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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統一電力市場難在哪兒

發布時間:2022-05-06 11:00:00來源: 經濟日報

  建設統一電力市場難在哪兒(er)

  近日發布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guan) 於(yu) 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下稱“《意見》”)提出,健全多層次統一電力市場體(ti) 係,研究推動適時組建全國電力交易中心。我國自2015年開啟新一輪電力體(ti) 製改革以來,完善電力市場建設就一直是改革的重中之重。此次提出的“多層次統一電力市場體(ti) 係”有何新亮點?全國電力交易中心又將發揮什麽(me) 重要功能?

  麵臨(lin) 多元目標挑戰

  2015年,《關(guan) 於(yu) 進一步深化電力體(ti) 製改革的若幹意見》印發實施,中國新一輪電力體(ti) 製改革正式啟動。

  經過7年發展,我國電力市場多元競爭(zheng) 主體(ti) 格局初步形成,市場化交易電量比重大幅提升,市場在資源優(you) 化配置中作用明顯增強。2021年,全國市場化交易電量3.7萬(wan) 億(yi) 千瓦時,同比增長17.2%,占全社會(hui) 用電量的44.6%,是2015年市場化交易電量的近7倍,年均增長約40%。

  隨著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構建新型電力係統加快推進,我國能源電力發展格局和市場環境發生深刻變化。

  “特別是伴隨近年來國際能源格局調整,我國能源安全保供和穩價(jia) 惠民的要求愈發凸顯,電力市場化改革麵臨(lin) 前所未有的多元目標挑戰。”電力規劃設計總院院長杜忠明說。

  其一,我國用電負荷冬夏雙峰特征日益明顯。受電能消費比重上升、煤電發展空間受限及新能源“大裝機小電量”等因素影響,電力供需呈現階段性趨緊態勢,亟需探索建立供電保障兜底機製,確保電力安全可靠供應。

  其二,新能源將逐步成為(wei) 主力電源,煤電將向保障基礎性電源轉變。當前以電量競爭(zheng) 為(wei) 主的市場機製,無法準確體(ti) 現各市場主體(ti) 為(wei) 係統提供的電能量價(jia) 值、容量價(jia) 值、安全價(jia) 值、綠色價(jia) 值,不利於(yu) 保障新型電力係統的安全穩定運行,也難以平衡多元市場主體(ti) 利益,需要加快建立適應新型電力係統的市場機製。

  其三,新能源具有發電邊際成本低、係統消納成本高的特征。為(wei) 此,需逐步建立健全協調定價(jia) 的電力市場體(ti) 係,引導全社會(hui) 公平承擔新能源消納責任和係統容量、調節成本,實現促進能源轉型和經濟高效的有機統一。

  專(zhuan) 家表示,破解以上問題,需要從(cong) 更高層麵完善頂層規劃,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ti) 係。

  打破地域界限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此前發布的《關(guan) 於(yu) 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ti) 係的指導意見》,到2030年,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ti) 係基本建成,適應新型電力係統要求,國家市場與(yu) 省(區、市)/區域市場聯合運行,新能源全麵參與(yu) 市場交易,市場主體(ti) 平等競爭(zheng) 、自主選擇,電力資源在全國範圍內(nei) 得到進一步優(you) 化配置。

  基於(yu) 總體(ti) 建設目標,此次《意見》再次重點強調“健全多層次統一電力市場體(ti) 係”。如何理解“多層次”和“統一”之間的關(guan) 係?華北電力大學教授張粒子表示,我國統一電力市場體(ti) 係的多層次主要體(ti) 現在電力交易產(chan) 品的多時間維度和購售電主體(ti) 間多空間跨度及其有機配合的市場結構設計上,即各種交易周期的電力交易機製及不同地域範圍的電力交易平台交易產(chan) 品設置的協同關(guan) 係。

