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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帶貨假名牌獲刑 最高檢劍指直播領域侵權售假犯罪

發布時間:2022-08-11 11:05:00來源: 工人日報

  網絡主播帶貨假名牌被判刑

  最高檢劍指直播領域侵權售假犯罪

  《工人日報》(2022年08月11日 06版)

  本報訊(記者盧越)8月4日,最高檢發布一起依法懲治破壞市場競爭(zheng) 秩序犯罪典型案例,彰顯檢察機關(guan) 嚴(yan) 懲破壞市場競爭(zheng) 秩序犯罪的鮮明態度。其中一起案例中,網絡主播與(yu) 團隊通過電商平台以直播方式銷售假名牌商品共計67萬(wan) 餘(yu) 元,被法院以銷售假冒注冊(ce) 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有期徒刑。

  案情顯示,2017年7月24日,廖某與(yu) G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簽訂合作協議,成為(wei) 該公司簽約主播,並由該公司配備人員組建直播團隊,在某電商平台以直播方式為(wei) 網店商家營銷商品。

  自2019年起,廖某直播團隊先後與(yu) 多家網店合作,通過該電商平台以直播方式為(wei) 上述網店銷售假冒“Dior”“CHANEL”“LOEWE”等商標的服裝、飾品、手表等商品,銷售金額共計67萬(wan) 餘(yu) 元。

  2021年3月26日,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檢察院以銷售假冒注冊(ce) 商標的商品罪對廖某直播團隊6人向法院提起公訴(關(guan) 聯售假商家犯罪嫌疑人均另案處理)。

  2021年6月29日,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以銷售假冒注冊(ce) 商標的商品罪判處廖某有期徒刑3年4個(ge) 月,並處罰金40萬(wan) 元;其餘(yu) 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3年2個(ge) 月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5萬(wan) 元至5000元不等,部分被告人適用緩刑。一審宣判後,各被告人均未上訴,判決(jue) 已生效。

  為(wei) 維護網絡營銷的安全和秩序,檢察機關(guan) 深挖售假主播背後的產(chan) 業(ye) 鏈條,對售假商家等上遊犯罪進行全鏈條打擊。關(guan) 聯售假商家人員共計39人以銷售假冒注冊(ce) 商標的商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8個(ge) 月至拘役5個(ge) 月不等。

  最高檢對此表示,直播電商企業(ye) 合規經營是直播營銷新業(ye) 態健康發展的基石。檢察機關(guan) 在懲治犯罪的同時,還應關(guan) 注到案件中直播電商企業(ye) 的刑事合規風險,充分發揮檢察能動性,通過檢察建議等方式延伸檢察職能,督促、引導企業(ye) 健全相關(guan) 機製,跟蹤企業(ye) 落實整改,從(cong) 而防範企業(ye) 法律風險,助力企業(ye) 持續健康發展。同時,依托典型案例通過各種方式開展法治宣傳(chuan) ,引導網絡直播營銷主體(ti) 遵守法律和商業(ye) 道德,公平參與(yu) 市場競爭(zheng) ,營造良好的網絡營銷環境。

(責編: 陳濛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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