大就業(ye) 、實施更加積極就業(ye) 政策的大趨勢,更不符合當下提高開發利用人力資源的政策要求,“現階段的確應該有政策落地,對用工年齡限製進行調整”。
完善社保和再就業(ye) 培訓製度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堅決(jue) 防止和糾正性別、年齡、學曆等就業(ye) 歧視,大力營造公平就業(ye) 環境。
多位代表、委員和專(zhuan) 家認為(wei) ,解決(jue) “35周歲就業(ye) 限製”的問題,需要從(cong) 立法修法、社會(hui) 保障、技能培訓等多個(ge) 方麵入手。
全國人大代表、華南師範大學教授林勇認為(wei) ,機關(guan) 單位應發揮帶頭示範作用,探索放開公務員考試“35周歲限製”,對此,建議將《公務員錄用規定》的“年齡為(wei) 十八周歲以上,三十五周歲以下”報考條件,修改為(wei) “年齡為(wei) 十八周歲以上”。
全國政協委員、上海市政府參事、上海中華職教社常務副主任胡衛在提案中建議,修訂相關(guan) 勞動法規,要求用工企業(ye) 不得將年齡作為(wei) 招聘、晉升或辭退的紅線,並在各類企業(ye) 中保證一定的40歲及以上人員比例。另外,可擴大公益性崗位安置,考慮在公益性崗位安置中明確40歲及以上人員比例,對部分社會(hui) 經驗要求較高的工作隻向40歲及以上人員開放。
除了在製度層麵對“35周歲就業(ye) 限製”說不,還要完善相應的社會(hui) 保障製度和再就業(ye) 培訓製度,給求職者一個(ge) 緩衝(chong) 時間和學習(xi) 機會(hui) 。
全國人大代表、東(dong) 風集團神龍汽車有限公司職工楊祉剛認為(wei) ,“35周歲限製”現象的出現,一定程度上意味著求職者自身能力還有些不足,還有成長和提升的空間。建議年紀稍大些的求職者特別是普通工人,要加強職業(ye) 技能學習(xi) 和培訓,讓自己有“一技之長”或成為(wei) 行業(ye) 裏“一把好手”,這樣職業(ye) 生涯才能更加順利。
“目前來看,當下最重要的是要盡量克服新冠肺炎疫情所帶來的影響,進一步完善相應的社會(hui) 保障製度,讓超過35周歲的求職者能夠有一個(ge) ‘安全網’和‘緩衝(chong) 區’,讓他們(men) 有更新知識的時間和機會(hui) 。比如,可以出台鼓勵政策讓他們(men) 參加開放大學、技能型培訓機構的學習(xi) ,幫助他們(men) 掌握更新、更多、更精的知識技能,進一步拓展就業(ye) 的深度和寬度。”孫煜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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