  “多層次至少包含三個(ge) 維度:在地域上,分地區和國家;在交易品種上,有常規電源、綠電專(zhuan) 場交易等;從(cong) 組織上看,有不同級別的交易機構。”杜忠明進一步解釋說,考慮到電力係統固有的複雜性,隻有多層次的市場,才能保障電能在全國更大範圍內(nei) 順利流動。

  與(yu) 此同時,這種多樣性也給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帶來一定難題。比如,當前各省構建了不同的電力市場交易模式、產(chan) 品體(ti) 係、交易規則和電價(jia) 體(ti) 係,交易機製的不統一、不銜接成為(wei) 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中須重點化解的矛盾。

  “健全多層次統一電力市場體(ti) 係要處理好‘多’和‘一’的關(guan) 係。”杜忠明表示,電力市場的多樣化最終要落實到“統一”上。

  目前,我國第一批、第二批電力現貨市場試點建設穩步推進,側(ce) 重以省為(wei) 主體(ti) ,跨省跨區主要以省間協議為(wei) 主,以市場化方式在區域以及全國範圍內(nei) 優(you) 化配置電力資源的堵點有待疏通。

  《意見》提出,研究推動適時組建全國電力交易中心。“此前已有北京、廣州兩(liang) 大區域電力交易中心,但前者主要覆蓋國家電網區域內(nei) 交易,後者覆蓋南方電網區域內(nei) 交易,兩(liang) 者都無法看清全國市場的總體(ti) 情況,難以實現全國範圍內(nei) 電力交易。”杜忠明說。

  因此,適時推動組建全國電力交易中心,建立依法規範、權責分明的公司法人治理體(ti) 係和運營機製,完善議事協調和監督機製,破除電力交易的地域界限,是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ti) 係建設的重要任務。

  還原電力商品屬性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碳達峰的關(guan) 鍵期、窗口期,能源發展也將進入新階段。根據規劃,2030年全國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將超過12億(yi) 千瓦,比目前增長一倍以上。按照206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80%以上測算,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新能源發電裝機將達到數十億(yi) 千瓦,成為(wei) 電力供應的主體(ti) 。

  更大範圍資源優(you) 化配置是促進新能源消納的重要途徑。我國清潔能源主要集中在“三北”地區,由於(yu) 周邊區域負荷強度不高,整體(ti) 消納程度受限。清華大學能源互聯網研究院副院長陳啟鑫認為(wei) ,迫切需要發揮市場優(you) 化配置資源的決(jue) 定性作用,通過市場價(jia) 格信號引導清潔能源統一規劃、科學布局、高效利用,統一交易規則和技術標準,破除市場壁壘,在全國範圍內(nei) 實現電力資源優(you) 化配置和共享互濟。

  “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就是要在更廣範圍內(nei) 讓買(mai) 賣雙方直接見麵,有利於(yu) 提升清潔能源消納比例。”杜忠明說。

  當前,我國正處於(yu) 構建新型電力係統的關(guan) 鍵時期,清潔能源的滲透率提高對電力係統安全穩定運行提出了挑戰。在陳啟鑫看來,有必要進一步完善電力市場體(ti) 係構成,統一多元化市場主體(ti) 納入類型和標準,以市場化方式實現對源網荷儲(chu) 的一體(ti) 化運營,充分激勵市場主體(ti) 參與(yu) 的積極性,推動電力係統供需平衡和電力市場運營有序銜接。

  “改革的目的是還原電力的商品屬性。”杜忠明解釋說,電力本身是一種商品,有時空、成本、效益等方麵的差異,如果價(jia) 格不能反映這些價(jia) 值,無法調動市場主體(ti) 積極性。比如,市場如果沒有給予調峰功能以合理定價(jia) ,需要火電調峰時,火電就沒有積極性,電力係統的靈活性也會(hui) 受限。再比如,市場如果沒有體(ti) 現新能源的綠色低碳價(jia) 值,新能源的投資、生產(chan) 、消納也會(hui) 受阻。

  王軼辰

(責編: 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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