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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科技倫理治理 推動科技向善發展

發布時間:2022-04-13 15:40:00來源: 學習時報

  作者:胡明豔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guan) 於(yu) 加強科技倫(lun) 理治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cong) 國家層麵對我國科技倫(lun) 理治理工作作出係統部署,確立了我國科技倫(lun) 理治理的指導思想,明確了科技活動應當遵循的倫(lun) 理原則,提出了加強科技倫(lun) 理治理的基本要求,對有效防範科技倫(lun) 理風險、推動我國科技向善發展具有裏程碑式的重大意義(yi) 。

  科技倫(lun) 理治理是科技創新的應有之義(yi)

  在人類曆史上,相當長一段時間裏,科學技術與(yu) 倫(lun) 理之間是涇渭分明的。近代科學在誕生之初,就以與(yu) 社會(hui) 事務保持距離來換取自身獨立。結果,人們(men) 逐漸形成了這樣的觀點:科學知識不反映人類的價(jia) 值觀,科學家也不對其研究成果的社會(hui) 影響負責。“為(wei) 科學而科學”的理念一度廣為(wei) 流傳(chuan) 。同樣,技術也長期被當成是價(jia) 值中立的。人們(men) 認為(wei) ,技術沒有好壞、善惡、對錯之分。如果一項技術產(chan) 品產(chan) 生了負麵後果,道德責任與(yu) 技術產(chan) 品的設計者和發明者無關(guan) 。

  在過去半個(ge) 多世紀裏,科學、技術及其與(yu) 社會(hui) 的關(guan) 係發生了巨大變化。一方麵,科學日益技術化,科學與(yu) 技術之間的傳(chuan) 統界限逐漸模糊。科學家在進行科學研究的過程中一直不斷地幹預並改造著物質世界,通過技術過程影響著自然、社會(hui) 和人類自身。另一方麵,隨著大科學時代的到來,科學技術與(yu) 社會(hui) 之間曾經的邊界正在消失。現代科學技術研究的展開需要以大量資源的獲取為(wei) 前提,科技創新往往在交界地帶產(chan) 生,其研究結果也日益增加了複雜性和普遍不確定性。與(yu) 傳(chuan) 統的科學實驗相比,一旦出現了偏差,實驗通常很難被終止,而且規模宏大,會(hui) 帶來重大的災難性社會(hui) 後果。此時,科學和技術的發展早已不是純粹的事實問題,科學技術知識應當是“社會(hui) 穩健的”,即不僅(jin) 在實驗室內(nei) 部有效,在實驗室外部也應仍然有效。其有效性不再單純地或主要地由嚴(yan) 格限製的科學共同體(ti) 來決(jue) 定,而由廣泛得多的社會(hui) 共同體(ti) 來決(jue) 定。隨著公眾(zhong) 對科學技術的社會(hui) 風險越來越關(guan) 注,唯有讓公眾(zhong) 真正理解一項科學技術創新的目的與(yu) 可能影響,公眾(zhong) 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寬容潛在風險和意外後果,該科學技術創新才能持續順利推進。可以說,對社會(hui) 和倫(lun) 理問題的關(guan) 注與(yu) 回應已經成為(wei) 科技創新的應有之義(yi) 。科學技術發展不僅(jin) 要求真,而且必須同時求善。

  近年來,基因編輯技術、腦科學與(yu) 神經科技研究、人工智能技術等前沿科技的快速發展和應用正深刻改變著人類社會(hui) 既有的生產(chan) 方式、生活方式乃至人類物種自身。這一係列的深刻變革既昭示著重塑人與(yu) 自然關(guan) 係的契機,也蘊藏著顛覆式的巨大風險。根據人類普遍認可的倫(lun) 理和價(jia) 值觀對科學技術實施倫(lun) 理治理,成為(wei) 社會(hui) 各界普遍的訴求。

  在世界範圍內(nei) ,麵對各類新興(xing) 科技可能給全人類帶來的顛覆式風險,完備的科技倫(lun) 理治理體(ti) 係早已是開展科技創新合作的標準配置。21世紀伊始,歐美等國在發展納米技術、合成生物學等新興(xing) 技術領域時,就將“治理”概念同“倫(lun) 理”聯結在一起,形成了對科技的“倫(lun) 理治理”框架,試圖以各種機製把政府、科學界、產(chan) 業(ye) 界、倫(lun) 理學家和公眾(zhong) 等整合到一起,共同解決(jue) 科技發展產(chan) 生的倫(lun) 理和社會(hui) 問題。這突出體(ti) 現為(wei) 歐盟在“地平線2020”框架計劃中貫穿的“負責任研究與(yu) 創新”理念。麵對大國博弈帶來的各種不確定性,中國尤其需要以科技創新塑造發展新優(you) 勢,把科技自立自強作為(wei) 國家發展的戰略支撐。而在倫(lun) 理治理已經成為(wei) 科技創新應有之義(yi) 的今天,要把我國建設成為(wei) 真正的科技強國,就必須前瞻性地係統預判、權衡和應對科技倫(lun) 理風險,這也是中國作為(wei) 一個(ge) 負責任大國對全人類應盡的道德責任。

