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部門部署階段性緩繳工程質量保證金
本報訊 (記者時斕娜)近日,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部會(hui) 同交通運輸部等5部門發布關(guan) 於(yu) 階段性緩繳工程質量保證金的通知。通知規定,在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應繳納的各類工程質量保證金,自應繳之日起緩繳一個(ge) 季度,建設單位不得以扣留工程款等方式收取工程質量保證金。對於(yu) 緩繳的工程質量保證金,施工單位應在緩繳期滿後及時補繳。補繳時可采用金融機構、擔保機構保函(保險)的方式繳納,任何單位不得排斥、限製或拒絕。
通知同時要求,各地要加強工程建設項目質量保修責任落實情況的日常監管,督促施工單位嚴(yan) 格履行保修事項,切實維護公共安全和公眾(zhong) 利益。對緩繳政策實施中未履行保修責任的,依法依規嚴(yan) 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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