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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不含煙堿的電子煙產品不得進入市場銷售

發布時間:2022-04-14 16:44: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國官方:不含煙堿的電子煙產(chan) 品不得進入市場銷售

  記者13日從(cong) 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獲悉,官方部門近期對電子煙作出相關(guan) 規定,並強調不含煙堿的電子煙產(chan) 品不得進入市場銷售。

  據介紹,3月11日,國家煙草專(zhuan) 賣局製定發布了《電子煙管理辦法》,將於(yu) 5月1日正式施行,辦法提出“電子煙產(chan) 品應當符合電子煙強製性國家標準”。《電子煙管理辦法》明確禁止銷售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基於(yu) 《電子煙管理辦法》的監管要求,並接軌國際監管趨勢,借鑒國際監管經驗,《電子煙》國家標準提出了科學適用的技術內(nei) 容,具有以下特點。

  第一,規定電子煙是“用於(yu) 產(chan) 生氣溶膠供人抽吸等的電子傳(chuan) 送係統”,將不含煙堿的電子煙納入電子煙定義(yi) 範圍。第二,鑒於(yu) 水果、食品、飲料等調味電子煙和無煙堿電子煙對未成年人具有較強的吸引力,容易誘導未成年人吸食,標準明確規定不應使產(chan) 品特征風味呈現除煙草外的其他風味,並明確要求“霧化物應含有煙堿”,即不含煙堿的電子煙產(chan) 品不得進入市場銷售。第三,標準依據添加劑的使用原則,經過充分安全風險評估論證、實驗驗證並廣泛征求意見後,明確列出允許使用的101種添加劑,納入添加劑“白名單”。

  據悉,《電子煙》國家標準將於(yu) 今年10月1日正式實施。據相關(guan) 規定,不符合強製性標準的產(chan) 品、服務,不得生產(chan) 、銷售、進口或提供。標準正式實施後,市場上銷售的電子煙產(chan) 品須符合國家標準。

  官方表示,考慮到《電子煙》國家標準發布後,電子煙生產(chan) 企業(ye) 需要根據標準要求對產(chan) 品進行合規性設計,完成產(chan) 品改造,並向有關(guan) 部門申請產(chan) 品檢測和技術審評等工作,這些都需要一定時間,因此設定了5個(ge) 月的實施過渡期。在實施過渡期期間,電子煙生產(chan) 企業(ye) 要開展標準的宣貫培訓,深入了解標準技術內(nei) 容,盡早實現產(chan) 品達標。 (記者劉亮)

(責編: 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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