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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加班猝死被認定工傷的啟示

發布時間:2022-08-10 15:43:00來源: 工人日報

  日前,一起關(guan) 於(yu) 下班在家用微信辦公期間猝死屬於(yu) 工傷(shang) 的司法判決(jue) 引發熱議。據8月8日澎湃新聞網報道,2020年某工作日19時40分左右,廣東(dong) 廣州市的石某在家中突發疾病,120到場後宣告死亡。其微信聊天記錄顯示,事發當天下班回家後,其通過微信與(yu) 同事、客戶洽談工作,最後與(yu) 同事的聊天時間是19時22分……

  石某妻子在當地社保局不予認定工傷(shang) 後,起訴至法院。一審法院判決(jue) 認為(wei) ,石某死亡時不在上班時間、崗位,不予認定為(wei) 工傷(shang) 。二審認定構成工傷(shang) ,同時指出:為(wei) 了單位的利益,職工下班後繼續占用個(ge) 人時間線上處理工作事項的,屬於(yu) 《工傷(shang) 保險條例》規定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的延伸,其間突發疾病死亡的,應當視同工傷(shang) 。

  隨著互聯網發展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線上工作、居家辦公成為(wei) 不少行業(ye) 的普遍現象。未來,因網絡辦公、線上加班而產(chan) 生工傷(shang) 爭(zheng) 議的情形或許還會(hui) 發生,相關(guan) 人員能否被順利地認定為(wei) 工傷(shang) ,意義(yi) 重大。

  根據《工傷(shang) 保險條例》,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ei)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shang) 害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ei) ,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shang) 害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shang) 害的,都將被認定為(wei) 工傷(shang) 。具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nei) 經搶救無效死亡等情形的,視同工傷(shang) 。

  當職工居家線上加班成為(wei) 常態,其在此期間猝死是否應認定為(wei) 工傷(shang) ,無疑是一個(ge) 應該引起重視的問題。應該看到,職工在家線上加班的主要內(nei) 涵是辦公和加班,即勞動者首先是在工作和加班,其次才是在家中。也就是說,在工作或加班狀態下,家是員工履行工作職責的場所,而非休息的場所。不能因為(wei) “在家”,就否定員工在線上工作、加班的正當性與(yu) 合理性。

  正如法院所說,這屬於(yu) “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的延伸。這既順應互聯網時代工作場所、工作狀態更多元的變化和趨勢,也有利於(yu) 保護依托互聯網辦公的勞動者的正當、合法權益。

  令人欣慰的是,上述案件中,司法機關(guan) 最終責令社保局對田某的工傷(shang) 認定申請重新作出處理。應該看到,上述判決(jue) 針對的是個(ge) 案,並不意味著今後所有在非上班場所、線上辦公期間受傷(shang) 、身亡的勞動者,都可以被認定或視同工傷(shang) 。這一案例提示我們(men) :在互聯網辦公、居家辦公越來越成為(wei) 常態的當下,家裏、咖啡館、圖書(shu) 館等都有可能成為(wei) “新職場”,那麽(me) 工傷(shang) 認定、保障的覆蓋範圍是否也應有變化?

  工傷(shang) 認定和保障如何更好地回應社會(hui) 現實,讓更多勞動者感受到公平正義(yi) ,是有關(guan) 方麵應正視的重要議題。(史洪舉(ju) )

(責編: 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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