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聘“盲盒崗位”、憑手氣找工作 這樣的操作靠譜嗎?
招聘崗位抽盲盒?醒醒吧!
甘皙
眼下正是“金三銀四”春招季,在一些招聘平台上,出現了一些“盲盒崗位”,引發公眾(zhong) 熱議。
何為(wei) “盲盒崗位”?在這些招聘平台上,有建築企業(ye) 、教育科技企業(ye) 、法律谘詢機構等針對“不知道自己適合什麽(me) 崗位”的群體(ti) ,提出“你隻管大膽秀出自己,其他的,我們(men) 來為(wei) 你匹配”。還有些個(ge) 體(ti) 經營的網店也跟風用“盲盒”名義(yi) 招聘,崗位是客服、倉(cang) 庫打包員等。
這樣的操作看似是用工方的“貼心”舉(ju) 動,為(wei) 求職者匹配出最適合其能力的崗位,也因“盲盒”等噱頭吸引了很多年輕求職者的目光,讓投簡曆的人“翻了一番”。但這也讓人不禁想問一句:這樣的操作靠譜嗎?
從(cong) 用人單位的角度來說,作為(wei) 一家正規公司,需要什麽(me) 樣的崗位、每個(ge) 崗位需要具備哪些條件,應該讓求職者一目了然,使得求職者能針對自身情況進行篩選匹配,這樣既降低了因盲目投簡曆帶來的招聘工作量的增加,也在求職者心中樹立起專(zhuan) 業(ye) 、正規的企業(ye) 形象。
從(cong) 求職者的角度來說,自己具備哪些技能、喜歡或適合什麽(me) 樣的崗位,應該是自己最了解的,把簡曆投給連什麽(me) 崗位都不知道的“盲盒崗位”,既是對自己工作能力的懷疑和不負責任,也增加了自己的求職成本和不確定性。
這樣看來,“盲盒崗位”對用工雙方都不可取。
那麽(me) ,作為(wei) 提供招聘信息的中介平台,這樣做可以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ye) 促進法》規定,從(cong) 事職業(ye) 中介活動,應當遵循合法、誠實信用、公平、公開的原則。也就是說,用人單位通過職業(ye) 中介機構招用人員,應當如實向職業(ye) 中介機構提供崗位需求信息等。如果職業(ye) 中介機構用“盲盒崗位”的名義(yi) 招人,涉嫌違法。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nei) 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ye) 危害、安全生產(chan) 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盲盒崗位”招聘顯然不符合法律的規定。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用人單位用“盲盒崗位”的名義(yi) 招人,雖能吸引更多關(guan) 注,但在簽訂勞動合同時,也必須在合同內(nei) 明確崗位類別等信息。
求職者在麵對“盲盒崗位”時要擦亮眼睛,謹防用人單位以蹭熱點的形式來吸引關(guan) 注,進而推薦冷門崗位。如果真的出現不知道適合什麽(me) 崗位的“迷茫期”,可以選擇從(cong) 事過的或者喜歡的崗位先入職了解,隨著工作中的深入接觸,再去尋找適合的崗位,一旦找到,便可以申請調崗或者換到其他公司的該崗位。切莫通過“盲盒崗位”讓自己誤入歧途。
通過“盲盒”招聘、應聘的用人單位和求職者都醒醒吧!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