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8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
央視網消息:12月14日,國家藥監局網站發布關(guan) 於(yu) 8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的通告。
經蘇州市藥品檢驗檢測研究中心等4家藥品檢驗機構檢驗,標示為(wei) 輔仁藥業(ye) 集團有限公司等6家企業(ye) 生產(chan) 的清熱解毒口服液等8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現將相關(guan) 情況通告如下:
一、經蘇州市藥品檢驗檢測研究中心檢驗,標示為(wei) 輔仁藥業(ye) 集團有限公司、江西鍾山藥業(ye) 有限責任公司、好醫生藥業(ye) 集團有限公司生產(chan) 的4批次清熱解毒口服液檢出高於(yu) 限量值的灰氈毛忍冬皂苷乙。
經深圳市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wei) 安徽鴻坤藥業(ye) 有限公司生產(chan) 的1批次金銀花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wei) 含量測定。
經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wei) 安徽援康中藥飲片股份有限公司生產(chan) 和抽取自安徽省春源大藥房有限公司的2批次桃仁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包括性狀、顯微鑒別。
經甘肅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wei) 安徽方氏製藥有限公司生產(chan) 的1批次茜草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包括性狀、顯微鑒別。
二、對上述不符合規定藥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要求相關(guan) 企業(ye) 和單位采取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等風險控製措施,對不符合規定原因開展調查並切實進行整改。
三、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相關(guan) 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組織對上述企業(ye) 和單位存在的涉嫌違法行為(wei) 立案調查,並按規定公開查處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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