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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參加?如何變更賬戶?一起了解個人養老金的這些事

發布時間:2023-08-24 11:22:00來源: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去年11月,個(ge) 人養(yang) 老金製度在36個(ge) 先行城市(地區)啟動實施,總體(ti) 運行平穩。

  我國個(ge) 人養(yang) 老金製度穩步推進的同時,大家可能還存在一些疑惑和誤解——不在先行城市工作就參加不了嗎?資金賬戶可變更銀行嗎?如何查詢個(ge) 人養(yang) 老金可購買(mai) 的金融產(chan) 品以及相應收益……

  個(ge) 人養(yang) 老金的這些事

  一起了解↓

  戶籍在先行城市,但不在先行城市就業(ye) 的,可以參加個(ge) 人養(yang) 老金嗎?

  目前,個(ge) 人養(yang) 老金在北京、上海、廣州、西安、成都等36個(ge) 城市或地區先行先試。

  一鍵查詢先行城市(地區)↓

  【個(ge) 人養(yang) 老金先行城市(地區)名單】

  凡是已在這些地方建立基本養(yang) 老保險關(guan) 係的勞動者,都可以參加個(ge) 人養(yang) 老金,不受實際工作地、個(ge) 人養(yang) 老金資金賬戶開立地等影響。

  也就是說,參加個(ge) 人養(yang) 老金的前提之一是要參加基本養(yang) 老保險。

  按照先行工作安排,基本養(yang) 老保險關(guan) 係在先行城市的勞動者,即使當前不在先行城市就業(ye) ,也可以參加個(ge) 人養(yang) 老金。

  距離退休不足一年,還能參加個(ge) 人養(yang) 老金嗎?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推動個(ge) 人養(yang) 老金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2〕7號)規定,在中國境內(nei) 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或者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養(yang) 老保險的勞動者,可以參加個(ge) 人養(yang) 老金製度。

  因此,沒有退休的,可以參加個(ge) 人養(yang) 老金,增加一份補充養(yang) 老保障渠道,就是多一份養(yang) 老收入哦!

  退休人員已領取基本養(yang) 老保險待遇,不再參加個(ge) 人養(yang) 老金製度。

  如何查詢個(ge) 人養(yang) 老金可購買(mai) 的金融產(chan) 品以及相應收益?

  個(ge) 人養(yang) 老金繳費由參加人個(ge) 人承擔,每年繳費上限為(wei) 12000元,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繳費,繳費額度按自然年度累計,次年重新計算,方式十分靈活。

  參加人可通過全國統一線上服務入口(國家社會(hui) 保險公共服務平台、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政務服務平台、電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或者商業(ye) 銀行渠道,在信息平台開立個(ge) 人養(yang) 老金賬戶;然後選擇一家商業(ye) 銀行開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個(ge) 人養(yang) 老金資金賬戶,也可以通過其他符合規定的個(ge) 人養(yang) 老金產(chan) 品銷售機構指定。

  資金賬戶裏的資金,可以自主選擇購買(mai) 符合規定的儲(chu) 蓄存款、理財產(chan) 品、商業(ye) 養(yang) 老保險、公募基金等個(ge) 人養(yang) 老金產(chan) 品。

  參與(yu) 個(ge) 人養(yang) 老金的金融產(chan) 品由相關(guan) 金融監管部門確定,並通過個(ge) 人養(yang) 老金信息管理服務平台(國家社會(hui) 保險公共服務平台、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政務服務平台、電子社保卡等)和金融行業(ye) 平台向社會(hui) 發布。

  具體(ti) 的收益情況,參加人可以通過該金融產(chan) 品的銷售機構查詢。

  個(ge) 人養(yang) 老金資金賬戶可變更銀行嗎?

  參加人可以變更資金賬戶開戶銀行,在將原資金賬戶資金轉移至新資金賬戶後,注銷原資金賬戶。

  如部分繳費已購買(mai) 個(ge) 人養(yang) 老金產(chan) 品,可先轉移未購買(mai) 產(chan) 品的資金部分,待個(ge) 人養(yang) 老金產(chan) 品贖回後再轉移相應資金。

  原資金賬戶在資金和資產(chan) 完全轉移完畢前,不能再繳費和購買(mai) 產(chan) 品,待完全轉移完畢後才可以注銷。

  繼承個(ge) 人養(yang) 老金賬戶收益,是否需要繳稅?

  參加個(ge) 人養(yang) 老金,可享稅收優(you) 惠。根據《關(guan) 於(yu) 個(ge) 人養(yang) 老金有關(guan) 個(ge) 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34號)規定,個(ge) 人向個(ge) 人養(yang) 老金資金賬戶的繳費,按照12000元/年的限額標準,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據實扣除;計入個(ge) 人養(yang) 老金資金賬戶的投資收益暫不征收個(ge) 人所得稅;個(ge) 人領取的個(ge) 人養(yang) 老金,不並入綜合所得,單獨按照3%的稅率計算繳納個(ge) 人所得稅。

  參加人身故的,其個(ge) 人養(yang) 老金資金賬戶內(nei) 的資產(chan) 可以繼承。參加人出國(境)定居、身故等原因社會(hui) 保障卡被注銷的,商業(ye) 銀行將參加人個(ge) 人養(yang) 老金資金賬戶內(nei) 的資金轉至其本人或者繼承人指定的資金賬戶。

  繼承屬於(yu) 待遇領取的特殊形式,也應當按照規定單獨按照3%稅率計算繳納個(ge) 人所得稅。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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