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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加大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

發布時間:2022-02-14 14:31:00來源: 經濟日報

  有關(guan) 貸款不納入房貸集中度管理—

  金融加大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

  本報記者 陳果靜

  房地產(chan) 市場迎來重磅金融政策。日前,人民銀行、銀保監會(hui) 聯合發布《關(guan) 於(yu) 保障性租賃住房有關(guan) 貸款不納入房地產(chan) 貸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有關(guan) 貸款不納入房地產(chan) 貸款集中度管理,鼓勵銀行業(ye) 金融機構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支持力度。

  業(ye) 內(nei) 專(zhuan) 家認為(wei) ,《通知》有助於(yu) 支持我國住房保障體(ti) 係建設,推動建立多主體(ti) 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ju) 的住房製度,促進房地產(chan) 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體(ti) 現政策傾(qing) 斜與(yu) 引導

  2021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hui) 議強調,探索新的發展模式,堅持租購並舉(ju) ,加快發展長租房市場,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

  目前,各地均將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作為(wei) 住房建設的重點任務。今年初召開的全國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工作會(hui) 議指出,2021年全國40個(ge) 城市新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94.2萬(wan) 套,2022年將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以人口淨流入的大城市為(wei) 重點,全年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240萬(wan) 套(間)。

  中國郵政儲(chu) 蓄銀行研究員婁飛鵬認為(wei) ,我國正在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chan) 權住房為(wei) 主體(ti) 的住房保障體(ti) 係,在此過程中需要銀行業(ye) 提供足夠且有效的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是我國住房供應和保障體(ti) 係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實現全體(ti) 人民住有所居具有重大意義(yi) 。

  在此背景下,《通知》引導銀行業(ye) 金融機構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市場發展的支持力度,意義(yi) 深遠。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宏觀研究員周茂華認為(wei) ,這是促進我國房地產(chan) 市場健康發展的長效機製和重要舉(ju) 措,有利於(yu) 推動加快建立多主體(ti) 供給、多渠道保障體(ti) 係,滿足市場多元化需求。此舉(ju) 體(ti) 現了政策傾(qing) 斜與(yu) 引導,拓寬了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融資空間。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表示,《通知》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有關(guan) 貸款不納入房地產(chan) 貸款集中度管理,是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hui) 議精神的具體(ti) 舉(ju) 措,有助於(yu) 鼓勵銀行業(ye) 金融機構堅持“房住不炒”原則,在防控風險的前提下,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支持力度。

  “近段時間以來,疫情影響仍未消退,我國經濟下行壓力仍然較大。在這種情況下,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有關(guan) 貸款不納入房地產(chan) 貸款集中度管理,有助於(yu) 銀行業(ye) 金融機構準確把握和執行房地產(chan) 金融審慎管理製度,保持房地產(chan) 信貸平穩有序投放,滿足房地產(chan) 企業(ye) 的合理融資需求和住房消費者的合理住房消費需求。”董希淼認為(wei) ,此次政策在春節假期後發布,向市場傳(chuan) 遞出穩預期、穩信心的明顯信號,有助於(yu) 促進房地產(chan) 業(ye) 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進而促進擴內(nei) 需、穩增長,維護宏觀經濟大局穩定。

  堅持“房住不炒”定位

  在《通知》落地後,業(ye) 內(nei) 專(zhuan) 家認為(wei) ,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有關(guan) 貸款不納入房地產(chan) 貸款集中度管理,也是堅持“房住不炒”定位的重要舉(ju) 措。

  實際上,保障性租賃住房不納入房地產(chan) 貸款集中度管理,是房地產(chan) 貸款集中度管理製度的既有安排。2020年年底,人民銀行、銀保監會(hui) 聯合出台了《關(guan) 於(yu) 建立銀行業(ye) 金融機構房地產(chan) 貸款集中度管理製度的通知》,根據銀行業(ye) 金融機構資產(chan) 規模和機構類型等因素,分五檔設定房地產(chan) 貸款集中度要求,為(wei) 銀行房地產(chan) 貸款設置了“兩(liang) 道紅線”。明確提出為(wei) 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住房租賃有關(guan) 貸款暫不納入房地產(chan) 貸款占比計算,並在製定住房租賃金融業(ye) 務有關(guan) 意見、建立相應統計製度後,對於(yu) 符合定義(yi) 的住房租賃有關(guan) 貸款不納入集中度管理統計範圍。

