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資曆論高下 讓青年科研人員敢說“不”
近日,科技部、財政部、教育部、中科院、自然科學基金委聯合印發《關(guan) 於(yu) 開展減輕青年科研人員負擔專(zhuan) 項行動的通知》,啟動為(wei) 期1年的減負行動3.0。《通知》提出挑大梁、增機會(hui) 、減考核、保時間、強身心五大行動,期望在此前兩(liang) 輪減負行動的基礎上,進一步鞏固減負成效,激發青年科研人員創新活力。
青年科研人員是科技創新的中堅力量,但在“非升即走”的壓力下,處在成長期的青年科研人員,普遍麵臨(lin) 生活、工作和心理上的難以承受之重。不少科研項目規定必須是有特定職稱和工作年限的人才可以申報,這使青年科研人員從(cong) 一開始就被拒之門外,不得不委曲求全參與(yu) 課題組申報。
為(wei) 支持青年人才在科技創新中挑大梁、當主角,《通知》明確,國家重點研發計劃40歲以下青年人才擔任項目(課題)負責人和骨幹的比例提高到20%;擴大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青年科學家項目規模。中科院戰略性先導專(zhuan) 項新立項項目明確項目負責人中45歲以下青年科研人員比例不低於(yu) 50%。這些將有助於(yu) 減輕當前青年科研人員的心頭之痛。
與(yu) 此同時,《通知》明確在青年科研人員的考核評價(jia) 中注重中長周期,以其盡職、成長和發展潛力為(wei) 核心,而不是拘泥於(yu) 需要較長周期的成果發表和轉化,避免揠苗助長。在考核評價(jia) 中“破五唯”,避免單純以論文、項目、“帽子”等論英雄,將使青年科研人員敢於(yu) 挑戰高風險的前沿研究課題,並能持之以恒地堅持深入研究一些重要領域。
青年科研人員參與(yu) 一些事務性和服務性工作是必要的,這也有助於(yu) 鍛煉其各方麵的能力。但是,如果將所有事務性工作都推給他們(men) 承擔,則會(hui) 嚴(yan) 重占用他們(men) 的時間和精力,使其無法全身心投入到科研事業(ye) 中。《通知》明確讓青年科研人員擺脫一般行政事務性工作,配備科研助理為(wei) 其提供專(zhuan) 業(ye) 化輔助服務,建立類似於(yu) “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信息隻填一次”機製,這些舉(ju) 措都有助於(yu) 切實減輕他們(men) 的負擔。
為(wei) 青年科研人員減負,不應停留在表麵上的負擔減輕,而要深挖這些負擔形成並長期存在的根本性原因。學術界論資排輩,科研單位服務不夠,青年科研人員在課程安排、課題申報、職稱評定等方麵往往要仰仗資深人士……這些問題使青年科研人員的負擔“按下葫蘆浮起瓢”,不僅(jin) 無法徹底減輕,還會(hui) 有減而複增的風險。
如何在製度上確立青年科研人員的工作獨立性和自主性,不以年齡或資曆“一刀切”地設定門檻,讓青年科研人員敢於(yu) 說“不”,能夠挺起腰杆獨挑大梁,是減負的關(guan) 鍵所在。因此,要以增強青年科研人員的工作自主性和獨立性為(wei) 中心,使他們(men) 可以自立於(yu) 學術界,避免減負行動回潮反複。
此外,要汲取近些年來基層減負的經驗和教訓,在科研、教學、服務等方麵的管理上下功夫,通過“放管服”改革推動科研管理體(ti) 製優(you) 化,使青年科研人員可以心無旁騖地進行研究。比如,在課程安排、課題申報、經費報銷、日常辦公等方麵,要進一步加快數字化轉型,提升科研服務質量,創造使青年科研人員不受打擾的研究環境。
《通知》強調,各科研單位是減負行動落地見效的關(guan) 鍵一環,要把行動要求落到實處。應該說,近些年圍繞青年科研人員減負下發的文件並不少,但是部分科研單位仍然我行我素,沒有貫徹落實。這意味著要打通“最後一公裏”,讓這些含金量十足的政策在科研單位切實執行,避免一些科研單位“念歪經”,使科研人員難以享受到改革紅利。對此,要加大對科研單位的政策落實督查力度,傾(qing) 聽青年科研人員的真實反饋,讓減負行動得以深化落實。
(作者係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yu) 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公共管理學院教授)
馬亮 來源:中國青年報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