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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醫美監管 立規建製守護“高顏值”

發布時間:2023-05-18 15:00:00來源: 經濟日報

  市場監管總局等11部門日前聯合印發的《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強醫療美容行業(ye) 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就進一步加強醫療美容行業(ye) 監管工作,規範和促進醫療美容行業(ye) 發展提出一係列針對性舉(ju) 措。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醫美行業(ye) 關(guan) 乎人的健康和自尊,且兼具醫療和消費雙重屬性,其內(nei) 含的信息不對稱和外部性高於(yu) 一般生產(chan) 經營領域,因此也容易出現諸多亂(luan) 象,涉及醫美商品、醫美行為(wei) 以及醫美服務經營的各種周邊。眼下,個(ge) 別地方的醫美行業(ye) 存在非法行醫、虛假宣傳(chuan) 、假貨頻現、價(jia) 格欺詐等突出問題。如何既滿足消費者日益增長的“高顏值”生活需要,又切實保障人民群眾(zhong) 身體(ti) 健康和生命安全,把握好活力和秩序的均衡,是對政府監管效能的考驗。

  怎樣提高監管效能?這就需要著力關(guan) 注與(yu) 解決(jue) 好“誰來管、管什麽(me) 、怎麽(me) 管”的問題。《指導意見》針對醫美行業(ye) 的難點痛點拿出了許多真招實招,例如強化醫美機構資質審核、細化審批標準和引入社會(hui) 監督、加強證照數據互通、實現市場監管部門與(yu) 衛生行政部門之間的信息對稱和協同聯動等。進一步有效規範醫美行業(ye) ,要形成體(ti) 係共建、風險共治和成果共享的監管治理製度,護航人民群眾(zhong) “高顏值”生活。

  其一,體(ti) 係共建、構建協同聯動的格局。作為(wei) 現代社會(hui) 的複雜事務,醫美行業(ye) 的信息、知識和資源高度分散,不能僅(jin) 依靠行政部門單邊監管,而是需要充分發揮多元主體(ti) 的比較優(you) 勢。《指導意見》除了規範衛生行政部門和相關(guan) 監管部門的職責,還明確了公安機關(guan) 、行業(ye) 協會(hui) 、醫療機構的作用,尤其是強調醫美機構的主體(ti) 責任。有了多元主體(ti) 的協同參與(yu) ,才可能有多種治理手段的運用。

  其二,風險共治、防範和化解多重風險。過去我國出現過因一起安全事件導致整個(ge) 行業(ye) 信譽受損的案例,教訓十分深刻。醫美行業(ye) 既涉及微觀的個(ge) 體(ti) 健康風險,又關(guan) 乎宏觀的行業(ye) 風險乃至社會(hui) 風險,監管壓力很大。對此,《指導意見》構建起一套事中事後綜合監管流程,包括確定綜合監管重點事項、加強風險隱患通報會(hui) 商、推行跨部門聯合抽查檢查,以及加強行政執法與(yu) 刑事司法銜接。此外,還有暢通投訴舉(ju) 報途徑和加強信用約束。應通過問題導向和因地製宜,實現全鏈條、全景式管控。

  其三,成果共享、兼容高品質生活與(yu) 高質量發展。有了強大的產(chan) 業(ye) 與(yu) 強大的監管相互支撐,高品質的生活就成了產(chan) 業(ye) 發展和監管改革的動力。監管醫美行業(ye) 隻是手段,目的是在規範中發展。《指導意見》提出加強對醫美“導購”、醫美培訓等活動的監管,以及加強生活美容行業(ye) 管理,本質上是看到了產(chan) 、管、消的內(nei) 在貫通性,基於(yu) 此實現公共價(jia) 值與(yu) 商業(ye) 利益的兼容。(胡穎廉 宮宇彤)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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