  2021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出台《關(guan) 於(yu) 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基礎製度和支持政策,並提出要進一步加強金融支持,包括完善與(yu) 保障性租賃住房相適應的貸款統計,在實施房地產(chan) 信貸管理時予以差別化對待。

  中國銀行研究院研究員鄭忱陽表示,在此基礎上,各地加快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相關(guan) 機製,在項目認定、數據統計、監督管理、監測評價(jia) 等方麵取得良好進展,在此情況下《通知》已具備落地條件。

  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麵向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ti) ,與(yu) 公租房、共有產(chan) 權住房共同構成我國的住房保障體(ti) 係。在業(ye) 內(nei) 專(zhuan) 家看來,《通知》也是“房住不炒”定位的體(ti) 現。婁飛鵬認為(wei) ,通過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讓新市民、青年人以相對較低的租金解決(jue) 住房問題,可以起到穩定市場預期、避免高房價(jia) 對消費的擠出等作用。正因如此,積極參與(yu) 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也是促進“房住不炒”定位落地的重要舉(ju) 措。保障性租賃住房有關(guan) 貸款不納入房地產(chan) 貸款集中度管理,可以進一步調動銀行業(ye) 合規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積極性,進一步推動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完善住房保障體(ti) 係,實現人民住有所居,促進房地產(chan) 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金融機構應用好政策紅利

  今年1月,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部公布的數據顯示,“十四五”期間將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40個(ge) 重點城市初步計劃新增650萬(wan) 套(間)。各地陸續發布的“十四五”時期有關(guan) 規劃顯示,上海計劃“十四五”時期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47萬(wan) 套(間)以上,達到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45%左右;北京市計劃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套數占比不低於(yu) 40%;廣州市計劃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60萬(wan) 套(間),占住房總量的45.8%;深圳市計劃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不少於(yu) 40萬(wan) 套(間),占住房建設籌集總量的45%左右。

  在《通知》落地後,業(ye) 內(nei) 專(zhuan) 家認為(wei) ,金融機構應用好政策紅利,加快進入保障性租賃住房市場,加大對相關(guan) 項目的支持力度。

  “商業(ye) 銀行等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加快進入住房租賃市場,探索住房租賃信貸新模式,既可促進住房租賃金融朝著規模化、專(zhuan) 業(ye) 化方向發展,也有利於(yu) 房地產(chan) 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長效機製形成。”董希淼表示,金融機構要以此次新規為(wei) 契機,優(you) 化房地產(chan) 金融業(ye) 務結構,加大對住房租賃市場的支持和服務力度。一是加強與(yu) 地方政府溝通合作,支持開展保障性租賃住房開發建設,並在住房租賃平台交易撮合、信用評價(jia) 等各個(ge) 環節提供創新的金融產(chan) 品和服務;二是可與(yu) 房地產(chan) 企業(ye) 合作,通過簽訂租賃權轉讓協議的方式將待售房源變成長租房源,擴大住房租賃市場供給;三是開發額度和利率適中的租房貸款、租房分期等產(chan) 品,為(wei) 有需求的租客直接提供信貸支持。

  《通知》對銀行業(ye) 來說也是機遇。鄭忱陽認為(wei) ,銀行業(ye) 要堅持“房住不炒”定位,將資金投向符合要求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領域,通過信貸、債(zhai) 券等市場化手段提供金融服務,創新租賃住房債(zhai) 券型投資信托基金產(chan) 品(ABS)、房地產(chan) 投資信托基金(REITs)等金融產(chan) 品,強化數據統計和風險監測,促進金融服務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ye) 可持續。

(責編: 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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