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印發通知 加強和規範城鎮開發邊界管理
本報北京10月11日電 (記者常欽)近日,自然資源部印發《關(guan) 於(yu) 做好城鎮開發邊界管理的通知(試行)》(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堅決(jue) 維護“三區三線”劃定成果的嚴(yan) 肅性和權威性,推動城鎮開發邊界劃定成果精準落地實施,統籌做好規劃城鎮建設用地安排,嚴(yan) 格規範城鎮開發邊界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通知》強調,各地要切實將黨(dang) 中央、國務院批準的“三區三線”劃定成果作為(wei) 調整經濟結構、規劃產(chan) 業(ye) 發展、推進城鎮化不可逾越的紅線。各類城鎮建設所需要的用地(包括能源化工基地等產(chan) 業(ye) 園區、圍填海曆史遺留問題區域的城鎮建設或產(chan) 業(ye) 類項目等)均需納入全省(區、市)規劃城鎮建設用地規模和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統籌核算。
《通知》提出,市縣國土空間規劃的實施在城鎮開發邊界內(nei) 的增量用地使用上,要為(wei) “十五五”“十六五”期間至少留下35%、25%的增量用地。在年度增量用地使用規模上,至少為(wei) 每年保留5年平均規模的80%,其餘(yu) 可以用於(yu) 年度間調劑,但不得突破分階段總量控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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