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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出台22條措施促科技成果轉化

發布時間:2023-10-18 11:11:00來源: 光明網-《光明日報》

  光明日報西寧10月17日電 日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出台《關(guan) 於(yu) 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若幹措施(暫行)》(以下簡稱《若幹措施》),包括增加科技成果有效供給、激發科技成果轉化動力等4方麵22條措施。

  青海省科技廳相關(guan) 負責人介紹,《若幹措施》提出設立省級自然科學基金企業(ye) 創新發展聯合基金,進一步促進企業(ye) 與(yu) 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的合作,培養(yang) 優(you) 秀科技人才,推動基礎研究和產(chan) 業(ye) 技術創新融通發展。

  長期以來,青海沒有單設技術轉移人才職稱申報通道,《若幹措施》提出增設自然科學研究係列技術轉移職稱專(zhuan) 業(ye) ,通過製定考核評價(jia) 標準,不僅(jin) 能對從(cong) 業(ye) 人員進行精準評價(jia) ,同時也能增強技術轉移從(cong) 業(ye) 人員的職業(ye) 歸屬感和自豪感,更好地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若幹措施》還提出鼓勵有條件的高等學校在不增加編製的前提下設立專(zhuan) 業(ye) 化技術轉移機構,允許按不低於(yu) 科技成果轉化淨收入的10%提取獎補經費,用於(yu) 機構開展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服務條件建設、業(ye) 務培訓等相關(guan) 支出;將省級科技成果轉化示範基地(點)、中試基地建設納入科技創新平台項目,通過省級科技計劃方式予以支持;對國家重大科技計劃項目成果和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獲獎成果在青落地轉化的,給予最高100萬(wan) 元支持;建立重大科技成果轉化聯席會(hui) 議製度,定期召開聯席會(hui) 議,協調解決(jue) 科技成果轉化難點堵點問題。

  此外,《若幹措施》還提出落實兩(liang) 項青海科技領域試點,即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改革試點。(記者萬(wan) 瑪加、王雯靜)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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