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旅遊吸引物權”保障鄉村旅遊可持續發展
今年是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實施中期評估年,也是中國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xiang) 村振興(xing) 有效銜接的關(guan) 鍵之年。在全球經濟下行的大環境下,旅遊業(ye) 全麵複蘇、穩步增長,在全球減貧事業(ye) 中的作用愈發凸顯。
旅遊業(ye) 作為(wei) 綜合性產(chan) 業(ye) ,能夠為(wei) 貧困人口創造就業(ye) 機會(hui) 、帶來可觀收益,推動貧困地區經濟協調發展,有利於(yu) 促進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的提升、生態環境的改善以及傳(chuan) 統文化的保護和創新,對於(yu) 助力鄉(xiang) 村振興(xing) 、實現共同富裕有獨特作用。
然而,發展鄉(xiang) 村旅遊是否一定可以實現鄉(xiang) 村減貧?鄉(xiang) 村旅遊是否一定能夠可持續發展?在中山大學旅遊發展與(yu) 規劃中心主任、聯合國世界旅遊組織第16屆尤利西斯獎獲得者保繼剛看來,“不管是國際還是國內(nei) ,回答都是‘不一定’”。
在11月15日-17日舉(ju) 辦的“2023世界旅遊聯盟·湘湖對話”活動中,保繼剛分享了“旅遊吸引物權”的概念,並提出,“旅遊吸引物權”才是鄉(xiang) 村旅遊可持續發展的保障。
“旅遊吸引物權”應還給村民
什麽(me) 是“旅遊吸引物權”?保繼剛解釋說,“旅遊吸引物權”指的是一種由土地及其附屬物的旅遊吸引價(jia) 值轉化而來的土地級差收益及其權利。他用幾個(ge) 故事對這個(ge) 學術概念進行了進一步的解釋和說明。
1999年,保繼剛去桂林龍脊梯田考察,看到當地政府組織了一個(ge) 公司對龍脊梯田旅遊項目進行開發,但是卻沒有對當地農(nong) 民采取很好的製度性安排,因而農(nong) 民並不能從(cong) 中獲得收益。第二年保繼剛再次來到龍脊梯田,發現有農(nong) 民破壞了梯田,想要開小賣部。第三年,農(nong) 民開始堵住遊客不讓他們(men) 上山看田。之後,政府、公司和當地農(nong) 民不斷談判,最後慢慢達成了協議,讓當地農(nong) 民也能從(cong) 旅遊項目中獲益。現在,龍脊梯田的村民已經過上了富裕的生活。
相似的還有元陽梯田的案例。2018年,保繼剛在元陽梯田調研,發現有一個(ge) 大型國有公司在這裏進行了長達10年的旅遊開發,門票收入有1億(yi) 多元,可當地村民卻沒有分到任何收益。這個(ge) 問題至今仍然沒有解決(jue) ,保繼剛希望通過製定新的方案,讓門票收益中的大部分能分給耕種梯田的農(nong) 民,“因為(wei) 他們(men) 才是梯田景觀的創造者”。
這樣的例子在中國鄉(xiang) 村旅遊發展曆程中並不鮮見,比如古村落的景區化建設也存在類似問題。保繼剛說,有些古村落被公司買(mai) 斷後,翻建成了新村,原住民被全部遷走。從(cong) 表麵看,當地農(nong) 民得到了新的住宅、改善了生活,得到了好處。但實際上他們(men) 卻喪(sang) 失了旅遊吸引物權。“這個(ge) 村落蘊含著十幾代人的生產(chan) 和生活方式所產(chan) 生的文化,而這種文化產(chan) 生的吸引力卻被搶占了。”
保繼剛認為(wei) ,無論是作為(wei) 生產(chan) 空間的梯田,還是生活空間的古村落,當它們(men) 被開發、成為(wei) 可以賣給旅遊者的旅遊產(chan) 品時,它們(men) 就具有了雙重價(jia) 值——生產(chan) /居住價(jia) 值和“旅遊吸引物”價(jia) 值。因而,保繼剛提倡,要明確“旅遊吸引物權”歸屬權,“‘旅遊吸引物權’是附著在土地上的,是某種物品所有權基礎上設定或享有的他物權。它的權利應該由土地所有人集體(ti) 所有。村民是旅遊吸引物的創造者,理應把權利還給村民。”保繼剛說。
一場維護村民“旅遊吸引物權”的社會(hui) 實踐