  將科技倫(lun) 理與(yu) 科技創新一起謀劃布局

  近幾年,黨(dang) 中央、國務院對科技倫(lun) 理治理給予了高度重視。黨(dang) 的十九屆四中全會(hui) 和五中全會(hui) 都提出了健全科技倫(lun) 理治理體(ti) 製和健全科技倫(lun) 理體(ti) 係的要求。從(cong) 實際發展進展來看,我國科技倫(lun) 理治理體(ti) 係的建設在短時間內(nei) 取得了顯著成效。2019年,我國組建了國家科技倫(lun) 理委員會(hui) ,2021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明確對科技倫(lun) 理作出規定,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也將科技倫(lun) 理與(yu) 科技創新一齊謀劃布局。加強我國的科技倫(lun) 理治理,應努力將《意見》提出的一係列原則和理念轉化為(wei) 有效實踐。

  首先,堅持細化落實“倫(lun) 理先行”和“敏捷治理”,推動科技活動與(yu) 科技倫(lun) 理協調發展、良性互動。隨著我國科技創新進入跟跑、並跑、領跑“三跑並存”的新階段,一些科技領域進入了“無人區”,相關(guan) 倫(lun) 理風險的應對缺乏先例和經驗,在開展科技研發活動時,唯有做到“倫(lun) 理先行”,即注重源頭治理和預防,將科技倫(lun) 理要求貫穿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等科技活動全過程,才能實現真正負責任的創新實踐。當然,不同科技領域特點不同,所麵臨(lin) 的倫(lun) 理問題不同,“倫(lun) 理先行”的方式也會(hui) 有所不同。要根據具體(ti) 科技領域發展的實際情況,提出更有針對性的倫(lun) 理標準和規範指南,建立相應的倫(lun) 理審查和監管製度,推動相關(guan) 領域的倫(lun) 理立法。與(yu) 此同時,需要注意的是,科技倫(lun) 理治理不是用一套固定的倫(lun) 理原則去約束科技發展,而是在科技與(yu) 社會(hui) 的協同演化中尋找一種緩衝(chong) 機製,讓科技快速發展可能給社會(hui) 帶來的巨大衝(chong) 擊實現軟著陸。所以,科技倫(lun) 理治理要能夠及時動態調整治理方式和倫(lun) 理規範,快速、靈活地應對科技創新帶來的倫(lun) 理風險,實現“敏捷治理”。

  其次,健全科技倫(lun) 理治理體(ti) 製,實現科技倫(lun) 理問題的協同共治。大科學時代,科技發展早已不僅(jin) 僅(jin) 是科學共同體(ti) 的事業(ye) ,而是全社會(hui) 的事情,涉及政府、創新主體(ti) 、科研人員和公眾(zhong) 等各方麵。所謂科技倫(lun) 理治理,一定程度上,指的就是全社會(hui) 對科技倫(lun) 理問題的協同共治。這就要求政府完善科技倫(lun) 理管理體(ti) 製,不僅(jin) 從(cong) 國家層麵完善科技倫(lun) 理治理的頂層設計,各地方、相關(guan) 行業(ye) 主管部門也要把科技倫(lun) 理治理視作科技創新驅動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高等學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企業(ye) 等創新主體(ti) 要主動研判、及時化解本單位科技活動中存在的倫(lun) 理風險,履行科技倫(lun) 理管理主體(ti) 責任;科技人員尤其是科技倫(lun) 理治理中的重要力量,除了要努力學習(xi) 科技倫(lun) 理相關(guan) 知識、自覺遵守科技倫(lun) 理要求,還要為(wei) 科技創新中倫(lun) 理問題的前瞻性治理積極建言獻策,做科技倫(lun) 理治理的先行者;此外,包括科技類團體(ti) 在內(nei) 的相關(guan) 機構也要積極發揮作用,開展科技倫(lun) 理的研究、宣傳(chuan) 和教育,提升社會(hui) 公眾(zhong) 、媒體(ti) 對科技倫(lun) 理問題的認識。

  最後,立足國情、開放合作,努力建立完善符合我國國情、與(yu) 國際接軌的科技倫(lun) 理製度。在科技全球化的時代,科技倫(lun) 理問題的產(chan) 生和治理既有共通性,也會(hui) 受不同民族國家的文化偏好和曆史路徑的影響。作為(wei) 有著悠久曆史的大國,中國既要站在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ti) 的高度,堅守國際社會(hui) 普遍認可的倫(lun) 理原則,充分借鑒國際科技倫(lun) 理治理體(ti) 係的構建經驗,也必須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和文化傳(chuan) 統,加快構建中國特色科技倫(lun) 理體(ti) 係。(胡明豔)

(責編: 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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