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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來物種防控、青藏高原生態保護——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回應立法熱點問題

發布時間:2022-12-26 17:08:00來源: 光明日報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第三十八次會(hui) 議將於(yu) 12月27日至30日在京舉(ju) 行,會(hui) 議將繼續審議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草案等。12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wei) 就立法相關(guan) 熱點問題答記者問。

  進一步完善外來物種防控措施

  近日,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部等六部門組織製定了《重點管理外來入侵物種名錄》,鱷雀鱔、美洲牛蛙、加拿大一枝黃花、福壽螺等59種外來入侵物種榜上有名。

  “銷售、購買(mai) 外來入侵物種,涉及外來物種防控,是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內(nei) 容。”臧鐵偉(wei) 介紹,即將提請三審的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對進一步完善外來物種防控措施作出相關(guan) 修改。

  據了解,2020年製定的生物安全法已對外來物種防控作出規定。臧鐵偉(wei) 介紹,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三次審議稿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與(yu) 生物安全法等相關(guan) 法律法規相銜接,進一步完善外來物種防控措施,明確規定:從(cong) 境外引進的野生動物物種不得違法放生、丟(diu) 棄,確需將其放生至野外環境的,應當遵守有關(guan) 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現來自境外的野生動物對生態係統造成危害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等有關(guan) 部門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控製措施。草案同時增加規定,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會(hui) 同國務院有關(guan) 部門加強對放生野生動物活動的規範、引導。

  近年來隨著生態環境改善,不少地方野豬泛濫成災。國家林草局自2021年開始在全國14個(ge) 省(區)開展野豬致害防控試點工作。今年9月,陝西渭南還曾發布公告,獎勵群眾(zhong) 依法依規獵獲野豬,引發社會(hui) 關(guan) 注。

  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三次審議稿進一步細化了種群調控相關(guan) 製度措施。臧鐵偉(wei) 介紹,草案三審稿增加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根據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調查、監測和評估情況,對種群數量明顯超過環境容量的物種,可以采取遷地保護、獵捕等種群調控措施,對種群調控獵捕的野生動物按照國家有關(guan) 規定進行處理和綜合利用,種群調控的具體(ti) 辦法由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會(hui) 同國務院有關(guan) 部門製定。

  鼓勵支持個(ge) 人參與(yu) 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活動

  近年來,越來越多遊客前往青藏高原尋找“詩和遠方”。有的遊客在心底留下美好回憶的同時,也在高原地區留下不少生活垃圾。臧鐵偉(wei) 表示,青藏高原生態環境脆弱,生態承載力弱,一旦遭到破壞很難修複。保護好青藏高原生態,不僅(jin) 是對中華民族生存和發展的貢獻,也是每個(ge) 人都應當履行的義(yi) 務。

  針對旅遊產(chan) 生的垃圾問題,即將提請二審的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草案作出進一步規定: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提高全民生態文明素養(yang) ,鼓勵和支持單位和個(ge) 人參與(yu) 青藏高原生態保護相關(guan) 活動;組織或者參加青藏高原旅遊活動,應當遵守文明行為(wei) 規範,符合區域生態旅遊規範要求;組織或者參加青藏高原旅遊活動,應當自行帶走旅遊產(chan) 生的垃圾或者在指定地點投放;禁止隨意傾(qing) 倒、拋撒生活垃圾,並規定相應的法律責任。

  “青藏高原是山的頂點、水的源頭,無論何時何地,守護高原的生靈草木、山山水水,也是守護人類自己的家園和生命。”臧鐵偉(wei) 表示,很多環保組織、誌願者正在積極參與(yu) 青藏高原的生態保護活動,開展了“青藏綠色驛站”“帶走一袋垃圾”等公益活動,增強了全社會(hui) 的環保意識,發揮了很好的示範帶頭作用。在此我們(men) 也呼籲,每一位到青藏高原的旅遊者,在體(ti) 驗雪域高原天高地闊的雄渾、壯美、寂靜,尋找“詩和遠方”的同時,不要忘記青藏高原的生態價(jia) 值和脆弱性,自覺從(cong) 源頭上減少並自行帶走旅遊產(chan) 生的垃圾或在指定地點投放,承擔起社會(hui) 責任,保護好青藏高原,守護好人類家園。

  立法工作穩中求進、有條不紊

  “今年是黨(dang) 的二十大召開之年,意義(yi) 重大;今年也是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任期的最後一年,立法任務艱巨繁重。”在回顧過去一年的立法工作時,臧鐵偉(wei) 表示,我國立法工作穩中求進、有條不紊,集中呈現出任務多、分量重、要求高、時間緊等特點。

  “截至目前,今年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hui) 已經召開了1次大會(hui) 和5次常委會(hui) 會(hui) 議,加上12月份即將召開的常委會(hui) 第三十八次會(hui) 議,共製定法律6件、修改法律9件,通過有關(guan) 法律問題和重大問題的決(jue) 定7件,正在審議的法律案有18件。”臧鐵偉(wei) 介紹,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2022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安排繼續審議項目15件、初審項目25件。其中15件繼續審議項目已經完成13件,公司法修訂草案擬提交12月常委會(hui) 二審;25件初審項目有10件已經提請常委會(hui) 審議,立法法修正草案擬提請12月常委會(hui) 二審。預備審議項目中有5件已經提請常委會(hui) 審議。

  臧鐵偉(wei) 還透露,目前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法工委已起草完成2023年度立法工作計劃,預安排37件繼續審議和初次審議的法律案,經過委員長會(hui) 議審議並原則通過,待進一步修改完善後適時向社會(hui) 公開。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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