“阿者科計劃”就是在“旅遊吸引物權”理論指導下誕生的。2018年,保繼剛團隊將“旅遊吸引物權”的理論帶到雲(yun) 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陽縣阿者科村,他們(men) 在這裏進行了一場社會(hui) 實踐,這場社會(hui) 實踐今天仍在持續。
阿者科是一個(ge) 非常美麗(li) 的村落,然而它曾經也很貧窮。這裏交通不便,沒有公路,運輸物資要靠人背馬馱,房屋都是茅草建造的。照片上看有一種獨特的風情,然而居住其中就會(hui) 發現條件非常惡劣:沒有熱水,也沒有衛生間,村民的人均年收入隻有2700元。貧困的村民和富饒的旅遊吸引物之間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這個(ge) “富饒”而貧困的村落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了世界文化遺產(chan) 名錄。保護遺產(chan) 、發展旅遊、脫貧減貧是保繼剛團隊當年麵臨(lin) 的三重任務。
經過了充分調研後,在2018年1月,保繼剛團隊提出了“阿者科計劃”,這個(ge) 計劃的核心就是“旅遊吸引物權”。即村民以村落、梯田、生產(chan) 生活方式等旅遊吸引物入股占70%,政府出資300萬(wan) 元占30%,成立村集體(ti) 旅遊公司,由中山大學團隊進行公益性技術援助,對村落進行整體(ti) 改造,統一向遊客收取費用,收入歸全體(ti) 村民所有並進行分紅。分紅的規則是,三成歸村集體(ti) 旅遊公司,用於(yu) 公司日常運營;七成歸村民,歸村民的分紅再按照“4321”標準進行分配:民居40%、梯田30%、居住20%、戶籍10%。這樣的分紅標準,同時也對村民進行了約束,要求每家每戶簽字、按手印承諾堅守傳(chuan) 統民居不租不售不破壞、不引進任何外來社會(hui) 資本、不放任本地村民無序經營、不破壞傳(chuan) 統。保繼剛說,這樣的模式既保證了鄉(xiang) 村旅遊發展的可持續性,又保持了文化的可持續性。
2019年3月,阿者科村村民迎來了第一次分紅,每戶人家分到了1600元錢。村民們(men) 拿到錢後激動不已,很多人“一輩子第一次見到這麽(me) 多現金”。這些村民原本對發展旅遊持懷疑態度,他們(men) 不相信隻要住在村裏,耕地種田,就能增加收入。拿到分紅後,村民們(men) 不僅(jin) 打消了疑慮,對保繼剛團隊的工作非常配合,而且還對他們(men) 充滿了感激,村裏有一位老奶奶,今年85歲了,第三次分紅的時候,她激動地對保繼剛說:“你人好,錢都給了3次了,你會(hui) 活得比我長的。”第八次分紅時,老奶奶又說了同樣的話。有的村民跟保繼剛開完會(hui) 後,還從(cong) 地裏摘新鮮的青菜給他吃。
保繼剛透露,目前“阿者科計劃”一共進行了8次分紅,共有143萬(wan) 元,平均每戶分到了2.2萬(wan) 多元,分得多的都是最窮困的人家。“阿者科計劃”也成了“全球百強旅遊減貧案例”。
“阿者科計劃”這樣的“內(nei) 源式集體(ti) 企業(ye) 主導的開發模式”對村民來說最大的好處是什麽(me) ?用阿者科村民的話回答就是,“有家的地方有工作,有工作的地方有家”。在保繼剛看來,“發展鄉(xiang) 村旅遊最重要的,是要讓村民在家門口就業(ye) ,讓他們(men) 有時間照顧老人和孩子”。
“阿者科計劃”模式也許並不適用於(yu) 所有鄉(xiang) 村,“它更適合在客流量不是很大、運營成本較低的地區推廣。”保繼剛說。但它對“旅遊吸引物權”製度化路徑的探索卻值得推廣和研究。
“承認並尊重‘旅遊吸引物權’是鄉(xiang) 村旅遊可持續發展的保障,隻有落實了‘旅遊吸引物權’,鄉(xiang) 村脫貧才不會(hui) 是一種政策性的扶貧,也不會(hui) 是一種資本的作秀,更重要的是,旅遊吸引物一定要作價(jia) ,要有股份,才能可持續地發展下去。”保繼剛總結說。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夏瑾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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